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缴纳交通罚款会吃官司吗?
家住邯郸市丛台区的市民王某曾因道路交通违法被公安交管部门公告停止使用驾驶证。2020年5月1日,王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驶上邯馆高速公路。当日11时29分,在邯馆高速642公里处,高速交警邯郸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王某的违法行为。同年5月6日,该大队依法对王某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15日内到交管12123手机APP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王某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认为,逾期未缴纳交通罚款也就是多交点罚款,因此并未在乎。直到今年1月28日,王某收到了一份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要求王某于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高速交警邯郸大队缴纳罚款1000元及加处罚款1000元,共计2000元;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这时,王某傻了眼,遂给记者打来电话咨询,逾期不缴纳交通违法行为罚款的后果如此严重吗?真的会吃官司吗?
就此,记者咨询了省高速交警总队法制大队大队长米勇杰。米勇杰介绍:“法律规定:'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15个工作日应当处理,超出15天,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所以,很多车主对逾期不缴纳罚款不以为意,总认为大不了就是多交一倍的罚金罢了。但事实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简单,逾期未依法缴纳罚款,可能要吃官司。”
那么,什么情形适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米勇杰解释道:“按照法律规定,对有效送达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部门,可以按照以下三类时间节点,向法院申请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届满。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起诉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交警处罚的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届满。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起诉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驳回原告(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米勇杰提醒广大司机:高速交警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会对当事人进行催告,进一步督促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在复议且起诉期限届满、复议维持决定且起诉期限届满或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日10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催告书。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高速交警才会向本单位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前,我省高速交警正在开展对逾期未缴纳罚款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截至3月23日,高速交警总队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起,下一步还将持续推进罚款逾期未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