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规避3800万天价税费的几种可能性?

上期我们讲到,深圳“最牛”楼盘法拍房6300万成交,仅税费就超3800万!
主要是按公司出售二手房计算了天价税费,那是否还有其他可能呢?
因为披露信息有限,根据新闻报道,我们推测还有以下可能:
1、还未办小产证,可通过变更网签等方式,直接由开发商将房子卖给竞拍个人。如按销售新房处理,那买受人操作上仅需要负担180万契税即可。
但开发商相当于实际上卖了300多万,却可能要承担几千万的溢价税费,估计操作可能性不大。
2、还未办小产证,但上家也就是被拍卖房产原权利人由于是个人,能否通过先转移到个人,再转给竞拍人,由于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增税,买方只需要承担卖家个税、增值税等,税费大减。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67号公告,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发生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但按规定二手房过户需缴纳完全部税费,且拍卖公告已经明确要承担上家税费,这条路估计也难。
4、通过诉讼手段解决,这方面也要很多判例,也没那么容易。
最后,我们也期待后续新闻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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