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30年4个月,坐标广西,养老金2315元,这是不是太少?
有位网友对于个人的养老金提出了这样的困惑:我是去年11月份领取的养老金,工龄30年4个月,养老金2315元,坐标广西。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养老保险缴费没有中断过,工作10年后下岗了,然后自己按80%交过一两年。后来去了一家公司,按60%的基数缴纳社保,这样工作了10多年,到离退休13个月时,再次失业,自己按照100%的档次交了3个月后,最后的10个月是按照最高300%的档次交的,一共交了3万多块钱。
想着以前单位缴纳的社保档次低,如果自己要多交一点,也可以提高养老金的水平。可是发现养老金却只有2315元,感觉有点少了,大家觉得呢?
是这样的,工龄30年左右的话,退休后领取到的养老金也就是在2000多块钱到3000元之间的水平,因此像这位网友的2315元的养老金水平,也是很正常的。
其次,这位网友特意提到,在退休前13个月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想要提高个人的养老金。可是这种做法,对于养老金的整体水平其实影响不会很大的。
最后说一点,如果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话,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像这位网友距离退休还有13个月,居然遭到用人单位的辞退,那么完全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的,按照每工作1年获得1个月工资的赔偿,工作了10年,又是双倍赔偿,那么可以获得20个月的工资赔偿的。
还有网友提到,到退休时间单位不通知,如今要我们把多上班的工资退回,理由是只能享受一份,这合理吗?
是这样的,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跟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动就解除了,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应该提前跟员工打好招呼,并且为其办理退休手续,而现在由于用人单位的失职,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去为员工办理手续,让员工继续在单位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需要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的。
至于说单位还要员工将多发的工资退回来,理由是养老金跟工资只能享受一份,这显然是强词夺理的。现在并没有法律规定,员工退休后就只能领取养老金,有的员工返聘到单位,不是照样拿着工资吗?
最重要的是,因为单位的过失,造成员工没有及时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导致这段时间的养老金不会再发放了,员工本身也是损失的,那么更加没有理由退回应得的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