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声||农民丰收粮,收购要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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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丰收粮,收购要走心

丰收的农民

今天回到老家,田里的小麦都已收割完毕。夏粮喜获丰收,邻居叔叔,我的弟弟、妹妹种的小麦收成不错,他们都很高兴,家里还有昨天他们买的肉菜和啤酒没吃完。

吃过午饭,和几个邻居,还有我弟弟聊了一会儿。天气好,收割机收完后,,我弟弟的就卖给了面粉加工厂,而邻居叔叔的,则是今天卖给了粮贩,现款交易,粮款已经拿到手里。

替他们高兴的同时,犯了职业病,不禁想,这收粮的粮贩,这面粉加工厂,有没有什么涉税风险?

收粮的小贩

先来说小贩。

这些小贩,并没有办理工商登记,他们只是利用这几天时间,利用家里的机动三轮、四轮拖拉机,把农民收下来的粮食,收购了运到粮食加工企业销售,中间赚个差价。每市斤的差价,不是会超过1角钱,多数在5分钱以内,可以说是个辛苦钱。原因是有些人家粮食不多,或者没有运输车辆,就没有去加工厂卖,直接在田间地头就卖给了这些小贩。

现在这些小贩,不用再像几年前内蒙古的粮贩王力军一样,担心会判刑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发布)第三条规定,“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通常情况下,他们的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那么,他们的销售,能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的10万免税吗?

这些小贩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经营的得吗?安徽省税务局刚刚发布的皖税个便函〔2019〕17号,要求全省统一分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我想问问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各地,合肥、芜湖与其他地方,皖南与皖北,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力价格,一样吗?全省某个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会一样吗?

面粉加工厂

这些小麦加工企业,该取得怎么样的发票?如何判断是售粮者自产小麦?

现在农村,有大量的农民外出务工,就把承包地交给邻居亲友耕种。这应该是自产的农产品吧,但是你要让他拿出土地流转手续来,却是没有。

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蕴藏着的增值税风险有多深多大?该保留哪些手续资料备查?

对于那些小贩,让他们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3%的增值税,再加上附加税费,他们就几乎无利可言了。

困扰

涉农的问题,很复杂,千头万绪。中国的农业又很脆弱,基本上靠天吃饭。今年这好收成,有赖于农历3月份下了一场透雨之后,都是有利于小麦生长的好天气。

农业产品,特别是粮食作物,又都是生活必需品,容易引起物价的波动。

而中国农业,现在的农村,农业生产已经不是30年前农村经济改革之初时的状况。比如,哪里还有家家户户肩挑车拉去排队售粮的情况?

农产品收购的发票管理,是不是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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