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碑刻】雷震坡公议分水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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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坡公议分水碑(向家舟摄于2021年4月4日)
碑为农田水利、乡规民约碑刻,位于湖北长阳都镇湾镇十五溪村雷震坡,刻立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单体青石质,高96厘米,宽55.5厘米,厚11厘米。碑文21行,满行29字,楷书,记雷震坡居民公议公平放水等事。
清光绪二十六年冬,长阳雷震坡所属甲之甲长李保臣,针对当地长期存在的取水无序导致灌溉不均不公及垱沟淤塞、沟路因随意放牧被破坏等问题,组织当地绅士长老、各田主开会公议解决办法。经过公论,众人共同制定了放水章程。章程中,对各田田主的放水时间、放水方式等作出了明确安排,约定各田主有自行修理本田边沟路的义务,并要求极旱时必须优先保障两老宅(两大屋场)人畜饮水。同时,对私自随意放水、破坏沟路的行为制定处罚办法为:罚办酒席二张,宴请调解绅士及村民,并罚钱两串。此外,如集体组织维修沟及沟路托故不到,罚工十个(天)。随后,众人将公议内容刻于碑石,将碑立于雷震坡至十五溪的人行大路边,作为本地居民世代遵守的规则。
雷震坡公议分水碑上记载的村民公议内容,反映了当时在乡村基层组织的主导下,乡村贤达人士的支持下,当地村民通过民主议事的方式,妥善解决用水纷争、加强公共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史实。
▲雷震坡公议分水碑拓片(向家舟拓并摄)
附录该碑释文(文中人名以褐色标记,单名者为李姓)如下:
□以源远流长,取用不尽,计亩分水,公道无私。既各守夫田界,宜共理其垱沟。但种田人竟昧天良,暗施奸计,偷漏他人水口;满怀异心,不修公家沟路,每岁沙土充塞,沟若平地;时□牛羊践履,路同荒郊。夫此□置之度外,彼也袖手莫睹,强者奸诈弗已,弱者忿恨不休,祸之来也,可胜言哉?
兹者甲长李保臣,以仁存心,欲息祸端,接绅耆李东汇、李玉洁、李翰香、各田主公议,仍遵古例,刻勒碑石。肆行无忌乘间暗害□水,依势作威任意牛马践踏,约定罚席贰张,仍接原人各议,罚钱两串,充修沟路。修垱托故不到,处工十个。□有□□并寻田主,万不容情。其有前后费用□种和出。此盖公正规矩,各宜专由奉行。所有章程开列于后。
一款:〔李〕塽四湾坵宅后田,共一天水,论田均分,勿得恣强多放,外人勿得窃取。
一款:〔李〕垫横坡,〔李〕塽左垱下、右垱下田,共一夜水,三股均分,勿得恣强多放,外人勿得窃取。
一款:〔李〕伦大坳上田半天水,下接刘祖举田半天一夜水,独放,外人勿得窃取。
一款:刘庆云台子上田,一天水独放,外人勿得窃取。
一款:〔李〕伦大横坡、栗林,〔李〕信大三塚坟右田,共一天水,论田均分,勿得恣强多放,外人勿得窃取。
一款:〔李〕塽张氏湾、〔李〕信庄屋后,八个田,共一天水,论田均分,勿得恣强多放,外人勿得窃取。
一款:〔李〕垫宅前田,一夜水,独放,外人勿得窃取。
一款:短水,古例日出日落,勿得恣强、早短。
一款:沟路分流,田主率领种田人修理,自上而下,如坏单□□,勿得推托。
一款:两老宅吃水,古例,即大田旱长流不断,上老宅放,下大松树旁檐,休更他处,勿得违例筑尽。
皇上光绪二十六年仲冬月 日公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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