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以严格的监督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
今天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监督管理提出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平凉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自身政治监督,细化日常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出实招求实效,确保“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落细落实。
市纪委监委坚持日常监督从纪律严起、从履职尽责抓起,提升内部监督质效。印发了《关于违反机关会议纪律的通报》,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整顿会风、严肃会纪提出明确要求。对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基础业务培训班出勤较差的个别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核查,督促落实了责任追究。干部监督工作除了监督“人”,还要监督“责”,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对委主要领导106项批示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室(部)和派驻机构上报了具体落实情况,对未按期办结的7项进行跟踪督办。
此外,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努力把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贯穿于“八小时以外”,辐射到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制定印发了《平凉市纪委监委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采取报告个人事项、党内监督、内部监督、谈心谈话、入户家访、社会监督、信息共享等七种监督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党纪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清单45条,探索制定监督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的负面清单62条、责任追究清单60条,对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划定“红线”,列出“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日常监督体系。市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内部警示教育,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传达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编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方式,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和警醒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同时,坚持刀刃向内,精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今年前8个月,全市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