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诗仙李白之谜》首次在中国大陆出版单行本。是时候重新认识一下李白了!
本文为《诗仙李白之谜》的前言,标题为编者所加。
李白有哪些与众不同之处
研究历史人物,要想掌握他的特点,了解他的为人与风格特异处,办法之一,就是拿他和同时代的人作比较。假如他对某些事件的看法和处理方式与众不同,甚至和周围接近的人也不相同,那就必定有其思想上的原因。如再进一步深入考察,就有可能了解到他所接受的教育或其人生经历的其他方面均有其特异之处。这应当是历史研究中可以采用的一种简单易行而且颇为可靠的方法。研究古代作家,更应注意运用比较的方法。因为那些杰出的作家,感情浓郁,个性突出,更易与周围的人区别开来。后人若能进行各种不同角度的研究,也就容易把握他的特点,从而使这一研究工作更具体,更深入。李白的为人,颇与众不同。神情潇洒,颖脱不群,应当与他天生的材质有关,但也有其独异的文化背景。这种矫矫不群的风格,正说明了他的出身、经历和所受的教育与时人不同,因此他观察问题的角度与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与时人不同。可以说,李白个人事业上的成功与失败,都与这种文化背景有关。分析这种文化背景,拿他和盛唐其他诗人作比较,也就是一件令人深感兴趣的事。大家知道,唐代社会很开放,宗教信仰很自由,儒、释、道并行,文士都有三者兼崇的作风,只是各有所偏罢了。李白人称诗仙,自然偏于信奉道教;王维人称诗佛,自然偏于信奉佛教;杜甫人称诗圣,自然偏于信奉儒家。应该说,儒家重视人伦物理,把人生价值寄托在三纲六纪的实施上,不重来世或现世的成佛或成仙,因此它与宗教是有区别的。中国以儒家宗旨为立国之本,士人无不接受有关儒家的教育,因此,他们的立身行事,都与儒家制订的各项准则有关。杜甫人称“一饭不忘君”,立志“致君尧舜上”,终身都在为实现儒家的道德规范而奋斗。王维中年之后信奉佛教,常是过居士生活,但他仍在朝为官,可见他还是不忘尘俗。当他十七岁时,曾作《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诗,曰“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其后他以被迫接受安禄山逆命而受囚系,其弟王缙已居高位,遂上表请削己职以赎兄罪,因得解释。王维晚年时,王缙远在蜀地任职,王维遂上《责躬荐弟表》曰:“弟之与臣,更相为命,两人又俱白首,一别恐隔黄泉。倘得同居,相视而没,泯灭之际,魂魄有依。伏乞尽削臣官,放归田里,赐弟散职,令在朝廷。”手足之情始末不渝,令人感动。李白的情况与此不同,按李白排行十二,足见其兄弟群从之多,只是在他诗文中从未出现一人名字。直到他以永王璘事获罪而下狱,在《万愤词》中悲呼“兄九江兮弟三峡”时,仍然不提兄弟之间来往的丝毫踪迹。这在注重家族关系的中国士人中,情况显得很特殊。与此相同,李白在诗文中也很少提到父母,以致后人无法知道其名字。王琦为李白《万愤词》作注,云“太白诗中绝无思亲之句”,这在当时其他文人中也是不多见的。李白自称是凉武昭王暠之后,但他从未系统地追述过上代情况。杜甫可就不同了,远祖杜预,功业、学术均极突出;祖父杜审言,以诗歌著称当世;叔父杜并,为父报仇不惜身殉,这些都是杜甫引以为荣的事,屡在诗文中提及。《进雕赋表》中说:“自先君恕、预以降,奉儒守官,未坠素业矣。”他一生都为其祖先“传之以仁义礼智信,列之以公侯伯子男”(《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而自豪,可见其伏膺儒术之真诚。杜甫屡次提及其父杜闲和几个兄弟,感情极为深厚。这些地方,充分反映出了中国士人注重伦理道德和注重家族关系的特点。在这些地方,李白却是完全不同,这不能不引起读者的诧异。
李白与妻子的关系也与他人不同。他二十五岁之后离乡浪游,到了楚地安陆,故相许圉师家妻以孙女,招他为婿,生有子女。但在婚后不久,又出外长期浪游。天宝年间,李白任翰林待诏失宠,赐金还山,乃东游梁宋,故相宗楚客家又妻以孙女,结果婚后不久又出外长期浪游,而把前妻所生的年幼子女一直寄放在山东,让他们在无至亲照料的情况下生活。李白的前后婚事,在唐代诗人中没有相近的例子;他对家庭的态度,也与其他诗人大不相同,因此日本研究李白的专家笕久美子教授批评道:“李白身为一家户主,或作为一位丈夫,是指望不上、靠不住的;他是一个对家庭不负责任,与家庭不相称的人。”(《李白结婚考》,载《中国李白研究》1990年集下,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在封建社会中,闺闱之内的私情向来被人认为不能见诸文字,因此在诗人笔下,言及夫妻情谊的诗篇不多见,但杜甫这位重视伦常的大诗人,却是留下了好几首叙及妻室的诗篇。当他在安史之乱中身陷长安,怀念居住鄜州的一家老小时,作《月夜》诗曰:“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王嗣奭《杜臆》释之曰:“公本思家,反想家人思己,已进一层。至念及儿女不能思,又进一层。五、六语丽情悲。末想到聚首时对月舒愁之状,词旨婉切。公之笃于伉俪如此。”杜甫的这种家庭观,以及与妻子之间感情上的联系,与李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可以附带一提的是:李白为儿女取的名字也极奇特。儿子大名伯禽,小名明月奴;另一个儿子叫颇黎,还有叫天然的;女儿则名平阳,这与国人取名的习惯完全不同。杜甫为儿子取名宗文、宗武,就是完全符合命名规范的了。俗语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李白在家与父母的关系,在诗文中几乎没有什么记录;但他长期在外浪游,结交的朋友不少,平生也确以友谊为重。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还提到:“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肉尚在,白雪泣持刃,躬身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这也就是一件极为奇怪的事了。《孝经》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李白却用刀子去把朋友尸骨旁的肉剔尽。从一个儒家文化哺育下成长的士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历史上也从未见到过有哪一位诗人曾用这种办法葬友的。李白此举,足以证明他所承受的文化背景与同时其他文士大有不同。在这一事件中,又可看出李白平时常携带凶器。他在《叙旧赠江阳宰陆调》诗中说:“风流少年时,京洛事游遨。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留别广陵诸公》诗中说:“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说明他平时就规仿侠士,仗剑出游。但崔宗之《赠李十二》诗中又说:“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则是李白平时又袖藏匕首,这就像是专为斗殴杀人而准备的凶器了。李白是真杀过人的。魏颢《李翰林集序》曰:“少任侠,手刃数人。”这恐怕也是唐代其他诗人从未有过的经历。盛唐诗人中有豪侠之风者甚多,《唐才子传》卷三记王之涣事,曰:“少有侠气,所从游皆五陵少年,击剑悲歌,从禽纵酒。”高適也以豪侠自许,《别韦参军》曰:“二十解书剑,西游长安城。”《淇上酬薛三据兼寄郭少府微》诗曰:“北上登蓟门,茫茫见沙漠。倚剑对风尘,慨然思卫霍。”但他们从未发展到“手刃数人”的地步。
盛唐诗人多有边塞之行,像高適、岑参、王昌龄、王维、崔颢等人都有过这方面的经历,高適、岑参且以写作边塞诗享大名,但李白却无边塞之行的记录。他的壮游,限于人们常来常往的一些地方。按李白的平生所尚来说,理当从军边疆,一展豪情壮志,但他既不从军又不去边塞,这种情况也与其他诗人不同。这时唐王朝与边疆民族常有冲突,还引发了几次激烈的战争,如与吐蕃争夺石堡城,与南诏战于西洱河。汉族文人持尊王的态度,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同仇敌忾,丑诋异族,李白却持相反的态度,反对这类战争。而在平定安史之乱的战争中,由于明皇的一纸分镇诏书,形成肃宗与永王李璘的拥兵对立。李白作为参与永王幕的名士,遭到了政治上的严惩。这番政治上的抉择,又是与同时其他诗人截然有异的地方。由此可见,李白的思想与作为跟同时其他诗人很不相同。通过比较,情况当更为明朗。研究工作者如能对他的特异之点一一作出解释,也就可以掌握到他所特具的文化背景,从而揭开笼罩在李白身上的疑团。
——李白扑朔迷离的身世
——李白及其家人名字寓意之推断
——李白两次就婚相府所铸成的家庭悲剧
——李白何以会对唐王朝与边疆民族的战事持客观的态度
——李白的纵横游侠之风与蜀地区域文化的内在联系
——李白剔骨葬友的文化背景之考察
——李白荣膺“谪仙人”称号之分析
——李白在诸王分镇问题上遭致失败的根本原因
——李白接受的是怎样一种教育
——李白屡遭挫折与倍受赞誉之两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