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失败的竞争对手,是除恶务尽?还是高抬贵手?

唐朝晚期,有个叫路岩的宰相,那叫一个作死。当时,路岩在党争的时候搞到了不少对手,就连当朝宰相都被他拉下了好几个。本来按照以往的惯例,人家宰相下台了,不管是啥原因,总要给别人一个体面。

但是这个路岩就不这么玩。当时有个宰相被路岩搞下来发配到驩州(今天越南境内)。路岩建议皇帝把他给赐死了。如果至此一件事,那可能没什么影响。关键就是,这个路岩还制定了一条律法,说宰相发配外地赐死,要使者用刀把他的喉结挖出来作为凭证。这招真是太没人性。

不过,风水轮流转。几年后,身为宰相的路岩也被搞下来了,同样也是发配驩州(今天越南境内)。当时他的敌人,为了泄愤,故意派使者在前方等着。等的地方就是当初前任宰相杨收被迫自杀的地方(据说而且还是同一个房子里)。等路岩到了之后,就用路岩当初制定的律法把他给杀了,并把喉结给挖了出来。

所以说,得饶人处且饶人。这风水轮流转,你得势之后,说不准哪天就失势了。得势的时候,做人留一线,他日自己失势了,别人也对你留一线。你要仗着得势便宜占尽、欺人太甚,除非你真能把你所有对手给斩草除根,否则总有天别人也会如法炮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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