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不许打人!

住手,不许打人!

本文选自郑运新文集《前尘如风》

下卷六“杂文与纪实”

本文纯属实况,决无虚构,欢迎对号入座…

2008年11月初的一天晚饭后,深圳下起了小雨。正在电脑上欣赏“敏思”博客里几篇生动感人的文章,忽然听到我家的小狗“西以潇”哼哼唧唧的声音,我知道它是憋尿了,叫我领它出去溜哒呢,往常这时候我早带它和它女儿“耳耳”出门了,可这雨天我本不想出门了,反正卫生间里有为它们预备的塑料托盘。回头看看,我一下被“潇潇”那双温柔、乞求的蓝黑色大眼睛软化了。好吧,还是带你们出去溜溜吧。拴上套绳,带上兴奋不已、吱吱怪叫的两个宝贝下楼了。

刚走到儿童公园门口,就听到几声女人凄厉的惨叫,往那边一看,离我七、八米的场地上一身体强壮的男人正在殴打一个女孩,眼看着那女孩就被打倒在地,躺卧在一滩雨水中不再动弹了,那男人还不解恨,上去又踢了两脚。我当时觉得心里一紧,一股热血冲上脑门,大喊了一声:“住手,不许打人!”

在这个世界上我最鄙视、最看不起、最恨的就是那些动手打女人的男人!我认为再怎么着男人也不应该打女人,更别说那些良知丧尽,在家庭暴力中殴打老婆、孩子,甚至连自己的母亲都敢打的坏男人了!

我平时说话就嗓门洪亮,也许那一声怒吼至少不低于200分贝,不仅引起了路边行人的注意,更是把那个打人的汉子吓得撅起屁股就往雅园立交桥的桥洞那边跑了,我的两条小狗狂吠着直追而去。没一会儿两小狗悻悻返回(我那两只狗也就成年猫那么大啊),那汉子竟然比狗都跑得快,看来干了坏事的人还都知道胆虚呢!

潇潇和耳耳跑过来围在那女孩身边,跃跃欲试地想施以援手,耳耳还叼起那女孩被打得脱落的高跟鞋送到我面前,摇着尾巴邀赏呢...我走上前去,俯下身问那女孩:“小姐,他为什么打你?”只见那女孩穿一身黑色莎衣,也就20来岁,她面色刷白,清秀的脸上现出几处明显的黑青,一股鲜血从嘴角汩汩淌出,显然已经昏迷。我连忙把那汉子扔在一边、已被风吹得折翻了面的雨伞捡起理顺,罩在她的头部。雨越下越大了。

公园的保安也走了过来,我问他:“你是保安,看到行凶打人为什么不管?”

保安略显尴尬地对我解释:“我是看到了,打了有一阵了,可那是在公园门外啊,要是在公园里面我肯定管!领导不让我们管外面的闲事。”

“谁规定在外面打人你就不能管呢,你穿这身制服就要维护治安。哪有什么内外之分?好了,你赶快打电话报警啊!”我“命令”他。

“先生对不起,我没有手机啊。”

“好吧,那我报警!你去帮助看着她。”我一边从衣袋里掏手机一边对他说。小保安听我的话走到女孩身边护着几次被风吹开的雨伞。

“喂,110吗?我要报警!“

“你好!这里是110报警中心。有什么事吗?”,接电话的是个女警察。

“我们这里有个女孩被一男人殴打昏迷了,具体位置在雅园立交桥下,儿童公园北门门口。”

“情况严重吗?您的姓名?”女警察进一步问。

我有点不耐烦了:“什么叫严重啊?你快派警车来吧,反正人是昏迷了!”,接着把我的名字告诉了她。

刚报完警,打人那汉子又返回来了,可能他怕被打的女孩真的出什么事。这下我把他看仔细了,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身体壮实,他上身穿着一件到处是兜的咖啡色马甲,那兜多的让人觉得他很忙,不象是有空打人的人。脑袋葫芦把戏的,长得真难看,像电视剧里演秦二世那个演员一样恶心,他上来就想抱起被雨水浸泡着的女孩离开。

我逼近他厉声问道:“刚才是你打了她吧?!“

壮汉抬头看了我一眼,透过眼镜扫来一束凶光:“关你什么事,要你来管啊?”

“打了人你还有理了?今儿这事我还管定了!”我提高了嗓门。

“你TMD算干什么的啊?你知道我俩什么关系吗?”壮汉开始骂人了。

我也开始暴怒了:“是什么关系也不能打人!尤其不能打女人!我不知道你们什么关系,但我知道她和你妈一样是女人!你这么大一汉子如此凶狠地把一个女孩打成这样,要不要脸啊你?你这是侵犯人权!你上过学没有?老师是怎么教育你的?!”

一连串的反击显然让他惊讶了,目光一下变得空茫、呆滞。嘴里却还嗼叽着:“说什么呢你?她怎么就成我妈了?”

“我说的是,她和你妈一样都是女人,一个男人不可以这样打一个女人,打她就相当于打你妈,听明白了吧!”

“她是我女朋友啊!”壮汉辩解着。

“女朋友就更不应该打了!” 我直视他略显游移、躲闪的眼睛说:“你不能就这么走了,110马上就来,你必须说清楚!”

这时候,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可二、三十人里竟然没有一人站出来帮我阻止他离开。人们从我的眼前身后穿来挤去,在雨中看着热闹,一个个的脸色比冰块儿都凉,好象刚刚注射过麻药般无动于衷。我心里在想,这个社会怎么了,就没人敢出来主持公道吗?

壮汉再次抱起女孩想溜,我挡在他面前再次警告他:“你不能走!”,心想,这么大雨天,谁知道他会把女孩扔到什么地方去。

这下壮汉急眼了,把女孩往人行道上一放,直接冲我过来,摆出一副要决斗的架势:“你TMD找死啊?再拦我连你也揍!”说着挥手冲我的头部打来。我的头向左侧一偏,铁钳般的右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果断出击,在空中一把钳住了他肥硕的手腕,稍一用力,只觉得他手腕上希松的烂肉明显地从我的指缝中泻出。

壮汉分明有了痛感,脸色变得涨红。我厉声呵斥道:“怎么,想和我单练?行啊小子,老子练拳击的时候你还玩尿泥呢吧?看好这拳头,捎个边都能让你断三根肋骨你信不?”

我举起左拳在他眼前一晃,几乎碰着他的鼻尖。随后用力把他甩到一边。(他肯定不知道多年来我始终坚持每天早上手提各5公斤的哑铃猛击100拳,外加钢簧握力器各握400下,以至我周围的朋友一起游泳时都羡慕地说:你胳膊上哪是肌肉啊?分明是钢块儿!)

壮汉后退了几步,显然软了下来,转身又去抱那女孩...

这时,警车嘀嘎嘀嘎鸣叫着、闪着红蓝色灯光停在我们旁边。两名警察下车过来问:“哪一个打人?怎么回事?”

我上前指着那壮汉对警察说:“就是他!”

警察指着地上昏迷不醒的女孩问:“是你打的吗?”

壮汉本能地撒谎说:“我哪里打她啊,是她自己摔倒的”

“就是你打的,我亲眼所见!”我坚决指证。警察在本上记录着...

在我的感染下,公园的保安员也上来说:“是他,我也看见了。”

“还有我,我刚才从菜市场那边一直跟着他们,他一路不停地打,不止一次啊,看他那么凶我没敢管...”一位中年妇女也站了出来。

壮汉在正义面前终于低下了凶恶的葫芦头。

两警察记录了指证一一谢过我们,转身问那野蛮汉子:“你还有什么说的?你知不知道,一个动手打女人的男人是品行最低劣的野蛮男人,是最没有教养的卑劣行为!或者说你就不是个男人!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偏要动手打人?不知道打人是犯罪行为吗!跟我们回派出所!”说着把手搭在他肩,朝警车用力一推:“上车!”

就在那女孩被抬上警车的一瞬间,我看到她紧闭的双眼流出了眼泪,立即与雨水、血水融合在一起淌下,也许她知道,有救了...

围观的“冰块儿”们开始散去,我牵上小狗往家走。这时,那个最后站出来举证的中年妇女(好象也是我们那个楼的住户)一溜小跑追上来,兴奋地拍了一下我的胳膊说:“小伙子,好样的,今天要不是你带头,我还不敢说呢!还有啊,今后咱可不能管这闲事了,你看那男人凶的啊,会来报复呢!”

“说什么呢你?什么小伙子,没看我比你都大吗?”我有点不悦地说。

“啊?比我大?你多大了?”

“60了!”

“别开玩笑了,你蒙我呢吧?

“没事蒙你干啥?再过几年可不就60了!“

“看不出来,真看不出来,真年轻啊,我看你有没有40呢?”

“那可真要谢谢你了!”我心想:“40?咋不说20呢?”

回到家我想,今后遇上这种“闲事”我还要管!面对越来越多的野蛮行为和呈泛滥趋势的家庭暴力事件,这个社会太需要正义的声音了!我的一声怒吼都能把那个正在殴打女人的壮汉吓屁颠儿屁颠儿的绝尘而逃,如果是十个声音、上百个声音呢?那一定犹如晴天霹雳,不把那些在光天化日之下凶恶地殴打女人的坏男人吓得魂飞魄散才怪!

附录:嘉奖令

不畏强暴,勇追打人歹徒的小狗“潇潇”

经老郑研究决定,给在这次事件中不畏强暴、不顾身体比例严重悬殊、奋力追击打人凶手的小狗“西以潇”和它的女儿“耳耳”记一等功,每狗奖励鸡肉干三条。(2008.11.30.)

不畏强暴,勇追打人歹徒的小狗“耳耳”

附录:男子汉要有力量

读前尘如风《住手,不许打人!》

老郑在博客“前尘如风”里的博文,我已经读过了大半。总的感觉是,他的文章中每个字都是用心血一点点凝结而成的,见识之广,信息量之大,内容之真实,心灵之真诚是其他文章所无法比拟的。读他的每一段文字,我都能感觉如同在近距离同一位良师益友平等地谈心,他侃侃而谈,不知不觉总能震撼人的心灵,唤醒人麻木的灵魂,让人对这个堕落的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丑恶现象拍案而起,全身爆发出一种正义的力量!过后,你还会觉得痛快淋漓,当一天有血性的人,也比浑浑噩噩过一辈子要值得。

在这里,我就专门来谈谈他的《住手,不许打女人》。

文章一开头,就写“我”领小狗出去溜达,说明作者此时还比较悠闲。“刚到儿童公园门口,就听到几声女人凄厉的叫声,往那边一看,七八米远处一身体强壮的男人正殴打一女孩,眼看那女孩被打倒在地,躺卧在一滩雨水中不再动弹了,那男人还不解恨,又上去踢两脚。我当时心里一紧,一股热血冲上脑门,大喊一声:住手,不许打女人!”

“我”遇见男人殴打女人的突发事件,听到--看到--怒吼,这是一个仁爱的有正义感的男人的正常反应,而且这个过程很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女人继续受伤害的可能性。因为打人的壮汉已经丧失理智,或者说这样的歹徒本来就没有理智,他欺凌女人,把人打倒在地以后继续踢,如果不是“我”发出正义的怒吼,他很有可能继续施暴。这一正义的吼声,引起了路人的注意,竟然也把那个歹徒吓得仓皇而逃。

这也许出乎作者的意料,因为遇见突发事件,当时会来不及想那么多。过后思考,这又完全在情理之中,因为所谓的歹徒也是血肉之躯,干坏事时难免心虚。事实上,当时吓跑歹徒是最理想的结果,对于救助受伤害的女人最有利。

“我走上去,俯下身问女孩:小姐,他为什么打你……她显然已经昏迷过去,我连忙把那汉子扔在一边的雨伞捡起来理顺,罩在她的头部。雨越下越大了。”

作者没有耽误任何时间,立即来援救女孩,俯身轻问,为她打伞遮雨,像父兄一样的慈爱,也像医护人员一样内行。这说明,“我”作为知识分子,受儒家思想的长期熏陶,有仁义之心,有博爱之举,有助人之善,有侠骨柔情。

“我”让公园的保安给那位女孩打伞,自己打“110”报警。这些做法恰到好处,因为女孩受伤较重,需要送医院抢救,并且打她的男人逃走了,就需要警察的介入了。

这时,那位打人的男人又回来了!本以为故事就要结束,哪知高潮还没到来,让读者的心也一下子悬了起来。他为什么会回来,据“我”推测:“他也许怕被打的女孩真的出什么事。”这种推测是合理的,但不一定是那歹徒的真实想法。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当今社会管闲事的人不多,更不会有人把闲事管到底。可这回该他不走运,他真的碰见了把闲事管到底的人了。他一来就想把浸泡在雨水中的女孩抱走,“我”可以近距离细看他的模样了,长得很难看,却十分壮实。

两个男人突然近距离相遇了。“我”富有正义感,面对眼前的歹徒,却显得沉着冷静,先证实他就是打人者,再讲道理。当对方蛮横地发起挑衅时,“我”暴怒了但还是继续与他论理“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但我知道她和你妈一样是女人!你这么大一汉子如此凶狠把人打成这样,要不要脸呀你?你这是侵犯人权,你上过学没有,老师是怎么教你的?”一连串正义的拷问,令歹徒的目光一下子变得空茫、呆滞,他理屈词穷,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局势对他越来越不利,只好选择抱女孩尽快逃离现场。

“我”再次上前制止他离开,就激怒了歹徒。这个世界上,歹徒和强盗都不讲理,他们无理时通常不会去道歉,而是选择了威胁与报复。这时歹徒急了眼,把女孩放在地上后摆出了决斗的架式,一边怒骂,一边挥手向“我”头部打来。你看,歹徒多么凶残,上来就往人致命的部位打。读到这里,也许读者们都会为作者捏一把汗吧。

“我的头向左边一偏,铁钳般的右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果断出击,在空中一把钳住了他肥硕的手腕,稍一用力,只觉得他手腕上的希松的烂肉明显地从我的指缝中泻出。”短短几句话,将一个当代侠客的形象跃然纸上!作者三下五除二,轻轻松松地制伏了歹徒,把故事引向了高潮。至此,读者心中的一块石头也彻底落地了。精彩,太精彩了!不仅是文字描写得精彩,最精彩之处在于它是纪实作品,没有艺术加工,却达到了一种任何文艺作品所不能企及的高度!

接下来,一切都顺理成章了,警车来了,周围那些冷漠的看客们在作者的感召下,有两个人站出来作证,歹徒抵赖也没用,被警察带走了。那位女孩被抬上警车时,她紧闭的双眼流出了眼泪。歹徒被抓了,女孩得救了,这种结局是最佳的,人人都感到满意。“我”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以智慧和勇敢主持公道,并最终让事件得以圆满解决,值得全社会的尊重与敬仰。

这种结局,我们不能空洞地套用“正义战胜邪恶”这句老话。战胜邪恶,需要相当的实力。在当今社会里,大多数人面对邪恶分子往往选择了观望与沉默,选择了畏缩与忍让,这不仅助长了邪恶的气焰,使得邪恶分子肆无忌惮。而且众人都有一种侥幸心理,我不去招惹歹徒,他们也不会欺负我吧?但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歹徒和其它邪恶分子经常残害无辜的群众,他们以伤害人为乐趣,甚至成了一种爱好。小偷有瘾,一日不偷三天手痒,歹徒也流氓成性,不凌辱弱者就浑身难受。如果我们的国民再继续昏睡百年,那么不久的将来,你或者你的子女会在大街上无故被人蹂躏践踏,旁边上千人冷眼观望连气都敢不出,那时你再痛恨社会的冷漠无情已为之晚矣!

整个事件持续时间较长,旁观者有几十人,但挺身而出敢于主持公道的只有作者一个人。从这一点来说,作者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勇士,是正义力量的化身。当他不得不对歹徒自卫还击时,他毫不惊慌,以更强的实力战胜了歹徒,并且点到为止,只要对手认输就放他一马,没有把他打伤打残。可见,男子汉只有正义感还不行,一定要强壮有力,具有阻止邪恶犯罪的本事。

我们设想,如果作者没有足够的力量,他很有可能被歹徒打倒在地,几十个围观者更没有人敢出声,歹徒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抱着女孩扬长而去。以后的后果会更加不堪设想,他肯定会继续伤害女孩,说不定会把她活埋。他自称那女孩是他的女朋友,我们不能确定这种关系,但我们能确信,歹徒害起人来会丧心病狂,毫无节制的。

作者堪称英雄。小说《三国演义》中,曹操对英雄的定义是“胸怀大志,腹有良策。”当今社会,我觉得英雄的形象应该是“匡扶正义,祛恶有力,打抱不平,能打能赢。”作者也是一位普通的市民,他也同样为生活忙碌奔波,并没有到少林寺或武当山脱产习武,而是在家里长期坚持锻炼:“我始终坚持每天早上手提各5公斤的哑铃猛击100拳,外加钢簧握力器各握400下,以至我周围的朋友一起游泳时都羡慕地说:你胳膊上哪是肌肉啊?分明是钢块儿!”这段话,也为广大百姓指明一条强身健体的道路。只要我们长期坚持信念不动摇,长期坚持健身不动摇,就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战胜歹徒。近二十多年来,我单位的地质钻探工人跑遍全国各地,经常与当地的流氓地痞打架,打得他们落荒而逃。这没有什么秘诀,我们的工人也都没练过武术,只是他们长年的体力劳动造就了强健的体魄而已。

本文称那些围观者为“冰块儿”,太绝妙了!不仅用词生动形象,还有更深刻的寓意。“冰块儿”不仅仅是冷漠无情,而且没有活性,隐喻这些人丧失了正常人的同情心和怜悯心。仔细品味,这篇短文中寓意深刻的地方还有好几处。作者给自己的两条小狗颁发了嘉奖令,大力表彰了它们不畏强暴,奋力追赶凶手的壮举。

事件得以圆满解决,作者表彰立功的小狗,气氛一片祥和,这种气氛也会自然而然地感染着读者,让大家感觉一阵轻松和舒畅。轻松之余,也会发人深省,我们国家现在还有多少“冰块儿”呀,他们在邪恶势力面前懦弱无为,力量为零,还不如两条小狗有作为,如此下去,人民群众天天提心吊胆的生活,哪来的社会安定与祥和?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增强忧患意识,涌现更多像作者那样侠骨柔情的英雄,这样,百姓才有幸福生活的可能!(2009.07.23于山东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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