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课标的技能(3):误读课程标准的典型个案分析
在中小学课程实施中,特别是备课、教案的设计编写中,误读课程标准的现象有一定的代表性。这些现象包括误将学段目标当成学期、学年目标,误将课程目标读为知识技能目标,对课程目标的核心内容理解有误等等。下面,我们举出一个案例加以说明。
【案例呈现】误读课程标准中规定的课程教学目标的种种现象
在备课中,这种现象有三种情况比较明显:
(一)以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方式方法代替学生学习、思维、参与学习的过程和学生学习的方式方法
这是在过程与方法目标设计与理解上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或倾向。按照新课程理念,教学目标是课程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与预设,其实施的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然而,在目前的新课程教学中,教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与认识仍然存在着问题,即对教学目标设计的行为主体与指向含混不清,或理解为纯粹的教师行为,或在教师行为与学生行为之间游移徘徊,表现在“过程与方法”的目标上,要么设计成教师的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要么理解为以教师为主的师生结合的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表面上看,似乎只是一个角度和表述的问题,其实质是反映了教学理念问题,其根本在于误读课程标准界定的课程目标。例如:
“明清时期的对外关系”(高三旧课程的新设计)一课的“过程与方法”目标:“采用问题教学法,辅之以多媒体课件,并注重学法的指导。”这个设计纯属教师“教法”的设计,基本没考虑“明清时期外交关系”主要内容的教学过程设计安排,未考虑怎样让学生体验、感知、学习,更未考虑引导学生运用什么方法来学习、体验和感知。
(二)以“能力”代替“方法”(或能力与方法混淆)
能力与方法,是认知心理学中相关联的两个基本范畴。能力是指顺利完成某一活动必需的心理条件,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并使活动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一般能力是指观察、记忆、思维、想象等能力,通常也叫智力。方法泛指关于解决思想、说话、行动等问题的门路、途径、程序等,在认知心理学上的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方法是指在学习过程中,为达到学习目的、掌握学习内容而采取的手段、途径以及学习应遵循的一些操作性原则、环节。狭义的方法是指学习过程中学习者采取的具体活动措施与策略,包括记忆、思维、听说、阅读、观察、练习、写作、实验、参观、表演、欣赏、研究、总结、评论、创作、讨论、访问、调查、游戏、收集资料、制作图表、社会活动等。两者在某些方面有相关之处,但并非等同,不能简单混为一体。
在一般的课时教学目标中,按照三个维度的划分,“能力目标”应该是在第一维度中结合重点“知识”学习目标的要求进行的设计处理,在这里再作设计处理,难免重复。但是,不能简单地以能力目标置换或取代方法目标。否则,新课程的“过程与方法”目标要求就会在无意中被架空了。
(三)“方法”设计的泛化、笼统化(目标的无效),过程与方法设计上的残缺
在“方法”目标设计中,有的设计也还算合适,但是,方法不具体,可操作性欠缺,失于笼统,空泛,很难想象其能否落实和实际教学如何。也有的教案设计考虑到了过程,但方法上不知所云,有的设计明确了方法及指导方法的思路,但没有过程,看不出方法是在怎样的教学内容情境下贯彻落实的。在实际的教案设计中,漏掉方法的有,更多的是缺失了“过程”,而孤立地思考、设计方法。
其实,上面的这些现象都是对课程标准规定的过程与方法目标的误读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