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到青楼,为什么只能看不能睡?一旦僭越,后果很严重
根据《东京梦华录》的记载,宋朝的妓院一度兴盛。仅国家的经济中心东京,就有官妓十九处,这还只是官设的,“民办”的妓院只多不少。号称当世第一名妓的李师师,就是七十二家酒楼之首矾楼的头牌,这也说明当时有许多酒楼兼备妓院的功能。
那么,当时的妓院有多繁华?
“南北天井两廊皆小阁子,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诸酒店必有厅院,廊庑掩映,排列小合子,吊窗花竹,各垂帘幙,命妓歌笑,各得稳便。”
可以说,当时的汴京的青楼,堪比十年前的东莞服务业。不过,当时碍于法律的限制,官妓向来是“卖艺不卖身”的,客人们在一旁喝酒吃菜,这些官妓则唱歌跳舞助兴,并没有什么皮肉交易。只有一些小型酒楼或妓院,会在没有得到监管的情况下让妓女与客人进行性交易,而这类妓女多属不入流的下等妓女,甚至是更加低贱的“娼”。
很多宋史题材的影视剧都有这样的桥段,达官显贵约上三五好友来到青楼觥筹交错,然后与妓女共度春宵。
实际上,在真实的历史中这样的场面是根本不会发生的。宋朝的妓院对所有社会人士开放,只要你能拿出足够的金银,就能享受到妓女提供的服务。不过,官员虽然也能逛青楼,但他们却不得与妓女发生关系。
“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这段文字已经说得相当明白了,官员可以找几个“卖艺不卖身”的妓女陪吃陪喝,但绝不能与之单独相会,更不能与其共度春宵。这一点被写进了当时的法令中,所以每个官员都心知肚明,不敢僭越。
《夷坚志》里收录了这样一则故事:
有个叫赵不他的官员与一名官妓关系暧昧,两人经常在一块喝酒吃饭,但赵不他却从未明目张胆地去妓院找自己的老情人,只是借应酬的理由将其召到交际场合相会。赵不他心知肚明,“身为见任,难以至妓馆”,为了仕途还是不触霉头为妙。
那么,若官员前往风月之所嫖娼,在当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东轩笔录》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
“熙宁新法行,督责监司尤切。两浙路张靓、王庭志、潘良器等,因阅兵赴妓乐筵席,侵夜皆黜责。”
在熙宁新法颁布的特殊时期,这几个倒霉的官员因为逛青楼惨遭罢黜,丢了自己的顶上乌纱。
南宋孝宗时期,还曾发生了一件因招妓而引发的弹劾案:
当时,朱熹担任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有人向他检举揭发说台州知府唐仲友有贪污受贿之嫌。大理学家朱熹立即对唐仲友进行了一番调查,总共揪出了唐仲友的八大罪证,其中有一条就是嫖宿妓女。
一般来说,扳倒一位官员仅需一项最要紧的罪名就够了,所以朱熹便以嫖宿妓女作为罪证,奏疏朝廷弹劾唐仲友。
实际上,唐仲友有没有嫖宿妓女呢?
这是个糊涂案。
在当时,江南名妓严蕊与唐仲友之间的关系比较暧昧,两人走得非常近。严蕊(生卒不详),原姓周,字幼芳,汉族,生卒年不详,南宋中期女词人。出身低微,自小习乐礼诗书,后沦为台州营妓,改严蕊艺名。曾作《卜算子·不是爱风尘》非常有名: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
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
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类似的情况在当时屡见不鲜,只要没人抓到官员与妓女上床,这种事根本无可厚非。毕竟,北宋时期的规定是官员不得让妓女“私侍枕席”,在日常交际中“歌舞佐酒”是无所谓的。朱熹想要办了唐仲友,就必须拿出他与严蕊进行性交易的证据,否则唐仲友便不会被定罪。
在那个没有针孔摄像头的年代,取证相当困难。朱熹选择了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种,就是逼问口供。唐仲友是一方知府身居要职,所以朱熹没办法从他的嘴里逼问出证据,只能在严蕊身上下手。殊不知严蕊虽是风月场上陪酒卖笑的小姐,但却在这方面表现得尤其刚烈。
虽然,朱熹对其进行了严刑拷打,但严蕊始终不肯松口,拒不承认自己与唐仲友有不正当关系。
这下,朱熹彻底没了办法。
倒是唐仲友这先露出了马脚,听说自己的老相好挨了朱熹的毒打,唐仲友立即派人闯到司理院,将朱熹手下的官吏痛揍一顿,替严蕊出了口恶气。这下,唐仲友的小辫子被朱熹攥住了,这件事被捅到皇帝面前,唐仲友亦遭到了严惩。
最终,唐仲友被宋孝宗罢免了公职。
至于严蕊,也因为前文的那首《卜算子·不是爱风尘》被岳霖判令从良,后被赵宋宗室纳为妾。
参考资料:
【《东京梦华录》、《东轩笔录》、《夷坚志》、《卜算子·不是爱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