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会计,企业罚款怎么处理?
请问会计,企业罚款怎么处理?
这几天,发生了两件大事,令人唏嘘。一则是河北唐山大货车司机金德强师傅因北斗系统掉线被疑疲劳驾驶遭罚款2000元,他申辩无果,愤然喝农药自杀身亡。一则是阿里巴巴集团实施的“二选一”销售行为违反《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两则事件,均涉及罚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先来说说金师傅的罚款。不知金德强师傅驾驶的大货车是自行购置的还是属于公司的?如果是自行购置的,那么罚款就得自行承担,从事件的发展推断,大货车估计多半是金师傅自行购置的,2000元罚款对于从事日渐利微的公路运输服务的司机们来说,不亚于一笔大数目开支,更何况是无故背锅被罚,对金师傅的过激应对行为感到叹惜。如果是属于运输公司的车,金师傅仅是作为员工驾驶(大多数企业也存在类似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则遭受的罚款由谁来承担,需要商榷:如果不是员工违章驾驶原因导致的罚款,则应由企业来买单(会计可以在账面上列示计入公司的损益-营业外支出,但税法不会认可,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但如果涉及交通扣分,则会算到员工个人头上;如果是员工违章驾驶原因导致的罚款,则不论是罚款还是扣分,均需由员工自行承担。
再说说阿里巴巴的罚款。市场监管总局对于阿里巴巴的罚款可谓“天价”罚单,但相比阿里巴巴的巨大销售额而言,也算是“九牛一毛”吧。阿里巴巴的这笔罚款金额巨大,并非简单粗暴计入2021年的“营业外支出”那么简单。首先,需要确定这笔罚款负担的期间,虽然是以2019年的销售额为基数计算的罚款,但并非仅是2019年的事由,根据新闻报道“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那么,这笔罚款负担的期间应是2015-2020年共六年时间。其次,根据每年销售额的占比情况进行分摊,以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方式进行前期报表损益的调整处理更为妥当。当然,涉及的巨额罚款如何缴纳(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缴纳),阿里也可以和监管机构商谈。但无论如何,这笔不论是计入当期还是以前期间损益的罚款,均不得在税前列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个人容易犯错,企业经营出错也在所难免,犯错就要受罚,所以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各种罚款,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所有罚款都不能列支都不可以税前扣除呢?非也。原则上,只要是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罚款都可以列支计入企业的损益(营业外支出),当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所有支出(不仅是罚款),均不得在企业列支(比如,老板的个人消费支出)。
那么,罚款可不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大鹏认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企业受到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政性处罚(罚款),包括税务机关处罚(如,税收滞纳金、税款0.5-5倍的罚金等)和工商行政部门处罚(如,市场监管局对阿里的罚款)等;另一种是经营性处罚(罚款),包括银行收取滞纳金(如,企业的银行贷款逾期而产生的罚息)和支付的违约金(如,解除购销合同产生的违约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下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2.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3.企业所得税税款;4.税收滞纳金;5.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根据该规定,企业所有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行政处罚支出,都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行政罚款本身就是一种警示和惩罚,如果再宽容地允许企业进行税前扣除,则无法起到行政处罚的作用)。与行政性罚款不同,经营性罚款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问会计,罚款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你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