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广播电视台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新余市广播电视台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社会经济信息,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坚守宣传阵地,抓好安全播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台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发展;加快数字化步伐,推动信息化进程;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科技成果的应用工作。

3.贯彻广播电视行业法规,确保新闻宣传、事业发展、内部管理规范有序进行。

4.负责全台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的制作播出及新余网络广播电视台和新余广播电视报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开发、开拓,推进事业发展。

5.转播中央电视台、江西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及上级要求的其他节目;抓好全台自有专用频率频道和中央、省等上级部门要求转播的频率频道的无线覆盖,负责对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的工作协调,承接地方权益,保证全台广播电视节目采编、制作、播出、传输全流程的完整统一和安全高效。

6.对广电产业集团进行指导。

7.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作品评优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新余八O四台是国家定点中波广播实验台,承担着市广播电台中波广播信号发射及对境外无线电信号干扰重要政治任务,属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任务是:为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广播干扰、广播新闻、信息、文化娱乐等发射转播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广播电视台内设办公室、总编室、党群工作部、新闻中心信息采集部、编辑制作部、重点报道部、网络传播部、技术中心、播控中心(发射台)、综合广播频率、经济交通频率、市场活动部、媒体策划运营中心、产业发展办公室等职能机构。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新余市广播电视台, 新余八O四台。

新余市广播电视台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9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9人;年末实有人数188人,其中在职人员14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3人。新余八O四台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041.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834.74万元,较上年增长829.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融媒体建设专项结余和804台专项经费结余;本年收入合计3041.77万元,较上年持平。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041.7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046.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46.19万元,较上年增加31.7%,主要原因是:2019年融媒体建设专项支出和804台专项经费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830.31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结余原因是:2019年融媒体建设专项经费和804台专项经费结余到了2020年。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046.1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81.01万元,决算数为276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其中:

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2.34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1.49万元,决算数为238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51万元,决算数为22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1万元,决算数为10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74.41万元,较2018年增加51.97 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及社保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5.08万元,较2018年减少212.68 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税费补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63万元,较2018年增加33.87万元,增加136%,主要原因是:发放奖励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13.01万元,较2018年增加127.6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1万元,决算数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2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4.07万元,增长2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1万元,决算数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29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74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租用公务用车费用转由公车中心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8年增加39.38万元,增加49%,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新闻直播车一台和外单位借用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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