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的杀伐决断
小学时候的同桌人很好,总是送我各种好看的笔和好看的橡皮。盛情难却之下,我也会给他偷老爸的烟。偶尔拿个一包,老爸也发现不了。
后来到了六年级,才发现这些好看的东西居然都是他偷来的。有的是去小学生喜欢玩的地方偷人家的书包,他是奔着钱去的,而顺手看到的好看的好玩的东西就给我拿回来。有的全新的应该是在学校旁边的文具店偷的。这就养成了我一个人生信条:不论这个人怎么样,对我好的都是好人。
但就是这个好人,初中毕业的暑假,在西安东大街的街头砍伤了自己的女朋友和一个男生。因为他女朋友因为那个男生要和他分手,他暴怒之下就做了蠢事。在劳教所里,每天装订学生的教科书和教案本。两年后的一天,我问他后悔吗?他说自己不后悔,如果再看见他们,他想杀了他们。从那时起,在我心里他不再是一个好人。
现在他在上海帮一个大老板收高利贷,老板对他很好。他有前科,又只有初中的学历,根本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帮忙收高利贷工资很高,收到了债务还能拿回扣。去逼债如果被人砍了打了,还能算工伤,一般来说老板也都出钱给看伤。我没办法劝他辞掉这份高危工作,因为我不能解决他所面临的生存的问题。
而上学时候和他关系很好的另一个男生,因为家里有钱,花了十几二十万进了西安周边一个县的交巡队。一开始兜里也是紧巴巴的,用他的话说就是:兜比脸干净。后来混熟了,摸清了其中的套路,每年的灰色收入也能拿个万把块。有事没事就找别人的茬,大多数人都是用钱来化干戈为玉帛。日子久了,孩子脾气也暴躁了。
去年过年的时候,大晚上的查酒驾,就为了再捞两笔钱。果不其然遇上了一个不肯下车的人,显然是喝了酒开车。他把别人揪出来就把头按在车窗上,大大咧咧骂了一通。对方说自己是县政府的人,要弄死他。后来,他就被停职调查。又是家里花了一些钱给捞了回来,但又没了工作。
不可否认,这些逼债的,以权谋私的,都是极其可恶的。但他们却也是一个个真实活着的人,也是有父母兄弟亲朋好友的人。谁不想在阳光大道上放声高歌的一路向上走,可偏偏有些人生来就只能在下水道里爬行,见不得光。
对于“于欢”的事儿,我始终想知道真正的真相是什么。忽然杀出来的各路自媒体,多少让我觉得有炒作的嫌疑。毕竟于欢的母亲也是企业的老总,找几个律师找几个写手应该也不难。当然,将心比心,如果是我,在那种情况下也许也会杀人。
但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你借高利贷的时候为什么不想着这个事情不合法。大家白纸黑字的签订了协议之后,你还不上债了再寻求法律的保护是不是一种没有契约精神的表现?而于欢的正当防卫,不是在不法侵害进行的过程中。而是在他试图跟着警察走,别人拦他发生肢体冲突的时候。不讨论对精神上的侵害的反抗属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学法律的人干的事儿。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始终认为,杀人有点儿过了。而杀了人,还在呼吁无罪释放更是让我不寒而栗。
任何形式的道德绑架都是不理智的。舆论曾经杀死了药家鑫,不希望舆论再让一个杀人犯无罪释放。在一个法治社会,不需要“替天行道”的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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