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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设备怎样申请环保产品认证

  认证机构  

1996年,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

2005年,为适应国家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承担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是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承担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唯一机构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将按照“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这一国际通用的认证模式开展环保产品认证,产品认证的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产品、空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品(包括焚烧炉产品)、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及材料等六大类产品,目前列入认证目录的产品100余项,当然,也包括“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

图1.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认证中心首页

网址:http://www.caepi.org.cn/certification/index.html

  认证流程

图2. 产品认证流程总览

1.提交申请材料

图3. 申报材料网站导图

网址:http://www.caepi.org.cn/certification/p/2321.html

图4.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2.签订认证合同

图5. 合同签订

在确认受理认证申请后,签订《环保产品认证合同书》,合同书中确定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型号,受检查方/制造厂)、工厂检查及产品抽样完成日期、认证付费要求和时机、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同时通知申请单位认证费用预算。

如申请单位对合同内容及认证费用预算无异议,应在中环协实施工厂检查前完成认证合同书的签订工作。合同书有效期为三年。

3.工厂检查

在认证合同生效、申报材料等符合要求后,认证机构将组织工厂检查,参照《环保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与受检查方/制造厂质量手册、程序及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进行文件审核,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图6. 工厂检查

4.产品检验

通过工厂检查后,检查组或受委托的检验机构按照抽样方案进行随机抽样。封样后由申请单位负责将样品发送到受委托的检验机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检验的抽样方案可分为三类:工厂抽样、使用现场抽样和市场抽样,对一个特定的产品,一般只选择一种抽样方案。

图7. 产品抽样调查

5.注册发证

认证机构收到工厂检查组提交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报告》,以及受委托的检验机构提交的认证检验报告后,组织对申请企业上报的材料和上述两份报告进行综合评定,编写综合评定报告。认证机构向申请单位发出《环保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并且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向社会发布公告。

6. 发证后监督

通常情况下,对获得产品认证的单位,从首次颁发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之日起、证书有效期内,将定期进行例行工厂监督检查

7.到期复审

在原证书有效期满期前三个月可以提出复评,复评程序与初次认证的程序基本相同。

申请符合上海标准(DB31/844)的认证,应在认证申请中向认证机构提出,并依据DB31/844进行检测,在认证报告中的“认证标准”一栏中注明:DB31/844。

图8.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证书样张

(包含DB3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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