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学讲堂】古代印章的用途

“印者,信也”①。用它作为人与人交接上的信用的保证。那是从来就如此的。

但古代使用印章,并不像我们现在那样蘸上印色,捺在纸上。因为那时人们封存物体或递送物件,如果单用绳子扎住,就难防被别人拆动,所以在绳结上封一泥块,把印章盖在泥块上,别人就不能拆动它。这种封物的泥块,名叫“封泥”(图1-2)。最初是封存财物需用玺印封口,后来递送文书(当时文书是写在竹筒木简上的)也用玺印封口。这可说是古代印章的主要用途。

除了这一主要用途以外,古代印章还有几种不同的用途。分述如次:

第一、手工业者在所制造器物上的记名。这就是《礼记·月令篇》中所谓的“物勒工名”。山东、河北等处出土的战国时代的陶器钤有此种玺文者最多。陈介祺《簠斋藏陶》、刘鄂《铁云藏陶》等书所著录,多属战国遗物(图3-4)。与此同时期的漆器上也曾有这类印痕发现过,如长沙出土漆羽觞,底外木胎有方形、三角形相叠的烙印,记制胎工人的名姓②(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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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器物名称的图记。战国时代齐国标准量器上盖有“陈华右莫禀口毫釜”专用玺。又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战国时代量器“右里升”大小两器,铭文“右里【“白”+“故”右部】【“怨”上部+“金”】”(【“白”+“故”右部】旧释启)四字,有田字界格,也用玺印形式(图6)。以上都是图记性质。

第三、战国时代楚国金币有“郢爰”、“陈爰”等字③,也用玺印盖成。郢爰出土较多,世称“郢金”。郢和陈都是楚国都城,爰即锾字。这种金币,或称为“印子金”(图7-8)。

第四、专作佩带之用。印章背上原有钮,中有小孔,目的为便于穿绳,随身佩带。后来索性特铸一种佩印,用以“辟除不祥”,发展为迷信的产物。《后汉书·舆服志》:“佩双印,长寸二分,方六分。……刻书文曰:正月刚卯既央……庶疫刚瘅,莫我敢当……”。《抱朴子·登涉篇》:“古之人入山者,皆佩黄神越章之印,其广四寸,其字一百二十。以封泥著所住之四方各百步,则虎狼不敢近其内也。”各家印谱常有收录“黄神越章”、“黄神之印”、“黄神越章天帝神之印”等(图9-11),但末见有一百二十字者,可能《抱朴子》所载是后来发展的形式。《雪堂所藏古器物图》收录“刚卯”方柱形玉二品,四面刻字,不是印章形式,与《后汉书》也不合,或者也是后来发展的形式。

第五、生前用印,死时殉葬,那是常例。私印如此,官印也同样随殉。但后来有专为殉葬而造的印章,特别是官印,真的缴上了,造一假的随殉。还有,有些官爵是世袭的,真的印章留给子孙用,也只能造一假的随殉。河北景县北魏封魔奴墓中发现的三件官印,刻文极草率,大家认为是明器④。明代顾从德《集古印谱》收录“故成平侯私印”,也相当草率(图12)。官职上面加“故”字,汉人虽也用于生前⑤,但看这个印的体制,一定也是明器。

第六、传世“日庚都萃车马”朱文六字巨玺、“常骑”朱文二字巨印,都有七公分见方。这样大的印,不适宜用封泥,大约是用以烙马的(图13)。

古代印章的用途,主要是钤封泥的,加上另外六种,共七种。

将印章蘸上印色盖在绢面或纸面,那是中世纪的事,直到南北朝才开始通行。《魏书·卢同传》:“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勾奏按……令本曹尚书以朱印印之”。又说:“仰本军印记其上,然后印缝”。《北齐书·陆法和传》:“梁武帝以法和为都督郢州刺史,……其启文朱印名上自称司徒”。《通典》卷六十三说:“北齐制,……又有督摄万机印一钮,以木为之,长尺二寸,广二寸五分,……此印常在内,唯以印籍缝”。可知南朝的梁、北朝的魏和北齐,政府文书都已使用印色,并且已有用“骑缝印”防止移动的办法。这一用法,一直保持到现在。

除此以外,唐、宋以来,公私鉴藏图书字画,书法家和画家们常用印章代签名,或于签名之下再加印章,既表示信用,也作为美观。印章到那时用途更加广泛,这便是印章篆刻这一技法逐步形成专门艺术的客观原因。

注释:

①见刘熙《释名》。

②见《长沙出土楚漆器图录》图版25及说明页4。

③见罗振玉《金泥玉屑》卷上。

④参考罗福颐《有关古玺印的一些知识》,见《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1期,未附印样。

⑤生前用“故”字之例,如《史记·李广传》:“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

责任编辑:朱小雨、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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