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到(中国战国时期历史人物)

慎到
中国战国时期历史人物共2个含义
- 中国战国时期历史人物
- 慎到,宋谏官。
生平

齐威宣王时喜文学游说之士,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者流七十六人,命曰列大夫,为立馆稷山之下,高门大屋,尊宠之,不治而议论,天下诸侯客言齐能致天下贤士也。是以齐稷下学士,多至数百千人。
楚襄王时慎到赴楚,为楚(顷)襄王傅。襄王之为太子也,尝质于齐,及其归也,齐王求东地五百里乃得归,不与不得归。襄王退而就慎子计,慎子令朝群臣而皆献策焉。上柱国子良曰:“不与则不信,请与而复攻之。”昭常曰:“去东地五百里,是去国之半也,勿与,臣请守之。”景鲤曰:“不可与也,臣请西索救于秦。”王谓慎子曰:“寡人谁用三子之计?”慎子曰:“王皆用之。”乃遣子良北献地于齐。遣子良之明日,立昭常为大司马,使守东地。又遣景鲤里索救于秦。齐王恐焉,乃遣子良南道楚,西使秦,解齐患。士卒不试,楚东地复全。”
传中所记慎子为襄王献计事,发生于前299年。襄王即顷襄王。(据六国表,立于周赧王17年,卒于周赧至52年)其父即楚怀王。(《周书谥法解》曰:“慈义短折曰怀”)楚怀王赴秦会盟,被秦所欺而扣留于秦国。顷襄王立于周赦王17年(前298),襄王立之三年后,怀王客死于秦。
慎到与屈原约略同时。《庄子天下篇》称慎到:“髁无任,而笑天下之尚贤也;纵脱无行,而非天下之大圣。”又述其言曰:“无用贤圣。”《荀子解蔽篇》谓:“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这种思想与老子的思想是一致的。杨 《荀子注》谓“慎到本黄老之术,明不尚贤不使能之道。”又述其言曰:“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是慎子以尚贤使能为非也。慎氏本《内篇》录《韩非子难势篇》慎子之言,曰:“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又曰:“贤智能不足以服从头则势位足以屈贤者也。” 《太平御览》638录《慎子》之方,曰:“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於无君。”又曰:“君立则贤者不尊。”《御览》523录慎子之言,亦曰:“有贵贱之礼,无贤不肖之礼。”
梁玉绳《汉书人表考》记战国时有二慎子:“ 《战国策》有慎子,为襄王傅;鲁亦有慎子,见《孟子》。”
按鲁慎子即墨子弟子禽滑厘。“滑厘,慎子名。”焦循《正义》曰:“慎子与墨子之徒禽滑厘同名,或以慎子即禽滑厘,或以慎子师事禽滑厘,称其师滑厘不识,皆非是。”
思想
法治
民一于君,事断于法

慎到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坚决主张“法治”;而要实行“法治”,就必须尊君和尚法。所以他说:“民一于君、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要求“民一于君”的主要理由是“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为了尊君,他不仅反对与国君分庭抗礼的贵族,也反对儒、墨的尊贤、尚贤,认为“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主张“君立则贤者不尊”、“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民一于君”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只有国君才有权立法和变法,各级官吏只能“以死守法”,严格遵守和执行君主的法令。一般老百姓则必须“以力役法”,受法令的役使。但他的“民一于君”又是有条件的,即国君有权立法、变法,但不能随意立法、变法,而应“以道变法”,具体说,就是“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他这种“人莫不自为”的人性论,实质上正是当时以封建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新兴地主阶级私有观念的反映。他认为国君如能“因人之情”来立法,立法以后凡事一断于法,就能治理好国家。
参考资料
- [1]《慎子曰恭俭》学派属性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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