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找上门,查封某轮胎公司资产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定,将冻结或查封山东新轮轮胎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轮胎世界网了解到,这次查封行动,由江阴市人民法院委托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执行。
据悉,此案件为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江阴博尔汽配工业有限公司起诉新轮轮胎拖欠193200元货款。
2017年10月17日,该案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审判过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告分批给付货款173200元,以及承担诉讼费用2080元。
此外,新轮轮胎还应缴纳未付款项的正常利息费用。
今年1月18日,因被告迟迟未支付欠款,博尔汽配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新轮轮胎无视执行通知书、传票及报告财产令,拒绝履行义务,也未按期到庭接受询问。
为此,江阴市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企业法人也被禁止高消费。
同时,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委托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车辆等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名下拥有位于肥城市工业园的房产,但已被另案查封。
目前,肥城市人民法院已办理上述房产的轮候查封手续,并冻结了新轮轮胎在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资料显示,新轮轮胎是一家民营轮胎生产企业,产品包括自行车轮胎、电动车轮胎、摩托车真空轮胎、农用三轮车轮胎等。
近几年来,该公司因经营状况不善,卷入多起合同及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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