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卫灵公篇(三十五)
15.35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说文》:當:田相值也。从田尚声。都郎切。段注:値者,持也。田与田相持也。引申之,凡相持相抵皆日当。报下曰:“当辠人也。”是其一端也。流俗妄分平去二音,所谓无事自扰。
《玉篇》:當: 都郎切。任也,直也,敌也,又都浪切。主当也,底也。
汉字“当(當)”从田尚声。本义为田与田相当、相等。引申泛指两两相对,相称、对等。再引申为担任、主持、执掌、当政、承担、承受、应当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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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说文》:當:田相值也。从田尚声。都郎切。段注:値者,持也。田与田相持也。引申之,凡相持相抵皆日当。报下曰:“当辠人也。”是其一端也。流俗妄分平去二音,所谓无事自扰。
《玉篇》:當: 都郎切。任也,直也,敌也,又都浪切。主当也,底也。
汉字“当(當)”从田尚声。本义为田与田相当、相等。引申泛指两两相对,相称、对等。再引申为担任、主持、执掌、当政、承担、承受、应当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