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西汉时期经济(公元前206—公元9年)一、西汉币制的变迁

第五章 西汉时期经济(公元前206—公元9年)一、西汉币制的变迁

汉代时,当作黄金的货币以斤为单位。以一寸立方黄金为一斤计算。与秦代之以“镒”为单位已有不同。大概一万钱相当于黄金一斤。
汉代之钱币以铢为重量计算准则,以12铢为一钱币之单位。根据《算经》,24铢为一两计算。故12铢钱亦为半两钱,一铢等于100黍,十黍等于一絫。
根据《汉书·食货志》所记,因为秦钱太重,遂铸造轻便之荚钱,即民间所称之榆荚钱。此种汉初所铸之荚钱,重一铢或三铢,亦当半两钱用。但民间嫌其太轻少,遂又行使八铢钱。
汉文帝时曾铸四铢钱。但荚钱与四铢钱质劣量轻,且文帝时放任民间私铸钱,因此造成商贾官员鼓铸谋利。由于货币大小轻重不一,私币充斥市场,而将质量降低,价格提高。币制造成混乱,使社会上金融动荡不安,国家财政大受影响。当时贾谊曾上奏疏给文帝,列述贻害之烈。
汉武帝铸造五铢钱,禁止私人铸钱。武帝元鼎四年,整顿全国币制,将铸币权收归中央,郡国亦不得铸钱。专令水衡都尉所属之钟官、辨铜、均输三官,负责铸造新的五铢钱,通行全国,以统一货币。
统一币制后,武帝以后100余年之西汉,共铸造铜钱280亿枚,使国家财政得以安定富实。
武帝又铸造了一些用其他金属或物质制造之货币。如将鹿皮造成皮币,又用银锡等金属铸币曰白金三等,曾经纷扰一时。以后遂专铸五铢钱,一直甚受后世欢迎。
汉自武帝以后,以五铢钱最为普遍流通。至王莽时才改币制,为五物、六名及二十八品。金、银、龟、贝、钱、布为六名;钱布均用铜,故为五物,分别为二十八等,极为复杂,为人民所憎厌。直至后汉光武帝,仍恢复使用五铢钱。此后一直至三国、南北朝及隋朝,仍在继续铸用五铢钱。大概十个五铢钱共重一两。自秦2000年来,此种传统性之优良币制使金融稳定,是中国一种了不起之货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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