做人,该翻脸时翻脸,不要怕
成年人的世界里,人际交往讲究认真待人、平和处事,
即使遇到讨厌的人或事,也会选择一味地忍让,
更有不少人说,讨厌一个人,何必翻脸?真正成熟的人,就应该看谁都顺眼。
但面子是个好东西,也得给一些需要的人。
经历的事多了,看的人多了,越来越明白一个道理:
都是第一次做人,没有谁就该天生妥协
生活的意义,从来就不是妥协和忍让。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何必卑躬屈膝?
如果你总是担心得罪别人,不妨试想一下这样的场景:
你和朋友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你能力比他强,
两人完全公平竞争,最后你提拔了,他没有。
此时,你的朋友肯定会不高兴。
他可能并不会在背后使招数,也不会当面使脸色,
但不高兴就是不高兴,无论你怎么做都没用,也没道理可讲。
这对我们最重要的启示就是:为人处事一定要有应对别人的讨厌和不高兴的心理准备,做人一定要明白,有些该做的事情,就大胆去做,得罪人是不可避免的。
还记得孙俪饰演的甄嬛吗?
人人都喜欢她,却并不是因为她单纯善良,反而是因为她宫廷内斗中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
从不谙世事,到心狠手辣,生活教给她的道理,就是:“心底有光,身上有刺。”
这是后宫生存的法则,更是我们需要的法则。
马德说过:“你可以不去扎人,但身上一定要有刺。”
每个人都需要有“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礼节,但也要有“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气魄,
生而为人,温暖纯良固然美好,但带点锋芒才能让人生变得更爽。
学会说“不”才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心理学上,有一种人格叫做“讨好型”人格。
拥有这种人格的人,会产生一种类似“奉献牺牲”的精神,他们不愿意看到别人的失望,害怕和逃避谴责。
多数情况下,哪怕有些事情并不是他们的错误,也常常愿意一力承担这些错误的后果,习惯性为别人的过错“买单”。
这样的人,往往被我们称之为“老好人”。
但其实,不为难别人是善良,而不为难别人的同时却让自己过得很憋屈,就成了窝囊。
《农夫与蛇》的故事谁都知道,当毒蛇用尖利的牙齿狠狠咬向农夫的瞬间,农夫后悔地说:“如果有来世,我绝不怜惜像毒蛇一样的恶人。”
直到死他才明白,原来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知恩图报,也不是所有人都会懂你的善良。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唯有如此,才可以找到人生的适配交往方式,交到真心朋友。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不给恶人留情面也是一种修养,更是最自己负责最高级的表现。
与人为善,是既不为难别人,也不委屈自己
知乎上有一个问答:做人为什么要拒绝?
其中有一个高赞的回答:“很多时候,'翻脸’代表着你的底线,保护着你的自尊,代表了在人际交往之中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被尊重。”
曾经初入职场的姑娘讲过一个自己的故事:
刚到公司。因为不敢得罪任何人,所以对于别人的任何请求都来者不拒,
到最后,除了本职工作,她还得负责打印、烧开水、洗咖啡杯……基本上所有她一开始没能严词拒绝的零碎工作,都渐渐成了她的“分内之事”。
很多时候,看似好脾气,其实完全是由于自己发自内心的无能为力。
曾有人说过:“只要有一丝余地,他就能给你撕开一个世界”。
人生就是这样,你若害怕得罪人,别人就不怕得罪你。
替别人着想并不是只要顺从别人就行,而是首先要顺从自己的内心,
如果一件事情真的让你为难,就果断地拒绝掉。
对于对方而言,可能不过是被拒绝很生气。
但是对于自己,却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说到底就是,一个人既要有能承受住赞美的能力,也要有能刺痛恶人的勇气。
人生苦短,活着本身已经很累,何必再承受一些让自己为难的事情,
该翻脸时就翻脸,不要怕得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