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六篇 辽国的渔猎、畜牧业、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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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赤峰市敖汉旗长胜镇出土的三彩双凤纹扁执壶。口径5.6厘米,腹大面直径13.1厘米,底径6.5厘米,通高18厘米。
辽朝国内各民族从事不同的生产职业,契丹人、奚人、汉人、渤海人等各族在此期间交流了生产经验,在一些部门取得了成就。
渔猎
契丹族居住在潢河、土河之间,以渔猎为基本的生产方法。捕鱼有钩鱼法。冬春之间,河湖冰冻,凿冰眼用绳钩捕捉。狩猎以骑射为主,因季节而不同。春季捕鹅、鸭、雁。四五月打麋鹿,八九月打虎豹。又有“呼鹿”法,猎人吹角模仿鹿鸣,引诱鹿来以捕射。契丹人饲养猎鹰作助手,捕捉各种飞禽。东北地区号为海东青的鹰,最为有名。契丹人还驯养豹,在出猎时随行捕兽。辽朝建国后,居住在潢河流域的契丹人,继续从事渔猎。辽朝皇帝和随行官员,四季也在捺钵进行渔猎活动。
畜牧
契丹人以畜牧为业,随水草游牧。辽朝统治下的北方各民族也经营畜牧。畜牧业在辽朝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畜牧有马、驼、牛、羊等牲畜,而以马、羊为主。马是射猎放牧所必需,也是交通和作战的必要工具。羊提供皮毛和肉食,是牧区衣食的来源。辽朝国家经营的畜牧,设有专门的机构管理。辽圣宗时,改变部落奴役制度,北方各族向辽朝进贡牲畜,由驻在官员就地统领畜牧。私人占有畜牲,也有很大的数量。占有牲畜的多少,是契丹族人区分贫富的标志。
农业
辽朝农业主要在南京道、西京道汉人地区和东京道的渤海人住地。辽太宗以后,部分契丹人和奚人也从事农业耕作。辽太宗曾将一些契丹氏族迁到海勒水(今海拉尔河)一带开垦农田。辽圣宗以后,头下州县从事农耕的部分汉人农民沦为契丹和奚人的佃户。辽道宗时,屯田积谷,农业有较大的发展。辽朝的农作物,汉人、渤海人地区以麦、粟、稻为主,契丹和奚人地区多种穄米(jì即糜子,做炒米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