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致命的十大行车恶习,第一名竟是?
前不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2020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数据统计和分析,梳理出了十大危险驾驶行为。2020年1至10月,全国77.7%的伤亡事故是机动车肇事导致的。你在平时开车时,有没有过这些危险的驾驶行为呢?
第10名:违法倒车
占比1.36%
倒车本无错,但问题是不少人倒车的时候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虽然违法者间素不相识,但他们的违法原因却惊人的相似: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走错了方向或错过道路出口,为了一时方便,便不顾危险违法倒车。
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因一时侥幸酿成大祸。
第9名:违法超车
占比1.72%
违法超车是指驾驶员在禁止超车的路段或者在没有安全超车条件的路段强行超车的驾驶行为,一般表现为强行超车、右侧超车等情形。在日常行驶中,超车是常有的事,但超车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超车只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8名:违法变更车道
占比1.86%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是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日常行驶中,大家要按规定车道行驶,在转弯或变道之前一定要先开启转向灯提醒后车转弯变道,注意观察后视镜和周围路况,确保安全变道。
第7名:违法会车
占比2.13%
会车行驶是指相对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通过,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侧面碰撞等危险,尤其是在路面较窄的路段,危险性更大。常见的引发会车事故的原因,除了抢行、占道行驶外,还有在夜间会车时违法使用远光灯。因此,大家有必要详细了解会车规则,做到安全、文明会车。
第6名:违反交通信号
占比2.37%
违反交通信号最常见的表现就是“闯红灯”,除了汽车外,现在也有不少电动车仗着自己体型小、灵活性好不把红灯放在眼里。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仅维护着交通秩序,更保护着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遵守交通秩序,是对自己负责。
第5名:逆行
占比2.50%
逆行不仅会造成交通混乱,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还要负全部责任。
第4名: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占比3.97%
大多数的追尾事故都是由于后方车辆在行驶中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前车遇到突发情况时避让不及所引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3名:无证驾驶
占比4.05%
无证驾驶自然不必多说,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不要把车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2名:酒后/醉酒驾驶
占比4.2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第1名:未按规定让行
占比12.24%
未按规定让行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例如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调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车辆通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等。不按规定让行轻则导致交通堵塞、车辆剐蹭,重则危及行人及车上驾驶员、乘客的生命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大家一定要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编辑 | 叶斐
素材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太平洋汽车
责任编辑 | 杜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