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学校长:校长是首席服务官

在学校中,谁的权力最大?答案很显然是校长。但是如果换一个问题,在学校中,谁的权利最大?答案则毫无疑问是学生。权力与权利,一字之差,本质迥异。
是的,在学校管理中,人们常常用权力思维而不是权利思维来思考和处理问题。
权力思维的底层逻辑是将学校看作行政性组织。在这个行政性的权力链中,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学生依次排列,校长处于权力链的顶端,学生居末端。干部管理行政,行政管理教师,教师管控学生。所以,权力思维是基于行政本位的管理思维。
如果以权利思维来观照学校管理,我们发现,在权利的链条中,依次是学生、教师、中层干部、副校长、校长。学生居于权利链的顶端,校长居末端,正好与权力链反过来了。所以,权利思维是基于师生本位的服务思维。教师为学生服务,行政为教师服务,校长为全校师生服务。
要实现学校转型,学校管理者应该从权力思维转向权利思维。学校因学生而存在,教师因学生而相聚。学生成长是学校存在的唯一理由。因此,在《青岛中学办学大纲》中,我们明确提出:
“青岛中学视学生成长为第一利益。我们组织所有可能的资源为学生成长服务。”
所以我们将青岛中学核心价值观确定为“把学生放在心上”,英文是student’s growth first,意为学生成长第一。
“学校的成就、教师的业绩惟以学生的成长进步证明,舍此无他。当学校利益、教师利益、家长利益与学生成长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必须毫不犹疑地选择服从学生成长的利益。”
这里所说的学生利益指的是学生的权利。
学生在学校中有学习的权利、自治的权利、选择的权利,甚至有犯错的权利。总而言之,学生在学校有成长的权利。当然,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相对应,学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在《青岛中学学生手册》中,专门有一章描述学生享有的基本权利:
“在青岛中学,我们身心舒展,思想自由,人格独立,自由呼吸……在这里,我们拥有公平支配时间、空间、资源的权利。我们可以和老师一起使用电梯、教育资源,可以选择分层分类的课程、心仪的导师、自习的地点,甚至还可以选择自己的作息时间……”
《学生手册》规定,学生的自主时间不可侵犯,每天下午16:20-17:30为学生自主安排时间,主要用于学生的体育活动,用于社团活动,用于与咨询师、导师、任课教师交流等,任何人不得占用。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生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具有评价的权利。在青岛中学,每年组织两次学校诊断,师生对学校的组织领导、教育教学、课程与资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进行评价和诊断,以利于学校的自我改进和发展。
一次,有个学生问我,青岛中学有多少个房间,我没有回答上来。事后我问询了当初负责建设的刘荫禄老师,他告诉我,学校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共有1395个房间。
这1395个房间全部是供学生教育教学使用的,不设教师办公室,所有教师都在教室办公,与学生在一起。更没有所谓的行政楼,行政人员深入一线,在年级服务师生。
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件往事:
校长应当使用好这些权力,组织所有的资源,为师生的权利服务。
青岛中学是北京十一学校的盟校之一。在北京十一学校的盟校中,关于学校治理有严格的规定。青岛中学实行多元主体的分权治理模式,将理事会、党组织、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会、家长委员会引入治理结构之中,将学校的权力进行分布式重构,对校长的行政权力进行制衡和分权。
在财务管理中,校长只有预算审批权,没有具体的财务审批权;在人事管理中,实行双向聘任,校长只有聘任中层以上干部的权限,没有干预教师双向聘任的权力;在教师招聘中,校长有最后否决的权力,没有指定录用的权力;在招生中,录取学生由招生委员会决定,校长没有录取学生的权力,只有批准进行课程体验的权力。
每学年校长要进行述职,接受教代会代表的现场信任投票,以决定校长的去留。
青岛中学采用扁平化的A字型组织结构,所有的行政部门不具有管理性职能,只具有服务性职能。学校构建以师生为中心的运行机制,行政服务于教师,教师服务于学生成长。学校实行行政专业化管理,将时间还给教师,将教师还给学生。校长是首席服务官,带领行政团队为师生服务。
现代学校转型,首先应该是建立现代学校治理结构,从管理走向治理,从领导走向服务,从权力走向权利。当校长的权力真正为师生的权利服务的时候,也许我们就可能做到以师生为本,服务于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正如麦克斯维尔在《中层领导力》一书中所说:衡量领导者的真正尺度,不在于有多少人为他服务,而在于他能为多少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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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正贵,青岛中学执行校长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文章刊于《中国教师报》2021年03月03日第12版 版名: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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