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老朱
近读《段太尉逸事状》: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
段太尉即段秀实,曾经做过唐代泾州刺史,时,朱泚作乱,段秀实被逼作伪官,朱泚欲称帝,段秀实痛骂朱泚,并以朝笏击朱泚头,后被杀。上文大意是说段在位掌权时,曾对家人说,你们路过歧地的时候,对于朱泚送的任何东西不能收。恰恰他的女婿路过此地,朱泚要死要活地送他东西。无可奈何,只得暂时收下,回来被老丈人大骂一顿。女婿委屈地说,我官小,哪里敢不听他的呢。即便如此,老段觉得东西不能放有家里,还是要缴公,于是把东西挂在单位的房梁上。朱泚后来果然作乱,太慰也牺牲了,朱发现当年给的东西还在段办公室的屋梁上,封印还在,没有启封。于是段秀实的清白被大家和朝廷所知道。
对于一些人,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想得到你的权力和支持时,他会对你十分恭敬,“致货币”、“固致大绫三百匹”,其实这种人是在为自己的欲望花钱买路。好在段太尉是一名火眼金睛,一眼看穿他的招数的人。因此嘱咐家人对于这样的人,一律“慎勿纳”,即便是“处贱,无以拒也”,也必须把东西上缴或放存起来,“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
不然,一旦东窗事发,纪委查起来,东西在你抽屉里,说不清道不明。加之送的人,本来就动机不纯,一旦事发,他会主动承担责任吗?不会,他只会彻底地把你出卖。因为他的目的本来就是想把你拉进水或入伙,或为他今后的作乱得到你的支持。
段太尉这种识人,真的值得人们学习或借鉴。当你识破一个人时,千万不可与之有过往或什么交集。不能躲过,就远离他,当然能揭发他更妙。一旦让他得逞,他会像朱泚一样,要么拖你入污泥,同流合污。要么不能拖动你时,就开始诬陷你,让你身败名裂。即便像段总女婿这样权力小,不能推托掉“处贱,无以拒也”,回来也要立即向老丈人告知情况,及时处理,否则,祸患一定是不远的。
果然,后来,朱泚反了之后,满以为段太尉收过他的“货币”和“大绫三百匹”,就逼段太尉做伪官。更过分的是后来还要与段太尉商量称帝,被段太尉怒斥。好在“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大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不然,段太尉一世清名就污了。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