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平面
相关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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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Spinal cord ingury SCI)
是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脊髓结构、功能的损害,造成损伤平面以下脊髓功能的障碍,是一种可以导致终身残疾的损伤。
四肢瘫(tetraplegia)
指由于椎管内的脊髓颈段神经组织受损而造成颈段运动和/或感觉的损害或丧失。四肢瘫导致上肢、躯干、下肢及盆腔器官的功能损害,即功能受损涉及四肢。
*本术语不包括臂丛损伤或者椎管外的周围神经损伤造成的功能障碍。
截瘫(paraplegia)
指椎管内神经组织损伤后,导致脊髓胸段、腰段或骶段(不包括颈段)运动和/或感觉功能的损害或丧失。截瘫时,上肢功能不受累,但是根据具体的损伤水平,躯干、下肢及盆腔脏器可能受累。
*本术语包括马尾和圆锥损伤,但不包括腰骶丛病变或者椎管外周围神经的损伤。
皮节(dermatome)
指每个脊髓节段神经的感觉神经(根)轴突所支配的相应皮肤区域。
肌节(myotome)
指受每个脊髓节段神经的运动神经(根)轴突所支配的相应一组肌群。
解剖特征
脊髓损伤后的表现及恢复程度取决于脊髓损伤的程度和部位,评估前应首先了解脊髓的解剖结构与各部位损伤的情况。
一、脊髓节段
脊髓是中枢神经系统组成部分之一,全长42~45cm,上端于枕骨大孔处与延髓相接,下端至第一腰椎下缘,占据椎管的2/3。脊髓自上而下发出31对脊神经,与此相对应也分为31个节段,即8个颈节(C1-C8),12个胸节(T1-T12),五个腰节(L1-L5),五个骶节(S1-S5)和一个尾节(Co)
每个节段有2对神经根:前根和后根。在出生后由于脊柱生长快,脊髓生长慢,各椎体的神经根只有在脊髓上部是平行的,从胸髓开始,神经根便向下斜行,例如:T10损伤,脊髓的损伤节段就不是T10,而是T9或T8,定位诊断时必须考虑到。
二、脊髓节段与椎体的对应关系
损伤水平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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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损伤平面的确定
运动平面:运动平面通过身体一侧10个关键肌的检查确定,该平面关键性肌肉的肌力必须≥3级,该平面以上的关键性肌肉的肌力必须≥4级,例如:C7支配的关键肌无任何活动,C6支配的肌肉肌力为3级,若C5支配的肌肉肌力为5级,那么,该侧的运动平面在C6。身体左右侧可以不同。二者中的最高者为单个运动平面。
(一)关键肌
(二)运动评分
运动检查结果分为两组成对肌节的运动功能:右侧和左侧。将肌力(0-5)级作为分值把各关键肌的分值相加,每块肌肉的正常功能得分为5分。每个肢体有5个关键肌,因此每个肢体总分为25分,双上肢的总分为50分。每个下肢5个关键肌,双下肢总分为50分。任何一块必查肌肉无法检查时即无法计算运动评分。
虽然既往将所有肢体得分总分计为100分,但已不推荐将上下肢得分相加。运动评分检查的计量特征要求上肢10个关键肌功能和下肢10个关键肌功能应分开计算,总分各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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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损伤平面的确定
感觉平面:感觉平面为针刺觉和轻触觉的最低正常平面。该平面由一个2分的皮节确定。由C2开始,向下至轻触觉或针刺觉小于2分的皮节为止。位于其上且与该皮节最近的节段即为感觉平面。因左右侧可能不同,应分开确定。所有平面中最高者为单个感觉平面。
(一)关键点
指标志感觉神经平面的皮肤标志性部位。感觉检查包括身体两侧28对皮区关键点。
(二)感觉评分
每个关键点要检查针刺觉和轻触觉,身体两侧每个皮节的针刺觉和轻触觉评分相加即产生两个总分,针刺觉总分和轻触觉总分。
按三个等级分别评定打分:0=缺失;1=障碍 (部分障碍或感觉改变,包括感觉过敏);2=正常;NT=无法检查。每侧28个关键点,则身体一侧针刺觉总分为56分,轻触觉总分为56分,二者共为112分。若有任何关键点无法检查,则无法计算感觉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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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损伤平面的确定
神经损伤平面(NLI):NLI是指在身体两侧有正常的感觉和运动功能的最低脊髓节段,该平面以上感觉和运动功能正常(完整),如C6损伤意味着C6及C6以上仍然完好,C7以下即有功能障碍。
实际上,身体两侧感觉、运动检查正常的神经节段常常不一致。因此,在确定神经平面时,结果可能为四个独立的平面:右感觉平面、左感觉平面、右运动平面、左运动平面。单个NLI是指这四个平面中的最高者,在分类过程中使用此平面。
主要通过检查关键性肌肉的徒手肌力和关键性感觉点的痛觉和触觉来判定。
附:美国脊髓损伤学会ASIA残损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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