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善谏的林俊林见素(林俊)
直言善谏的林俊(林见素)(莆田)
吴山
林俊于明景泰3年(1452)出生于莆田城内书仓巷,字见素,成化14年(1478)登进士第。进入仕途后授刑部主事、员外郎;弘治13年(1500)任南京佥都御史。嘉靖元年(1522)为工部尚书,旋改为刑部。
林见素秉性侃直,敢于谏诤。他任刑部员外郎时,西北地区发生灾荒,粮食歉收,民不聊生。宦官梁茅却勾结淫僧继晓大弄巫术,却大受宪宗皇帝的宠爱,称他为“法王”。昏庸的皇帝不顾百姓死活,拨出库银数十万金大兴土木,征调民力兴建“大镇国永昌寺”。当时朝臣面面相觑,人皆反对,但无人敢直言。林见素冒着生命危险为民请命,上“扶植国本疏”,极力诉说淫僧秘术荒诞无稽,建寺劳民伤财。他拟好后将疏呈上皇帝时,同僚闻讯大为惊骇,竭力劝他不可上疏,并对见素说:“此疏果入,彼此均死”。他决心已下,大家多方劝阻无效,仍冒死劾奏。林见素把坐骑变卖,银两交给妻子作为返回故乡的盘钱。他对同僚说:“死罪吾承,不尔相及。”他毅然往通政司投疏。
明宪宗皇帝阅疏之后大为愤怒,要把他杖责下狱治罪。尚书玉恕从中鼎力相救,才免于死罪,被贬为姚州判官。弘治13年(1500)又起用为南京佥都御史,兼理操整饬江防,做出了成绩,百姓钦敬。他与当时吏部尚书林潮、都御史张敷华、祭酒章懋同负盛名,人称“四君子”。
嘉靖元年(1522)后,林俊先后任工部尚书、刑部尚书14个月,屡次劝帝亲贤疏佞,勤学问,辨异端,节财用。同时还大胆弹劾朝中大臣结党营私,扰害百姓的罪行,但都没被皇帝所采纳。他感到失望,便辞官归里。嘉靖6年(1527),他病逝于家,享年75岁。
参见:林俊墓志铭 【明】杨一清《荣禄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书见素林公俊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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