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新三包法”出台!轮胎店迎来大改动!
315前一天,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即汽车“新三包法”(修理、更换、退货),汽修行业将迎来大调整!
新三包法首先规定了生产者(车企),销售者(4S店),修理者(汽修店)的义务。一起来看下,我们作为修理方,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1、修理记录须存档。
《规定》第十三条: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至少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
2、零部件须合理储备。
《规定》第十四条 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
3、零部件质量须合格。
《规定》第十五条: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4、提供电话+现场服务+承担运费。
《规定》第十六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违反上述4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新三包法对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也做出了规定。
1、“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指的是什么?
包修期:因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的期限,不低于3年或里程60000公里(先到为准)。
三包有效期:因质量问题提供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服务的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先到为准);
此外, 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向消费者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日期的,按照实际交付日期起算。
2、“包修期”可享受的服务。
针对于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免费更换这些总成或主要零件;
若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动力蓄电池起火,可选择退换汽车。对于易损零部件,需要在三包凭证上明示保质日期。
此外,在“包修期内”,若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备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提供备用车或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3、“三包有效期”哪些情况可退换车?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旧版汽车三包法是2013年正式颁布的,一直在逐渐完善。最终,今年汽车新三包法出台了,对汽车后市场有着深远的意义。
1、进一步规范操作。
其实在去年,国家就出台了汽修备案制。修理机车时需要把号牌、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厂牌型号等多种项目如实登记。如今在新三包法中,还要求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算是对汽修行业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2、明确责任,防止企业“踢皮球”。
过去,一旦轮胎出现了鼓包、开裂问题,责任一直难以明确。有的是厂家出具鉴定报告,有的直接扔给了轮胎店鉴定,还有的让找代理商协商。新法案的颁布,有利于防止这种“踢皮球”现象,提高维修理赔效率。
3、对轮胎三包期有借鉴意义。
轮胎三包期目前还是从生产日期开始算的,这也引发了很多轮胎界人士对其合理性的讨论。如今汽车新三包法却按实际交付日期算,而不是按出厂日期算,这对轮胎三包政策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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