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韩红不做慈善了。。。

昨天写了一篇文章《韩红,你的方便面呢?》,结果看见最多的留言就是:你这样伤了做慈善的人的心,以后谁还会来做慈善?

真是笑得要岔了气。。。

一位老哥问我:叉子,你看过官场现形记没有?

要知道我读过的小说那也不算少了,所以这本没有看过。于是他就给我讲,其实慈善这门生意,这本书里早就说透了。

小说中写了申家靠做善事发家的历史:起初他祖上只是开了个小馆子,一年不过赚十来吊钱。后来机缘巧合被乡里推举做了乡董,就开始到处募捐,广行善事,这家伙连尼姑庵的钱都能搞来,到死的时候,已积攒下几百吊钱。后来慈善事业传到他太老伯手上,适逢山东、河南河流接连决口,地方上知道他家是做慈善的,凡有赈捐,一概由他家经手,等他去世时,庄上的银子已经存了好几十万两了……待传到申大先生手里时,申大先生还做了大官。

而据申大先生的老伯自述,慈善是一本万利甚至无本万利的好买卖:自从做了善事,到我手里,如今房子也有了,田地也有了,官也有了,伺候的人也有了。”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虽然时间过去了一百多年,但是慈善本质上是生意这一点,还真是古今中外从来没有变过呢。

以美国为例。米国的遗产税最高税率高达50%,换句话说比尔盖茨如果任何手段都不采取的话,他身后的一半财富将被米国政府收走。可是有慈善事业那就不一样了——你成立了慈善基金会,那么只要保证不低于5%的钱用来做慈善,那么剩下的都还是你的,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至于说要养团队啥的,上千亿美元的财富,每年增值的部分养什么团队养不起?

这就是国外慈善的真相——避税的完美工具。

当然,像这种慈善基金也是有正面意义的。老美特别喜欢通过慈善基金会捐给医院或者高校——捐给医院可以续命,捐给高校为了子女教育。

生命是无价的,但是在挽救生命的时候是有价格的。2007年前后,美国LOWA大学的生物化学系主任Charles Brenner曾经发现,一种被称为烟酰胺核糖的物质能够在动物体内代谢成为β-烟酰胺单核苷酸,并继而通过提升衰老细胞的DNA修复能力最终实现逆转衰老的作用,在学术界引起了巨大轰动。β-烟酰胺单核苷酸作为哈佛“神药”瑞维拓的关键作用成分,其逆转衰老作用由哈佛医学院遗传学教授大卫·辛克莱尔在2013年首先发现,据说这玩意最多能增寿十年,价格当然也很美丽——β-烟酰胺单核苷酸试剂的售价高达2万人民币/克。

无数富豪趋之若鹜,据传包括李黄瓜在内的一批人都是该药的受益者。这种药刚一开发出来的时候,也只有vip中p才有资格购买,怎么才能变成vip中p呢?自己想吧。

至于说让孩子进入牛校而捐款,那是再正常不过的操作。美国的名校录取可不是只看高考成绩——因为申请的学生的成绩几乎都是很牛叉的。这时候要看你的爸妈是不是校友,是不是本州的纳税人,有没有参加过什么社会活动,有没有牛人给你写推荐信,当然,这一切比不上你爸妈向学校捐个几百上千万美元好使——潘石屹不就这么把儿子给弄进哈佛了么?

客观上说,大笔的资金进入教育、医疗领域,对于普罗大众也是有好处的,但是首先受益人一定是富豪自己。应该说这种慈善机制既保护了富人的利益,也确实让大众有一些实惠。

那么国内的情况如何呢?

我国的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所以在我国做慈善事业,也是有一定的税收优惠的。但是似乎力度没有米国那么大,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明星往这儿冲呢?

我们注意一下慈善法的第六十条: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

以韩红本次募集到的3亿多的资金为例,她明年只要支出2.1亿即可,剩下的一个小目标就算躺在银行里吃利息,你算算一年那是多少钱?

韩红之前那句话是何等的掷地有声:

那么大家捐给韩红的钱呢?

2019年8月8日才获得公开募集的资格,2019年9月1日前,韩红的慈善基金会就买入了43笔理财。再注意一点,截止到2020年2月16日,还有25笔投资未披露。那我可不可以借韩红自己的话说:你要把捐给你的钱第一时间用到灾区,你把大家的钱去买了理财and投资,在我看来你就是混蛋?

有韩红的粉丝一听就不乐意了:那么大数额的捐款,马上要人家变成物资运过去,又不是神仙!

亲,当时面对武汉红十字会的时候,你们可是把人家骂上天了呢。我们可以做个对比,这是2.20韩红慈善基金会发出的物资:

看着不少?对比一下武汉红十字会同天发放的物资。。。刚才尝试了一下截图,但是实在太长,这里放不下,你可以去官网上看一看就知道了他们一天要发多少东西了。

红会作为政府背景的群团组织,当然应该接受监督,但是善良的人们似乎对同样需要接受监督的私人慈善基金无比的宽容。

令人尴尬的事,假设韩红完全按照慈善法的规矩来运营,每年她的慈善基金会可以有上一年款项30%用来投资理财,而且注意:税收是有优惠的。

哪儿找那么好的生意去!自己不用出本钱,借着名声搞来若干个小目标,只要用出去70%,刨除管理费,剩下的就可以挣钱去了!

真的,实在是没那个名气,不然我也想去搞慈善了。利润率超过毒品,风险小过飞机掉下来,换你你干不干?

韩红的慈善基金会从成立开始,直到2019年8月才取得公开募捐的资格,但是期间从未停止过公开募捐——包括网络途径,并且其投资行为也没有及时披露,这么多明显违规行为如果这次没有被处罚,那么我相信私人慈善基金也许会像脱缰野狗一样疯狂地茁壮成长。还担心没有“爱心”人士?“爱心”人士挣钱的嗅觉比狗都灵敏。

按照道理,文章到这儿也该结束了,不过还是想多说两句题外话:为什么每次都是红十字会倒霉?壹基金在汶川地震踩着红十字会发的家,彼时的李连杰无论是财富还是地位远远超过现在的韩红,结果呢?壹基金就是个敛财的工具。到了今年的武汉,又有人把红十字会放到火上烤。本来你要高调做慈善,借机自己挣点我也不会出来踩。但是你要打倒红十字会,这居心可就大大的坏了。

还记得东南某省蔡省长是怎么上台的么?当时它用的手法就是抹黑呆湾的红十字会,当私人资本大量介入到慈善事业后,很多的钱就通过慈善的外衣洗白,然后蔡也获得了大量的支持,最后成功当选。

同样的,你以为你是在表达对红十字会的不满,实际上是有人鼓动你对红十字会不满,转而开始攻击红十字会,最后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么多年以来,我们经过了多少大的灾害,哪次不是国家队冲在最前面?在社会主义国家,不信官方机构转而相信私人资本,无论如何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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