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跨年:合规再生钢铁原料将“变废为宝”,2021年起可自由进口

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早在12月17日,《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该标准为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提供标准技术支撑,有利于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告》旨在为规范我国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明确要求、形成合力。根据我国进出口相关规定为再生钢铁原料明确了海关商品编码,同时提出不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将禁止进口。

业内人普遍认为,该标准将通过最大限度挖掘国际和国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提高铁素资源循环利用率,增加钢铁企业有效选项,一定程度上抑制对铁矿石的使用和价格的上涨。

回顾2020年,钢铁企业经历了钢价的大幅波动,并于年内最后一个月里见证了数次铁矿石价格创下新高。在此背景下,增加废钢铁资源回收利用,是推动解决钢铁原材料保障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光大期货黑色研究总监邱跃成分析称,我国钢铁积蓄规模大,未来废钢产业发展容易形成规模优势,废钢产业链的发展完善将促进钢铁行业降本增效。废钢的价格受到供给的制约,与铁矿石相比,是否能够形成价格方面相对优势,是废钢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放开废钢进口有助于缓解国内废钢供应紧张局面,降低用废企业成本,也有利于平抑进口铁矿石价格,缓解进口铁矿石压力。”邱跃成说。

12月31日,工信部也发布了《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其中提到,钢铁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并计划到 2025 年,在资源保障方面力争达到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国内年产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打造1~2个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海外权益铁矿山,海外权益铁矿占进口矿比重超过20%。

产业结构方面,计划打造若干家世界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以及专业化一流企业,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力争达到20%;废钢比达到30%。

此前,大商所副总经理王玉飞也表示,大商所将持续完善品种工具体系,稳步推进废钢期货上市和铁矿石期权国际化。

上述意见稿也提到,将推动废钢现货、期货平台建设,促进形成公开透明有序的废钢定价机制。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探索废钢铁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实现废钢在线交易和税票监管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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