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如何认定违法分包?

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分包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认定查处办法》已对违法分包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不具备相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二)施工总承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认定查处办法》第12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个人的;(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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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律师】许海峰律师,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二十多年,现已出版法学著作二十多部,代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最高院和省高院民商案件,引起众多社会反响。
【擅长领域】合同、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借贷、担保、公司股权、证券等民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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