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重点还是看结构
今从网络上撷录此博文,由衷感谢原作者。逻辑命理子平易
《子平真诠》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重点还是看结构
原文: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原文: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
这里面有一个顺序颠倒,本来应该是辛生亥月,地支会卯未成了才格,所以叫化伤为才,也就是用神变化里讲的,伤官格化为财格,但是命局透丁,就成了财当杀,杀攻身的破格命局了。
那么这个辛生亥月,为啥说是透丁为用呢?实际是说辛生亥月,如果没有卯未会的话,那就是伤官格,伤官与丁火杀星是可以构成伤官架(制)杀的格局的,所以说是透丁为用了。
但不论是哪种都会因为另一个的出现导致原本成格的八字破格了。(令易友提出此处辛生亥用丁实为调侯之用,这个我倒是没有考虑到,首先我不用调侯论命,所以没往那想,再有这个调侯也确实突然,因为前文全无铺垫。但从整书的角度上看,此处确实应用调侯的意思。这里做出改正,同时表示感谢!个中高人很多,藏龙卧虎,也算幸事,同时我也诚恳接受正确意见,在此说明,及时更改以免误导。)
原文: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
这句话也是属于上一种类型,印与杀,没财生杀克印也是成格的,如果没有杀有财,用财损印也是可以成格的,偏偏他们碰到了一起,导致因成得败的破格。
原文: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此类情况很多,但特点皆同。接下来讲因败得成的情况:
原文: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
这个案例写出来:
丙 戊 辛 壬
支 戌 支 支
辛生戌月,天干透出丙戊,就是官印格,但官星怕伤,透伤有破格的危险,但这个伤透在了时辰上,因为有戊土隔着,所以壬水伤不到丙火正官。
这个案例讲出了命局最重要的分析原则,结构问题。这个问题前面我曾反复提到过,这里算是加深印象了。
原文: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月丙丁,时上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
杀刃格就是杀与阳刃配合成格局,这个时候最怕食伤混局,因为食是制杀的,杀一受制,刃就不受制了,这就是破格了,但如果是这样:
丙 丁 庚 壬
支 酉 支 支
丁壬一合反而清格了。
原文:如此之类,亦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原文:其间奇奇怪怪,变幻无穷,唯以一理之权衡。随在观理,因时逹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之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这个章节文字不多,论述精当,习者当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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