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为什么不断被消费?(分析)
站在资本主义的角度而言,李小龙的商业价值不菲。他在生时所拍的「四部半」电影在香港屡破票房记录,合计共得二千万票房(按:根据《拼凑李小龙的传奇人生》资料计算),就当时而言,成绩骄人。 儘管在国外,李小龙首齣与荷李活合作的电影《龙争虎斗》亦取得空前成功,在美国上映首七周的票房已达三百万美元,最后为电影公司赚取共二亿美元。 李小龙的商业价值不只体现于在生之时,嘉禾娱乐有限公司于一九七五年至一九八一年间重映了十次李小龙的电影,其中九次的票房仍可以超过一百万,反而上映其他新片的票房却只得十万。而李小龙更曾于一九九九年被《时代》周刊选为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位名人之一,其时的商业价值已估算高达三十亿港元。 李小龙这国际巨星除了製造这麽庞大商业利益外,还在世界各地的知名度均高踞不下,既受东方世界喜爱,也为西方人士追崇,喜欢他的人众多,当中不少更是名人,如果能够将活动或物品(商品)与之联繫并作行销,定必事半功倍,可见「李小龙」这三个字所能提供的丰厚商业价值确实诱人。
在形象价值上,李小龙最基本,并最为人知的便是一个武术家,甚或是一个武打片的巨星,然而,如果李小龙只是单纯一个武术家或武打片明星的话,他的价值断然不会如此之高,他的影响力也不会如斯具渗透性。李小龙的妻子莲达曾言:「李小龙不仅是一名非常杰出的武术家,更是一位思想家,他从功夫延伸出来的哲学和心理学,使大家逐渐认识到他更深的一层内涵。」电影导演罗伯‧科恩(Rob Cohen)将李小龙这种武术家及哲学家两者兼收的形象称之为"fighting philosopher"(格斗哲人), 这亦正是李小龙与其他杰出武术家的其中一个分别之处。李小龙的哲学知识及思想为自己塑造出一种独特具内涵的形象价值,特别是当大众普遍对武夫有著一种「徒具外型而欠缺内在」的认识时,李小龙对哲学的追求更是令人留下具内涵的深刻印象。
以象徵价值而言,李小龙形象鲜明丰富,他能赋予商品的价值丰厚,而且这些价值就如他的哲学理念一样具广泛适用性,故此「李小龙」一直以来深受不同的生产商欢迎。配合现代的消费文化正处于一个符号消费的阶段,大众重视商品的象徵价值多于功用价值。在供应不绝,需求甚殷的情况下,李小龙不断被消费、被安排以不同的形式重现又重现在大众跟前,绝不为奇。然而,随著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在解决版权问题及版权的运用上日趋积极进取,我们不难预见「李小龙」被消费的次数应该会有增无减。毕竟,消费一个已离去的人,却换来庞大的利益,只要处理得体,如何选择?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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