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形态保险内在的对冲和对赌机制
对于想学点保险知识的人来说,这篇文章内容很重要,算是纯干货,为了写明白这背后的逻辑,我写的比较仔细,虽然枯燥,但看完应该是有点用的。
承接上篇《给老人买重疾险,与博彩无异》,在上篇我主要引出了在保险中,我们买保险是对冲还是对赌的细微区别,主要就在于对应事故的发生率是高还是低。
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的数据,一个60岁老人患重疾的风险是1.86%,20岁小伙子患重疾的风险是0.04%,60岁老人是20岁小伙子的42.16倍。
保障对应的发生率决定对应需要支付的保障成本。
假如50万保额,20岁小伙子当年的风险保障成本是220.5元,60岁老人当年的保障成本是9295.5元,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不同的重疾险产品形态,其内在的对赌和对冲机制是怎么样的。
目前的重疾险,从不同适应人群角度,分为了三种不同形态,分别是:
重疾险的赔付机制是假如在合同保障期限内,发生了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基本保额,合同就终止了;
假如没有发生重大疾病,而自己选择退保,则退还保险合同所剩余的现金价值。
简单点说,这是互斥选择,就是保险在发生赔付事件的时候,并不会在赔付保额的基础上,在把合同中的现金价值退还给你,尽管合同中的现金价值是你自己的钱。
原因很简单,我们需要理解,组成这个保额的成分是什么:保额=风险保障成本+现金价值,也就是说,你的现金价值实际上是保额的组成部分。
换一个说法,你需要支付的风险保障成本=保额-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什么?你可以理解为是这个合同未来需要的保障成本,一份保障终身的保险,你很多时候,是交满20年保费,就可以享受这长达终身的保障;
这个现金价值就是为未来的每年需要扣除的保障成本做的,一个预存在保险公司的钱,当然,保险公司会给你算利息,好的保险公司,好的产品,给你算的利息还不算低,能有4%左右,是锁定在合同中,未来几十年不变的4%的利息。
长期险在发生赔付的时候,保险公司赔给你的保额中,实际上有部分是你自己的钱,这是一个动态的平衡,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
假如某款重疾险你已近交满20年了,这时候里面的现金价值有20万,而保额是30万,假如这时候发生了理赔,保险公司实际上承担的是这10万的差额的赔付成本,对应在当年收取的保障成本也是以这10万保额为基数收取的。
为了方便理解我后面会出现的一些名词,这里做个解释,现金价值和保额之间,这个10万的差额叫做风险保额,对应的风险保障成本=风险保额*发生率(风险概率)。
不同保障对应的风险概率不同,比如寿险的风险概率是指死亡率,重疾险的风险概率是指重疾率。
理解上面这几点非常重要,因为保障成本受两方面影响:
一方面就是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另一方面就是对应的风险发生率,而这两个都是动态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刚刚上面讲到的三种重疾险形态的这个关系。
三个形态以尽量相同的测试环境,都是30岁男士,10万保额,缴费年限30年,定期和终身纯重疾险以百年康惠保(不附带轻症)为例,传统终身重疾险以复星康乐一生B(不附带轻症)为例;我们来看对应的现金价值走势。
上面的定期重疾险的保障期是保障至70岁,30年交,每年缴费530元;红色部分为现金价值的走势,红色和蓝色保额之间的区域为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
我们知道,保障至70岁的重疾险价格是比保障至终身便宜很多的,所以现金价值的累积基数较低,对应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就比较高。
从60岁我们交完保费来看,现金价值一直都是没有超过已交保费的,60岁之后的现金价值减少幅度开始增加,是因为风险概率变高对应的保障成本增加。
至70岁合同终止,现金价值为0,可以看出来,从上篇引申出来对冲和对赌的概念来说,定期纯重疾险的对冲属性是最大的。
上面的终身重疾险的保障期是保障至105岁,30年交,每年缴费910元;在保险学里面,终身的概念就是105岁,红色部分为现金价值的走势,红色和蓝色保额之间的区域为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
保障至终身的重疾险价格会比定期的要贵,道理很简单,因为要承担的保障时间不同,另外越往后的风险越大,成本也就越高,折现到固定的缴费期限中,则就是保费会比定期险贵。
前期终身纯重疾险和定期纯重疾险的对应承担的风险是一样的,但是交的钱多了,所以现金价值的累积基数会比较大,一般在缴费结束后3至5年,现金价值就会超过已交保费。
现金价值基数大,对应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就比较低,像70岁左右的时候,上图现金价值已经近3.5万,也就是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实际上是6.5万。
但对比定期险,保障终身的纯重疾险,后面需要承担的保障成本增长趋势就会非常高,这点上篇文章有说过,越到后期,风险概率越高,所以,现金价值在70至80岁这个关卡开始,呈加速的趋势往下降,至105岁,现价为0。
相比定期纯重疾险,终身纯重疾险的对赌属性更大,分为两个阶段,以70岁为分水岭来看,70岁之前,风险概率低,但现金价值高,对冲的保额相对变低。
以70岁之后看,风险概率变高,现金价值的复利息渐渐不敌保障成本增加,现金价值开始缩减,风险保额开始增加,这部分对赌属性高。
风险概率的增加,提高了对应的保障成本,加大了现金价值的缩减,总保额固定的情况下,现金价值的缩减,又增加了风险保额,从而增加保障成本,这两个动态变化,加速了现金价值的递减。
上图保障期限时终身,30年交,每年缴费1501元;传统终身重疾险是以身故+重疾的结合保障设计的,虽然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说,看起来只是增加了身故赔付这个保障内容,但产品形态是完全不一样的。
因为身故是必然发生的概率事件,在保险学里面,105岁身故概率就是100%,就算被保险人活超过105岁,在105岁的时候,也是可以直接领取到身故保额的。
传统包含了身故责任的终身重疾险比终身纯重疾险贵的主要原因就是增加了身故的保障成本,而这个成本最终是保额的100%。
相比纯重疾险,增加了身故保障就是增加了风险概率,增加了风险概率就是增加了对赌的属性。
但是相比纯重疾险,在现金价值这里会产生另一种走势,虽然传统重疾险增加了风险概率,但在保障的前期并不明显,风险概率在后期才会显著的提高。
对应保障终身,则前期需要交的保费就会贵,因此现金价值的基数则更大,现金价值基数大,对应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就比较低,像70岁左右的时候,上图现金价值已经近6万,也就是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保额实际上是4万。
当现金价值的基数跨过了一个阈值后,尽管增加了风险概率,但在后期,现金价值的复利增值,大于风险保障成本的增加,这就产生了另一种结果:
尽管风险概率在不断增加,但现金价值增加的速度大于保障成本的增加,从而令风险保额缩减,风险保额缩减,导致保障成本缩减,这两个动态变化,最终导致现金价值增加至等于保额。
因此,尽管传统重疾险的对赌属性是最大的,但是对应的风险保额却是最小的。
看完上面三种形态的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得到一些结论:
从对冲和对赌角度来看,分为了两部分,风险概率的高低是区别的标准,高风险保额的高低是放大器。
定期纯重疾是低概率高风险保额的对冲。
保障终身的纯重疾险在后期是需要承担高风险保额的对赌。
带身故责任的传统重疾险后期则是低风险保额的对赌。
从上篇引申出来对冲和对赌的概念来说,定期纯重疾险的对冲属性是最大的,也就是最接近保险风险对冲本质的。
实际上,保障终身的纯重疾从概念上来说,是和定期重疾险一样的,只是保障的期险更长而已,但多出来的保障期限却是对赌属性高的部分。
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暗含对保险公司套利空间,那就是买终身纯重疾险,但是在70岁左右的时候,如果没有发生重疾,选择退保,不参与后面的对赌,这个观点我之前写过,有兴趣的文末有链接。
如果是一款按4%内部利率设计的纯重疾险,这时候退保获得的现金价值,实际上的利率是大于4%的,但退保后对应的重疾风险则由自己承担。
传统重疾险虽然对赌属性高,但高的现价降低了保障成本,在保险的基础上,强化了储蓄功能。
弊端1:
是在年轻的时候,尽管支付了较高的保费,但杠杆不高,起不来显著的对冲功能,
弊端2:
在年老的时候,传统重疾险结合了医疗金储备+身故传承两方面功能,但支付期却是在年轻阶段,产生了资金配对错位。
这就是带身故责任相当于存钱的背后逻辑,带身故责任,则更偏向于存钱,但后期的对赌属性,会降低存钱实际上的收益。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也是在70岁左右的时候退保,特别是身故这项保障在老年,除了资产传承,没有别的意义,但这项责任不应该在年轻的时候就考虑,当然同样的风险,就是需要自行承担退保之后的重疾缺口。
结合上篇关于对赌和对冲的理解,我们实际上得到的是一个反人性的结论:
同样损失巨大的事件,风险概率越低,我们才越需要保险,风险概率越高,我们买的保险则越像赌博,事实上,我们买保险不是为了赌博。
那么像上篇结尾说到的,我们具体多少岁买保险合适呢?其实这点没有办法说清楚。
很多重疾险是只开放到55岁的,部分60岁,而到这个岁数,基本上保费已经很尴尬了,传统重疾险基本都会出险保费倒挂的问题,而保险公司也不好卖,所以大致上就是这么回事,具体还是看自己能不能接受这其中的部分对赌成本。
我无法给出明确的一个答案,是因为这答案的责任我担不起,对赌赢了,获得理赔,失去的是健康;
对赌输了,虽然庆幸到那那个岁数还健康,但是也损失了很大一笔保费,还不如不赌,自己揣着这笔保费直接当医疗金存着。
但无论如何,我想说的主要还是尽早要买,年轻的时候买,省得给自己这样留下的烦恼;减轻的是当下的负担,至于年老对赌的问题,不急着考虑,到时候有更多的灵活空间。
而年老的时候,如果买了没生病,这钱花的难受,而如果没舍得买又生病了,这就更难受了。
之前说的我对高性价比和高保障的选择偏好改变,看似两种形态上的选择,实际上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我个人对于保险形态选择的偏向,是一直没有变化的;
对于带身故责任的传统重疾险,我从内心而言一直都不怎么推崇,只是之前被现有产品的限制绑架了。
但基于这背后的逻辑有很多反人性的地方,基于绝大部分人都没有很好的理财手段,写到这里,我发现本篇居然没办法把想写的东西写完。
为了防止篇幅太长而读不下去,而这篇文章提出的反人性观点有点暧昧,为了防止因为说的不清不楚而被骂,我决定再延申一篇把更现实的内在逻辑写清楚,咱们下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