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公·宣公十年 鲁奔齐丧 私子射父 子家遭报
【经】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齐人归我济西田。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己巳,齐侯元卒。(姜姓,吕氏,名元,公子元。齐桓公之子,公子无亏、齐孝公、齐昭公、齐懿公之弟,前608年—前599年在位十年。)齐崔氏出奔卫。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癸巳,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六月,宋师伐滕。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大水。季孙行父如齐。冬,公孙归父如齐。齐侯使国佐来聘。饥。楚子伐郑。(公元前599年,壬戌,周定王八年,鲁宣公十年,齐惠公十年,晋景公元年,秦桓公五年,楚庄王十五年,宋文公十二年,卫穆公元年,陈灵公十五年,蔡文公(文侯)十三年,曹文公十九年,郑襄公六年,燕宣公三年,许昭公二十三年,邾定公十五年,杞桓公三十八年,纪庄侯十五年,莒渠丘公九年,滕文公元年)
鲁国发大水。桓元(前711年)、桓十三(前699年)、庄七(前687年)、庄二十四(前670年)、庄二十五年(前669年)发过大水(平原出水),大多在秋。下一次是在成五年(前586年)。
【传】十年春,公如齐。齐侯以我服故,(公比年朝齐,可见软弱。)归济西之田。
夏,(四月己巳(十四)齐惠公卒。崔杼有宠于惠公,高、国(高、国二氏世为齐国上卿,此时高氏掌门人高无咎(高固之子?),国氏掌门人是国佐即国武子(国庄子国归父之子,又名宾媚人)杜预注曰:高、国二家,齐正卿)畏其逼也,公卒而逐之,奔卫。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杜预注曰:典策之法,告者皆当书以名,今齐特以族告,夫子因而存之,以示无罪。又言“且告以族,不以名”者,明《春秋》有因而用之,不皆改旧。)凡诸侯之大夫违,(杜预注曰:违,奔放也。)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杜预注曰:上某氏者姓,下某名。)失守宗庙,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杜预注曰:玉帛之使谓聘。)则告,不然,则否。(杜预注曰:恩好不接,故亦不告。)(玉帛之使,化解矛盾的使者,“玉帛之使未还,而侵轶之师奄至,且肆其侮慢,形之文辞。天怒人愤,可不伸大义以破其谋乎!”)
公如齐奔丧。(杜预注曰:公亲奔丧,非礼也。公出朝会奔丧会葬,皆书如不言其事,史之常也。古无诸侯奔诸侯丧之礼,但齐惠公曾定鲁宣公之位,情况特殊。)
陈灵公(妫姓,名平国,陈国第十九任国君,前613年-前599年在位15年。)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杜预注曰:灵公即位,於今十五年,徵舒已为卿,年大无嫌是公子。盖以夏姬淫放,故谓其子为似以为戏。)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
滕人恃晋而不事宋,六月,宋师伐滕。
郑及楚平。(杜预注曰:前年败楚师,恐楚深怨,故与之平。)诸侯之师伐郑,取成而还。
秋,刘康公(季子)来报聘。(杜预注曰:报孟献子之聘,即王季子也。其后食采於刘。)
(公孙归父(子家))师伐邾,取绎。(邾邑。鲁国邹县北有绎山。)(杜预注曰:为子家如齐传。)
季文子(季孙行父)初聘于齐。(杜预注曰:齐侯初即位。)
冬,子家如齐,伐邾故也。(杜预注曰:鲁侵小,恐为齐所讨,故往谢。)
国武子来报聘。(杜预注曰:报文子也。按《春秋》体例,旧君死,新君立,当年称子,逾年才称爵。)
楚子伐郑。晋士会救郑,逐楚师于颖北。诸侯之师戍郑。郑子家(公子归生)卒。郑人讨幽公(幽公就是灵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改葬幽公,谥之曰灵。
颍水(今颍河)是一条古老的河流,也是淮河最大的支流,发源于河南西部伏牛山山脉,嵩山东麓,自登封县西境颍谷流向东南,经许昌市的禹州市、许昌县,周口市川汇区、项城市、沈丘县等地,至常胜沟进入安徽阜阳市的界首市境,流经太和县、阜阳市颍州区、颍上县等地,于颍上县鲁口镇沫河口注入淮河。这里的颍北是位于禹州市北部的颍水之北。
译文
十年春季,鲁宣公到了齐国。齐惠公因为我国顺服的缘故,把济水以西的土田归还给我国。
夏季,齐惠公去世。崔杼受到齐惠公的宠信,高、国两族惧怕他威逼,惠公死后就赶走了崔杼,崔杼逃亡到卫国。《春秋》记载说“崔氏”,是说这不是他的罪过,而且把这件事通告诸侯时,也称族而不称名。凡是诸侯的大夫离开本国,通告诸侯说:“某氏的守臣某,不能守宗庙了,谨此通告。”凡是有友好往来的国家就发给通告,不是,就不发通告。
宣公奔赴齐国参加丧礼。
陈灵公和孔宁、仪行父在夏征舒家喝酒。灵公对仪行父说:“征舒长得像你。”仪行父回答说:“也像君王。”夏征舒对此感到愤恨。灵公出去,夏征舒从马房里用箭射死灵公。孔宁、仪行父逃亡到楚国。
滕国人依靠晋国而不事奉宋国,六月,宋国的军队进攻滕国。
郑国和楚国讲和,诸侯的军队进攻郑国,讲和以后回国。
秋季,刘康公前来回聘。
鲁国出兵进攻邾国,占领了绎地。
季文子第一次到齐国聘问。
冬季,子家到了齐国,这是为了向齐国解释鲁国进攻了邾国的缘故。
国武子前来回聘。
楚庄王进攻郑国。晋国的士会去救郑国,在颍水北面赶走了楚军。诸侯的军队在郑国留守。郑国的子家死。郑国人为了讨伐杀害幽公的那次动乱,打开了子家的棺材,并赶走了他的族人。改葬幽公,把他的谥号改为“灵”。
附
《春秋》:“春,公如齐。公至自齐。齐人归我济西田。”
杜预注曰:元年以赂齐也。不言来,公如齐,因受之。
《公羊传·宣公》:“齐已取之矣,其言我何?言我者,未绝于我也。曷为未绝于我?齐已言取之矣,其实未之齐也。”
(济水以西的土地齐国已经取走了,这里还说是鲁国的是什么意思?说是鲁国的,是表明这片土地还没有与鲁国断绝关系。为什么还没有与鲁国断绝关系呢?因为齐国已经答应占取这片土地,但实际上这片土地还没有归属齐国。)
《谷梁传·宣公》:“公娶齐,齐由以为兄弟反之。不言来,公如齐受之也。”
(宣公娶齐女为夫人,齐国由此把鲁视为兄弟,把土地返回给鲁国。不说来,是宣公到齐国接受过来的。)
公元前629年,“春,(鲁僖公)取济西田,分曹地也。”,前608年“六月,齐人取济西之田,为立公(鲁宣公)故,以赂齐也。”。鲁宣公自齐回国。
《春秋》:“夏四月丙辰(初一),日有食之。”
杜预注曰:不书朔,官失之。
(夏四月丙辰(初一),日食。此为公元前599年3月6日之日环食。)
《元史卷五十三·志第五》:“宣公十年壬戌岁,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今历推之,是月丙辰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九百六十八分入食限。”
《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二月”,“二日”之误。钱大昕曰:“'月’当作'日’,谓食在 四月二日也。经书'四月丙辰’,而不言朔,故知食二日。”王引之曰:“'二月’当作'二日’。……是月二日,日躔去东壁而入奎。东壁,卫也。奎,鲁也。故曰'鲁卫分’。若作二月,则义不可通。”
(十年“四月丙辰,又有日食”。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陈夏征舒(亦书夏徵舒)杀了他的君主(鲁宣公十年五月),楚人灭掉了萧国(事在鲁宣公十二年),晋人灭掉了两个国家(鲁宣公十五年灭赤狄潞氏,十六年灭赤狄甲氏),王札子杀了召伯、毛伯(鲁宣公十五年)。刘歆以为二月是鲁、卫的分日。)
《春秋》:“己巳(十四),齐侯元卒。齐崔氏出奔卫。”
杜预注曰:未同盟而赴以名。
“崔氏”,崔杼,崔这个地方在今山东济南市的章丘市西北,原先有崔氏城。杜预注曰:齐略见举族出,因其告辞以见无罪。
《谷梁传·宣公》:“氏者,举族而出之之辞也。”
(用氏字,表示全家族出逃。)
《公羊传·宣公》:“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
(崔氏是什么人?是齐国的大夫。这里称他崔氏是什么意思?是表示贬低他。为什么要贬低他?谴责他家世世代代为国卿。世代为国卿是不合于礼的。)
齐惠公,姜姓,吕氏,名元,公子元。齐桓公之子,公子无亏、齐孝公、齐昭公、齐懿公之弟,前608年—前599年在位十年。
《史记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第二》:“懿公之立,骄,民不附。齐人废其子而迎公子元于卫,立之,是为惠公。惠公,桓公子也。其母卫女,曰少卫姬,避齐乱,故在卫。
惠公二年(公元前607年),长翟来,王子城父攻杀之,埋之于北门。晋赵穿弑其君灵公。
十年(公元前599年),惠公卒,子顷公无野立。初,崔杼有宠于惠公,惠公卒,高、国畏其逼也,逐之,崔杼奔卫。”
齐惠公年表:
公元前613年,子叔姬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秋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而让元(公子元)。元曰:“尔求之久矣。我能事尔,尔不可使多蓄憾。将免我乎?尔为之!”
公元前609年,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蜀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蜀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夏五月,公(齐懿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蜀以扑抶职。职怒。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公元前608年,六月,齐人取济西之田,为立公(鲁宣公)故,以赂齐也。
公元前606年,秋,赤狄侵齐。
公元前605年,春,鲁宣公及齐惠公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礼也。平国以礼不以乱,伐而不治,乱也。以乱平乱,何治之有?无治,何以行礼?
公元前603年,夏,定王使子服(亦书石制)求后于齐。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齐。
公元前602年,夏,鲁宣公会齐惠公伐莱。
公元前600年,齐侯(齐惠公)伐莱。
公元前599年,春,公如齐。齐侯(齐惠公)以我服故,归济西之田。四月己巳(十四),齐侯元(齐惠公姜元)卒。齐崔氏(崔杼)出奔卫。
《春秋》:“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
《春秋》:“(五月)癸巳(八日),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
杜预注曰:徵舒,陈大夫也。灵公恶不加民,故称臣以弑。
《史记卷三十六·陈杞世家第六》:“(共公)十八年(公元前614年),共公卒,子灵公平国立。
灵公元年(公元前613年),楚庄王即位。
六年(公元前608年),楚伐陈。
十年(公元前604年),陈及楚平。
十四年(公元前600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衷其衣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十五年(公元前599年),灵公与二子饮于夏氏。公戏二子曰:“征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征舒怒。灵公罢酒出,征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孔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征舒自立为陈侯。征舒,故陈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夏姬”,郑穆公之女,陈大夫御叔之妻,夏征舒之母。一说御叔食采于夏,一说征舒之祖字子夏,因而以夏为氏,故称夏姬、夏征舒。
“遂杀泄冶”,《大戴礼·保傅篇》及贾谊《新书·杂事》尚有“陈灵公杀泄冶,而邓元去陈,以族徙”句,《左传》无。
“陈侯”,征舒自立之次年,被楚庄王所诛杀,又因其为大夫篡位,故未见谥号。
陈灵公年表:
公元前614年,夏五月壬午(夏历二月二十九日),陈侯朔(共公妫朔)卒。
公元前613年,六月,鲁文公会宋昭公、陈灵公、卫成公、郑穆公、许男、曹文公、晋赵盾。癸酉(二十七),同盟于新城。从于楚者服,且谋邾也。
公元前610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
公元前608年,陈共公之卒,楚人不礼焉。陈灵公受盟于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文公、陈灵公、卫成公、曹文公会晋师于棐林,伐郑。
公元前607年,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公元前604年,楚子(楚庄王)伐郑,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
公元前603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
公元前601年,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
公元前600年,九月,晋成公、宋文公、卫成公、郑襄公、曹文公会于扈。陈灵公不会。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于扈,乃还。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
公元前599年,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五月癸巳(八日),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
《列女传 卷之七 孽嬖传 陈女夏姬》:“陈女夏姬者,陈大夫夏征舒之母,御叔之妻也。其状美好无匹,内挟伎术,盖老而复壮者。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夏姬之子征舒为大夫,公孙宁仪、行父与陈灵公皆通于夏姬,或衣其衣,或裴其幡,以戏于朝。泄冶见之,谓曰:“君有不善,子宜掩之。今自子率君而为之,不待幽闲于朝廷,以戏士民,其谓尔何?”二人以告灵公,灵公曰:“众人知之,吾不善无害也。泄冶知之,寡人耻焉。”乃使人征贼泄冶而杀之。灵公与二子饮于夏氏召征舒也,公戏二子曰:“征舒似汝。”二子亦曰:“不若其似公也。”征舒疾此言。灵公罢酒出,征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公孙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其明年,楚庄王举兵诛征舒,定陈国,立午,是为成公。庄王见夏姬美好,将纳之,申公巫臣谏曰:“不可。王讨罪也,而纳夏姬,是贪色也。贪色为滢,滢为大罚。愿王图之。”王从之,使坏后垣而出之。将军子反见美,又欲取之。巫臣谏曰:“是不祥人也。杀御叔,弒灵公,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天下多美妇人,何必取是!”子反乃止。庄王以夏姬与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亡其尸,其子黑要又通于夏姬。巫臣见夏姬,谓曰:“子归,我将聘汝。”及恭王即位,巫臣聘于齐,尽与其室俱,至郑,使人召夏姬曰:“尸可得也。”夏姬从之,巫臣使介归币于楚,而与夏姬奔晋。大夫子反怨之,遂与子重灭巫臣之族而分其室。诗云:“乃如之人兮,怀昏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言嬖色殒命也。
颂曰:夏姬好美,灭国破陈,走二大夫,杀子之身,殆误楚庄,败乱巫臣,子反悔惧,申公族分。”
《诗经·国风·陈风·株林》,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描写的是陈灵公淫乱之事。株林是陈国大夫夏御叔的封邑,夏南是夏御叔之子,其母是夏姬。陈灵公在夏御叔死后,多次到株林去,他去株林是为了夏御叔的儿子夏南吗?不,他去株林是为了夏御叔的妻子夏姬。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兮?匪适株林,从夏南兮!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乘我乘驹,朝食于株。“
(他为什么要去株林?是跟随那夏南吗?他不是为了株林,是跟随那夏南之母。
驾起了那车马,喜悦于那株林之野。乘上了马驹,早餐就在株林。)
《春秋》:“六月,宋师伐滕。”
《春秋》:“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
杜预注曰:归父,襄仲之子。
(公孙归父(子家)到齐国,参加齐惠公的葬礼。)
《春秋》:“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春秋》:“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王季子”,食采于刘,谥康公,故《左传》称之刘康公,也不知是哪位天王的儿子,历史学家要么把他归为周匡王之子,要么归为周定王之子。杜预注曰:王季子者,《公羊》以为天王之母弟。然则,字季子。天子大夫称字。采邑在今河南洛阳市的偃师市南,春秋前为郑邑,周桓王的时候忽悠郑庄公换地,成了周邑。
《公羊传·宣公》:“王季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王季子何?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
(王季子是什么人?是周天王的大夫。这里称他王季子是什么意思?是表示他很高贵。他怎么很高贵呢?因为他是周天王的同母弟弟。)
《谷梁传·宣公》:“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聘,问也。”
(称王季,表明是天子的儿子。称子,是尊称。聘是访问的意思。)
《国语卷第二 周语中 刘康公论鲁大夫俭与侈》:“定王八年,使刘康公聘于鲁,发币于大夫。季文子、孟献子皆俭,叔孙宣子、东门子家皆侈。归,王问鲁大夫孰贤,对曰:“季、孟其长处鲁乎!叔孙、东门其亡乎!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对曰:“臣闻之:为臣必臣,为君必君。宽肃宣惠,君也;敬恪恭俭,臣也。宽所以保本也,肃所以济时也,宣所以教施也,惠所以和民也。本有保则必固,时动而济则无败功,教施而宣则遍,惠以和民则阜。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长保民矣,其何事不彻?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业也,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以敬承命则不违,以恪守业则不懈,以恭给事则宽于死,以俭足用则远于忧。若承命不违,守业不懈,宽于死而远于忧,则可以上下无隙矣,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彻,下能堪其任,所以为令闻长世也。今夫二子者俭,其能足用矣,用足则族可以庇。二子者侈,侈则不恤匮,匮而不恤,忧必及之,若是则必广其身。且夫人臣而侈,国家弗堪,亡之道也。”王曰:“几何?”对曰:“东门之位不若叔孙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叔孙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若皆蚤世犹可,若登年以载其毒,必亡。”
十六年,鲁宣公卒。赴者未及,东门氏来告乱,子家奔齐。简王十一年,鲁叔孙宣伯亦奔齐,成公未殁二年。”
“季文子”,韦昭注云“季友之孙,齐仲无佚之子季孙行父。”
“孟献子”,韦昭注云“仲庆父之曾孙。公孙敖之孙、孟文伯歇之子仲孙蔑。”
“叔孙宣子”,韦昭注云“叔牙之曾孙、庄叔得臣之子叔孙侨如也。”后文的“叔孙宣伯”亦指他。
“东门子家”,韦昭注云“庄公之孙、东门襄仲之子公孙归父也。”
(周定王八年(公元前599年),派刘康公出使鲁国,向鲁国的大夫分送礼物。季文子(季孙行父)、孟献子(仲孙蔑)都俭朴,而叔孙宣子(叔孙侨如,叔孙宣伯)、东门子家(公孙归父)却很奢侈。回来后,定王询问鲁国的大夫哪位贤德,刘康公答道:“季孙、仲孙可以在鲁国长期保持地位,叔孙、东门可能会败亡。即使家族不亡,本人必不 能免祸。”定王说:“那是什么原因呢?”刘康公答道:“我听说,为臣必须遵行臣道,为君必须恪守君道。宽厚、严整、公正、仁爱,是君道;忠敬、谨慎、谦恭、俭朴,是臣道。宽厚用以维护基业,严整用以完成政务,公正用以施行教化,仁爱用以团结民众。基业得到维护就必然稳固,按时机而行动而政务完成就没有荒废的事情,教化施行而公正就流布周遍,用仁爱来团结民众就上下富足。如果基业稳固而政务成就,教化周遍而民众富足,才能够长久地保有百姓,还有什么事做不到呢?忠敬用以承受君命,谨慎用以守护家业,谦恭用以执行公务,俭朴用以丰足财用。以忠敬来承受君命就不会违抗,以谨慎来守护家业就不会荒怠,以谦恭来执行公务就不会犯法,以俭朴来丰足财用就不会担忧。如果承受君命不违抗,守护家业不懈怠,不触犯刑法而又远离忧愁,君臣上下就能够没有嫌隙了,还有什么事胜任不了呢? 在上者要施行的政务能办到,在下者能胜任交办的公务,因此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现在季孙、仲孙俭朴,他们将财用丰足,因而家族能得到荫护。叔孙、东门奢侈,奢侈就不会体恤贫困,贫困者得不到体恤,忧患必然会降临,这样必然会危及自身。况且作为人臣而奢侈,国家不堪负担,这是在走向败亡。”定王问:“他们能维持多久呢?”刘康公答道:“东门子家的地位不如叔孙宣子但比叔孙宣子奢侈,所以不可能连续两朝享有俸禄;叔孙宣子的 地位不如季孙、仲孙,但也比他们奢侈,所以不可能连续三朝享有俸禄。如果他们死得早倒还罢了,假若他们有长久的年寿来多干坏事,一定会败亡。”
周定王十六年(前591年),鲁宣公去世。告丧的使者还没有抵达王都,东门家的人已来报告发生变乱,东门子家逃往齐国。周简王十一年(前 575 年),叔孙宣子也逃奔齐国,这正好是鲁成公去世的前二年。)
《春秋》:“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春秋》:“大水。”
《春秋》:“季孙行父如齐。”
《春秋》:“冬,公孙归父如齐。”
《春秋》:“齐侯使国佐来聘。”
杜预注曰:既葬成君,故称君命使也。
《春秋》:“饥。”
杜预注曰:有水灾,嘉穀不成。
(鲁国发大水。桓元(前711年)、桓十三(前699年)、庄七(前687年)、庄二十四(前670年)、庄二十五年(前669年)发过大水(平原出水),大多在秋。下一次是在成五年(前586年)。)
《汉书卷二十七上·五行志第七上》:“宣公十年“秋大水,饥”。董仲舒以为时比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刘向以为宣公杀子赤而立,子赤,齐出也,故惧,以济西田赂齐。邾子貜且亦齐出也,而宣比与邾交兵。臣下惧齐之威,创邾之祸,皆贱公行而非其正也。”
(宣公十年“秋季大水,发生饥荒”。董仲舒认为,这是当时鲁国频频征伐邾国,夺取都邑(九年,鲁取邾之根牟;十年,伐邾取绎),同时也遭到反击报复,于是兵祸连接不断,百姓们忧愁怨愤所致。刘向认为,是鲁宣公杀死子赤而自立为君(前609年)。子赤是齐国姜氏之女(哀姜)所生,所以害怕齐国问罪,就把济西的田地送给了齐国。邾子攫且(邾文公之子邾定公)也是齐国女子所生,现在宣公同邾国打仗,臣民们都担心齐国强大,会惩罚鲁国对邾国的危害,为此都鄙视或不满宣公的行事不正当。这才是引发大水的原因。)
《春秋》:“楚子伐郑。”
《史记卷四十二·郑世家》:“子家卒,国人复逐其族,以其弒灵公(姬夷)也。”
公子归生,姬姓,名归生,字子家。春秋时郑国执政大臣,郑文公之子。郑灵公时,与子公(公子宋)同为郑卿。
公子归生年表:
公元前625年,冬,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辕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还,以报彭衙之役。
公元前614年,冬,鲁文公如晋,朝,且寻盟。卫成公会公于沓,请平于晋。公还,郑穆公会公于棐,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郑伯拜。公答拜。
公元前610年,晋侯不见郑伯(郑穆公),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灭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丙申,前625年)六月壬申(二十),朝于齐。四年(戊戌,前623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公元前607年,春,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宋华元、乐吕御之。二月壬子(十日),战于大棘,宋师败绩,囚华元,获乐吕,及甲车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
公元前605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字子公)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梁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六月乙酉(二十六),,弑灵公。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权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
公元前599年,郑子家(公子归生)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