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馆‖老蔡的菜园子:一个曾经偷鸡摸狗的北宋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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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馆”是《毛白菜》微刊的一个特设专栏。本期我们特聘作家蔡军先生(笔名:老蔡的菜园子)主持。作者用现代人的眼光解读历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让读者在历史的冷幽默中欲罢不能......这一次,让我们随着作者的笔端,走进一个北宋奇葩官员的世界!
范仲淹有个表弟叫做滕元发,此人做派与文正公截然不同,比如范氏稳重矜持,处处流露出名臣风范,而滕元发则顽劣、恃才好强,行为常常出人意表,不同流俗,所以欣赏他的人,认为滕氏骨格清奇,豪放旷达,反对他的人,认为其狷狂、孤傲,滕氏就是这么个备受争议的人物。“世人皆欲杀,我意独怜才”,大概说的就是滕元发此类人物,比如苏轼就很赏识滕元发,而王安石就很反感他。
滕元发,原名滕甫,他母亲生他时,梦见一轮皎洁的月亮穿行在白莲花般的云层里,忽然一只大老虎从月亮中跳将下来,滕元发就这样神奇的诞生了,滕氏后来虽然没有成为大老虎,但是这种天不怕地不怕虎虎生风的性格却渗入了血液中。滕元发长得丰姿伟岸,因而入翰林后,被人称之为“内翰夹袋子”。元发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第一次科举考试时,考官是小宋学士宋祁,两个风流俊逸之士惺惺相吸,宋祁惊其文,擢其为一甲第三名,可惜仁宗皇帝觉得滕卷中一诗不合程式,将其罢黜。此事于别人只能哭天抹泪,怪命不好,元发同学却淡淡一笑,转而发愤苦读,过了几年,再考,居然再次高中第三名,滕元发应该是科举史上唯一一位两次高中“探花”的大神级考霸。
不过,滕元发这一届考生中牛人太多,滕氏为人洒脱豪放,他结交的朋友也是一样不拘小节,放浪形骸,后人把他与另一个狂士郑獬合称为“滕屠郑沽”,滕氏狂放不羁,郑獬诗酒年华,他俩是那个年代诗词风流的代表人物。那年考试前,此二人常常浮行里市,纵论天下,喝得东倒西歪,光彩映世。有趣的是滕元发当时对郑獬和另一位考生杨绘说,“此届夺魁者非我莫属,不信我们赌一把”。结果榜单出来后,郑獬第一,杨绘第二,元发第三。郑杨要求元发兑现承诺,元发呵呵解嘲,“你俩一个第一,一个第二,我安能不屈居第三?”三人相视,一笑而散。
关于滕元发的段子宋人流传下来很多,我们依稀可以领略这位名士令人眼前一亮的风采。滕元发和范仲淹虽然是表兄弟,但要小范公近三十岁,文正爱其才,视如子,滕元发则视文正为叔,元发争强好胜,文正则从不与其计较。滕元发喜欢结交朋友,更喜欢喝酒,每每乏资时,就大大方方的从文正处取钱,或付酒资,或扶危济困,文正始终不问。当年文正与元发赴京赶考,一中一不中,元发不以为然,该玩玩,该喝喝,文正戒之不听,说得多了,元发逆反了,玩得更起劲了,玩什么?玩角球。角球是什么?一说桌球,一说现代老年人打的门球,一说最早的高尔夫球,用棍击打,有木球石球和瓷球,要画上球基以发球,以打进球窝为胜。对于这种游戏,滕元发乐此不疲,显见是此中高手。
有一天,范仲淹前往检验元发学业,没曾想,元发逃学去玩角球了。呵呵,时代虽不同,逃学目的古今相仿,当年台球兴起,哥几个逃学就是为了这个。滕同学被文正抓了个现行,当下,就让随身小吏用铁锤将小球击碎,没曾想这个笨手笨脚的小吏是个搞怪的,一锤子下去,砸偏了,小球反弹起来正中小吏额头,小吏丢锤呼痛,滕元发幸灾乐祸的在一旁大叫“快哉快哉”。另有一次,文正夜来查岗,元发又跑出去喝酒去了,文正秉烛读书,意欲让夜半归来的元发羞愧,是夜元发大醉而归,文正佯做不视,元发面不改色心不跳,径直而入,一捐而问“公所读何书?”文正道“汉书”。元发应声而问“公认为汉高祖何许人也?”文正想了半天,才知道元发话里有话。读死书,死读书有什么用?汉高祖不学无术,不一样夺取天下,成为一代人主吗?
文正屈意劝滕元发读书,而滕氏以高祖英豪粗粝自勉,此段入木三分且传神般的勾划了滕元发性格,倒是颇合他文人武将的气质。后来范文正公出将入相四十年,离开戍边的太原时,将重任移交给滕元发时,滕设酒为之饯行,两人慷慨话昔日劝学之场景,不由抚掌大笑,畅饮通宵,滕有诗相赠曰“负鼎早为汤右相,有文合作鲁夫人(范夫人)。”滕元发这一生多亏了亦师亦父的表兄范仲淹照顾,别看范氏似对元发早年似有不满,但范氏所用之人只重大行,不拘小礼,范仲淹曾言“任有才能而无过,朝廷自应用之,若其实有可用之材,不幸陷于吏议深文者,不因事起之,则遂为废人。”
滕元发也没有让范仲淹失望,进士高中后,英宗素重其才,将滕元发的名字写下来放在手边以备重用,可惜英宗天不假年,神宗朝时元发得到赏识,苏轼因而有诗云“先帝知君早,虚怀第一人。”史载,元发在神宗前论事,言同家人父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神宗知其忠诚无虚饰,事无巨细,人无亲疏,辄皆问之。可惜后来,王安石任相后,担心神宗宠信元发,影响变法,找了个借口将滕元发调离了。
关于王安石与滕元发交恶一事见《东轩笔录》,初时王安石与元发同为开封府考试官,元发不断的在王的面前说有一张试卷多么多么优秀,说的王安石也心动了,于是将其置于特优推荐,待拆开糊名的试卷一看,这个考生叫王观,王观与元发交好,且都是同一类狂士,其言行素为安石不喜,至此老王心里别提有多不痛快了,弄了半天,敢情是被人卖了,于是寄恨于滕氏。元发看着老王那张阴沉的脸,为了自辩说了一句不合身份的粗话“我怎会卖公,我若有意为之,老妈不得好死。”这话说得太重了,王安石变色道“凡事皆有轻重,你也算是恭谨有法度的人,怎能如此诅咒你妈呢?”虽为野史所言,我倒觉得颇合元发性格。
滕元发在历史上官声是相当不错的,否则苏轼不会为他写墓志铭,而且评价很高,他在任河北安抚使时,境内陆震频发,他对下属说“身为朝廷命官,当始终与百姓在一起,如果房屋倒塌,我愿与民同死”,在他的殚精竭虑夜以继日下,灾区秩序井然,灾民得到妥善安置。滕元发先后三次担任开封府尹,比包拯还多一次,他断案如神,刚正不阿,多次因得罪权贵而旋任旋贬。滕元发最有名的是他的戍边,以文人身份而成为蜚声西北的名帅,元发知兵善谋,纵横驰骋,他仿效契丹人建立全民皆兵制度,组织百姓成立弓箭社,然后派人教习,元发有大将风度,时有人报告契丹入境,边民逃散,元发谈笑纵饮,事后则证明此为谣言,他坚守国土,抵御外侮,威震西北。吴奎曾经赞他“滕甫不唯将略可取,至于躯干膂力,自可被两重铁甲”。
就是这样一个文可治国,武可安邦的人,年青时却做过一件偷鸡摸狗的事,让人大跌眼镜,滕元发可算是宋朝名臣中一个大大的异数了。《梁溪漫志》载,元发年青的时候,寄宿于一座寺院中静修学业,这天,趁着庙中主持外出,元发把护寺的狗杀后烹煮了,然后大快朵颐的独享,本来吗青灯黄卷,粗糠烂菜的寂廖生活早就让口中淡出了个鸟来,可没曾想他吃得满口流油的时候,被赶回来的主持发现了,主持又好气又好笑,你这算哪门子读书人?佛门杀生,罪莫大焉,怎么能干出这样烂泥扶不上墙的糗事?主持不依不饶,有心考他一考,就让元发作一篇《滕先生偷狗赋》才能作罢。元发稍做沉吟,当即作道“砖饭引来,喜掉续貂之尾;索綯牵去,惊回顾兔之头。”既诙谐又工整,此赋马上就在宋朝帖吧流行起来。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滕元发很好的诠释了汉武帝昔日这道招贤令。《侯鲭录》载,苏东坡曾云“久在江湖,不见伟人。在金山,见滕元发乘小舟破巨浪来相见。出船巍然,使人神耸……”可见苏轼对于此等人物也是心向往之。宋时,名流们看重名节注重修为,讲涵养讲品性,一个个看起来泥塑木雕了无生气,而唯独滕元发这样洒脱豪气充满机趣的人令人眼前发亮,时礼部员外郎林子中,以诗赞元发云:“清风楼下两溪春,三十余年一梦新。欲识玉皇香案吏,水晶宫里谪仙人。”
像滕元发这样的谪仙人,在古代士子中何其少也。因而苏轼喟叹“天之降材,千夫一人”。不过,像滕屠郑沽这样的遗世独立者,也就是活在宋朝,即使如此,也是毁誉参半。如果活在其他朝代,滕元发估计早就被改造了,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缺乏这类士人生存的土壤,你若率性而为,恐怕早已头破血流了,还是宋朝士风宽泛,允许这类特立独行者潇洒走一回。元发尝有诗“结客结英豪,休同儿女曹。黄金装箭镞,猛兽画旗旄。北阁芒星落,中原王气高。终令贺兰贼,不著赭黄袍”。其诗雄壮激昂,气势如他一生豪放的秉性。
【作者简介】老蔡的菜园子,本名蔡军,70后,秦人,公务员,文史爱好者,网络知名写手,新浪文化名博博主,唐宋野史百科签约行家。业余喜欢读书、运动,信奉梁宗岱先生的“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出版多部文集《野史更疯狂》《吹皱一池春水》《一个人的天堂》《如歌的行板》等,其中《野史更疯狂》是首部历史类通俗文学畅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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