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海拾贝(三十一)浅论并购(六):Sysco并购史上的“滑铁卢”

《浅论并购》(四)中说过:并购已经成为Sysco的家常便饭,年年并购年年有,年年并购年年赢,所以,并购对销售额的贡献自然而然就纳入了Sysco每年财务增长的预期,已经成为Sysco事业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然而,在Sysco历史上数百次的并购当中,既有像1999年收购Buckhead肉类公司和 Newport 肉类公司,以及2014年收购“三一海鲜”这些值得夸耀的“凯旋门”,亦有马失前蹄、阴沟翻船的“滑铁卢”,其中堪称为Sysco并购史上最大的一宗败笔,可能就是与“美国食品”(U.S. Foods)的合并案了。

Sysco于2013年12月9日宣称,计划以82亿美元兼并业内排行第二的“美国食品”,并在其《2014财年概述》中正式宣布这一合并的决定,见下图的最后一条。

此后,两家的合并工作如下图所述,一直进行得比较顺利: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2015年6月24日,美国联邦法官阿米特·梅塔声称:“如果Sysco与“美国食品”合并,合并后的“Sysco-美国食品”会占据美国餐饮服务业75%的市场份额,而这将扼杀竞争。”就这样,一己所谓的“垄断”判断,一句要命的“扼杀竞争”,一纸无情的终止判令,导致合并胎死腹中,Sysco于同年6月29日终止收购。

为此,Sysco需要付出3.13亿美元的“分手费”,加上其他因合并产生的费用,总共为3.96亿美元,可谓损失惨重,具体数额见下图:

Sysco积极地发起合并与合并的失败,基于对美国餐饮服务业总体规模的两种不同的判断:其一,美国联邦法官阿米特·梅塔判断,如果Sysco与“美国食品”合并,合并后的“Sysco-美国食品”将占据美国餐饮服务业75%的市场份额(2015财年Sysco销售收入为490亿美元,“美国食品”的销售收入大概为200亿美元左右,合计近700亿美元),即,美国联邦法官阿米特·梅塔认为,美国餐饮服务业总体规模不足1000亿美元,因此有合并“扼杀竞争”一说;其二,Sysco在2013年发起与“美国食品”的合并时认为,美国食品服务业的总体规模为2350亿美元(见下图第二条),据此规模,合并后的“Sysco-美国食品”占该行业的市场份额尚不足30%,何谈垄断。

两种对行业市场总体规模的不同判断酿成了这一悲剧,最后让Sysco吞下了失败的苦果。

当然,值得庆幸的是,Sysco并没有被吊死在与“美国食品”合并这一棵树上。从Sysco《2013财年收益结果》中知悉,2013年发起兼并“美国食品”的计划虽然之后没有获得成功,但是当年Sysco 完成了对其他14家北美地区公司的收购,这些收购为其2013财年的销售额带来了超过10亿美元的增收。

除此之外,Sysco在其每年对外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的两大类若干条风险因素里,都会有这样一段描述:“资本支出可能因业务计划和其他因素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包括与实施各种举措相关的风险,收购的时间和成功完成,施工进度以及其他现金要求可能导致资本支出延迟或取消的可能性......”看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个道理,Sysco是十分清楚的。

Sysco 在此之后并未停止并购的步伐,包括2016年收购英国Breaks集团和2018年收购美国的“杜尔公司”,等等,效果看来还不错(见下图)。

所以,既不能因“一噎之故,绝谷不食”,又要有“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之明,并购如此,做其他事情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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