喆与哲

在刚刚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喆”字出现在了三级字表中,拥有了规范汉字的身份。在解释“喆”字时,人们经常说“喆”是“哲”的繁体字。在日常生活中,“喆”经常出现在人名中,因为人们认为“喆”由两个吉祥的“吉”字组成,有着“吉祥如意”的意思。那么“喆”与“哲”是繁简字的关系吗?“喆”是否有“吉祥”之义呢?
     《说文解字》(以下称《说文》)中有“哲”无“喆”。许慎对“哲”解释:“哲,知也。从口,折声。悊,哲或从心。嚞,古文哲从三吉。”许慎所谓的古文,实际上是战国时代东方国家的文字。战国时期,国家林立,各国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习惯造出在一国范围内使用的文字。因此,“嚞”应是从会意的角度所造的,“哲”是从形声的角度而造的,都用来表示语言中“明智”这一意义。在古文中,复体会意的字,往往数目不定,从二者或从三,从三者或从四。因此,《说文》所载的“嚞”,与“喆”都是复体会意字,意义相同,只是一个从二“吉”,一个从三“吉”。后来由于“嚞”笔画较多,不方便书写,因此逐渐被笔画较少的“喆”所取代。按照许慎《说文》的说法,“哲”与“嚞”应是异体字的关系,而“嚞”与“喆”也是异体字的关系,因此,“哲”与“喆”也应是异体字的关系。在传世文献中,也有很多两字通用的例证:
     《书·伊训》:“敷求哲人。”陆德明《释文》:“哲,本又作喆。”
  《书·说命上》:“知之曰明哲。”陆德明《释文》:“哲,本又作喆。”
  《诗·大雅·抑》:“靡哲不愚。”陆德明《释文》:“喆,本又作哲。”
  《玉篇·口部》:“喆,同哲。”
  从读音上来看,《广韵》记载:“哲,陟列切。”《类篇》记载:“喆,陟列切。”两字字音相同。由此可知,“哲”与“喆”音义皆相同,因此,“哲”与“喆”应是异体字。“哲”与“喆”的读音与意义相同。
  在古代文献中,有很多“喆”用于“明智”义的例证:
  《法言·问明》:“或问:'尧将让天下于许由,由耻,有诸?’曰:'好大者为之也,顾由无求于世而已矣,允喆尧儃舜之重,则不轻于由矣。’”李轨注:“喆,知也。”
  《汉书·叙传》班固答宾戏:“是以圣喆之治,楼楼皇皇。”
  南朝·梁·江淹《宋故尚书左丞孙缅墓志文》:“丽名文质,齐影儒喆。”
  唐·皮日休《正俗》:“吾欲以明喆之性辨君臣之分兮,定文物之数。”
  在古代文献中,“喆”始终没有“吉祥”之义,但“喆”由“吉”字组成,那么“吉”字与“喆”字有什么关系呢?
   “吉”字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裘锡圭结合于省吾和朱芳圃的结论,认为甲骨文“吉”的上半部分是一种古代兵器,下半部分“口”是区别性意符,本义是“坚实”。①现在能见到最早的“喆”字保留在郭忠恕汇编的《汗简》中,对于“喆”字的造字理据,目前学界还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汗简》主要收集战国古文字,对比同时代的“吉”的古文字可以看出,在战国时期,“喆”所从的“吉”与“吉”字的古文写法差别较大。而在用隶书书写的《张迁碑》和《汉池阳令张君残碑》中所保留的“喆”字写法,与“吉”字差别已经很小。因此“喆”字应是在隶变过程中,为了能够使部件成字,改变原来的书写方式,才正好与“吉”字的书写方式相同。所以在古代“喆”字与“吉”字并没有意义上的关系,因为它的构字部件并不是“吉”。
     笔者在汉籍全文检索系统中检索了“喆”字的用例,“喆”字只有两种用法,一是作为“哲”的异体字出现,有“明智”之义;二是在人名中出现。并且在晋代以前,“喆”字全部作为“哲”的异体字使用。晋武陵王名喆,字景林。“喆”字开始出现在人名中。自宋代开始,“喆”字广泛应用于人名中,如沈作喆、张罗喆、张喆士。由于时代久远,并没有文献及民间记载“喆”字为何自宋以来广泛应用于人名中。笔者推断,宋代有一位高僧姓闻名慕喆,很受百姓爱戴,在惠洪《禅林僧宝传》卷二十五中记录了这位大沩真如喆禅师的生平,赞语云:“真如平生,以身为舌,说比丘事。及其霜露果熟,则众圣推出。予观其潜行密用,于山间树下。至于死生之际,奇瑞之验,乃在或天子之都,其亦乘愿力,而至者耶。”黄庭坚也有诗作《大沩喆禅师真赞》评价慕喆禅师。由于高僧受人尊重与爱戴,因此“喆”字被更多人认识,并用于人名中。
  本来“喆”与“吉”并无关系,古代文献中也没有“喆”字用为“吉祥”之义的文献用例。但明初重臣夏原吉,字唯喆。从名与字的关系可以看出,在民间,人们已把“喆”字赋予了“吉”的意义。因此讹变为由双“吉”构成的“喆”字后,“喆”字慢慢具有了“吉”的意义,有成双成对、吉祥如意之义,但这种意义仅限于人名中,在人们的意识中存在,虽然在宋代以后,“喆”字大量应用于人名中,但在文献用例中仍然把“喆”作为“哲”的异体字使用,是“明智”之义,并没有出现“吉祥如意”之义的用例。这种字义仅在人名中存在而没有文献用例的现象是文字演变过程中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如斌,《玉篇》:“斌,文质貌。亦作彬。”而在人名中往往有“文武双全”之义; 升,《说文解字》:“日上也。”而在人名中往往有“快速升迁”之义;珏,《说文解字》:“二玉相合为一珏。” 而在人名中往往有“成为王者”之义。
  综上所述,“喆”与“哲”是异体的关系,表示“明智”的意思,与“吉”字在意义上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建国初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喆”字作为“哲”的异体字废置不用,不允许在出版物中使用。但由于“喆”的现代写法是由两“吉”构成,而“吉”又有“吉祥如意”的义项,在当代的人名中大量使用,于是在2013年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喆”字又获得了在一定领域中应用的资格,成为了规范汉字。
       (作者系文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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