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存单变保单”的套路还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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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保险业销售误导的情况总为人所诟病。

保险条款阐述不清,免责条款疏于解释,健康告知略过不问,保障责任夸大描述。凡此种种,令投保人成见颇深。

但和这些误导相比,"存单变保单"可谓是最让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最为愤懑的一件事情了。

什么叫"存单变保单"?

就是消费者本想拿钱到银行去存钱,结果被银行代销人员忽悠购买"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保息,并给予远高于存单利息的收益。

存单变保单

"存单变保单"最大的问题在于产品流动性问题,往往需要放至少3年或者5年不能取出。

而消费者以为是存单,取用灵活,尤其是老年人搞不清楚状况,急用钱时才发现是保险,未到期取出来会遭受损失,于是造成了多起纠纷。

为了治理这种现象,去年保监会出手大力规范整治。如今一年过去了,"存单变保单"的套路还在上演吗?

来自去年的治理:双录

去年,在银保监会还未合并的时候,保监会印发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并规定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保监会印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保险销售业务时,在某些场景下,需要做好录音和录像:

  1. 电话销售业务需全过程录音;

  2.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需进行录音、录像;

  3. 其他销售渠道,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需进行录音、录像

这里说的其他销售渠道,主要是传统的线下销售渠道,规定只需对60周岁及以上人群,和销售投连型保险时才需执行"双录",因此影响不是特别大。

而《办法》里说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主要就是指银行渠道了。

可以发现,《办法》执行后,银行销售一年以上的保险,都要执行双录,可以说是大大的严格了!

对银行保险渠道而言,可谓是重拳出击

从去年11月1日开始,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的行为大大减少,"存单变保单"的纠纷也仿佛销声匿迹了。

现在是否还有"存单变保单"的套路?

去年11月以来,银行网点基本都已经设立了销售专区,装配了电子系统实施专区"双录",严格按照监管的要求执行。

但是,"存单变保单"的情况是不是真的消失无踪了呢?

仔细查阅后我们发现,今年年初至今,共有14家银行因为银保销售误导吃了罚单,合计被罚572万元。

今年银行销售误导所吃罚单数

要说银保销售误导的套路,主要有几点:

  1. 一是利用了消费者对银行存款的信任,在发放理财保险的宣传材料时,使用"存入"等字眼,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存款。

  2. 二是在宣传页面上醒目的写上年化收益高达5.5%等语句,让消费者误以为这是银行承诺的收益。而实际上根据监管规定,保险产品的保证收益最高不得超过3%。

  3. 三是对于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语焉不详。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是很长的,即使是理财保险,一般也至少有10年的时间。但由于银行是把保险产品包装成理财产品来销售的,因此往往会描述成"三年可取"或者"五年可取",让人误以为只有三五年即到期。

应该说,在去年11月《办法》执行后,第一种误导的情况基本绝迹,但第二种和第三种误导仍然存在,浮生君在大量银保产品的宣传单页上看到了类似的字眼,只不过措辞上严谨了许多,也会有相应的一些风险提示。

但是对这方面不太懂的人,仍然很难看出区别。

尤其是在去年,保监会第265号文中提到通过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时,未提出“双录”的要求。

监管对自助终端的规定被多家银行钻了空子

这里自助终端包括银行柜台的自助终端、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

这条规定被不少银行钻了空子,银行的销售人员在向你推荐保险理财产品时,往往会引导你通过手机银行等方式来完成购买,规避"双录"环节!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双录"的规定让银行保险销售误导大大减少,但仍然无法做到完全消灭。

银行保险应该一票否决吗?

有人提出,既然银行保险销售误导屡禁不止,是否应该一票否决,由监管禁止销售呢?

浮生君认为,这矫枉过正,大可不必!

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有其存在的重要意义。

就拿今年热卖的两款银保产品来说,5年5.2%和5年5.5%的预期收益,的确远高于各大银行五年定存基准利率。

各大银行存款利率

不过,保险产品的保证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如果最终达不到承诺的5%+的收益怎么办?

浮生君悄悄告诉你,毕竟是通过银行来销售,信誉很重要,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会签署内部协议,如果达不到承诺收益,保险公司要承担兜底责任。

只不过,这个协议是不会给普通消费者看的。

银行和保险会有内部协议

而保险理财产品虽然保险期间长达10年、20年甚至终身,但是在宣传页面上写明"三年可取",或者"五年可取"的,说明那时候的保单现金价值已经达到了承诺的预期收益,届时可以通过退保来实现本息兑付。

当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继续持有,不过那之后的收益就不会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内部协议保护了,保证收益需参照保险合同约定。

因此,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理财产品,非常适合钱不急着用、厌恶风险、同时希望收益高于银行存款的群体。

一票否决这类产品是不合时宜的。我们所求的只是停止销售误导,将产品特点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消费者面前,让消费者能够结合真实展现的产品信息,自主判断是否需要购买。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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