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主体的精神修养和物质能力,创造生动书法形象的美。
唐李邕书法
这启发书者回顾所走的道路,便有了越来越自觉和越来越清醒的追求。
这种清醒表现在,第一要磨练技巧;第二积累工夫,第三就是提高精神修养、审美见识等。
有了这些意识,现实的这个美、那个美才反映到书中来,书法艺术的美和人们对书法艺术的美感就是这么产生的。这是我们民族的生存发展现实决定的。这种审美效果和人们对这种效果的审美感受,是一个过程,不是突然出现的。如:幼儿园小朋友在老师的指导下,用玩具泥搓成了几个小泥丸,你也许认为这“没啥意思”,可是在孩子们的心目中,却被看做是艺术杰作。因为这形象是他亲手创造的,它让孩子从这里看到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人就是这样感受艺术之美的。
一切的艺术美并不是现实美的反映,一切的艺术美都只是艺术家在直接或间接地、具体或抽象地反映现实中,运用一定的形式和物质条件,以自己的技能功力、情性、修养,遵循艺术规律,进行生动的形象创造,以可感的形象展示出人的智慧和力量的美。艺术美产生发展的历史就是如此,从来没有任何一种艺术是因反映了美的现实生活、美的形体、美的动态就有艺术美的。
书法的美也不是现实美的反映。书法能成为一种艺术形式,是因为汉字具有不象形的象形特征和由点而线的书写使它可以产生若有神气骨血的形象意味。而在进行书写中,主体以既具有的物质能力、精神修养和各方面条件的综合利用,使人从所成书迹上看到了生动的展现。
美丑都不是客观存在的固定的形式、模样,因而是无从作为书法美的形态创作依据。比如,一件书法作品的笔画结构人以为美、大家都争相摹仿,使得一个时段,一个地区的所有的字都形成一种风格样式,这时人们不仅不以这种样式为美,反而以为“丑”,而有些新创的面目,人们一时不能接受,可能以为“丑”,可是在看厌了曾以为美的面目后,这时反而觉得它有前者不可比拟的美。不然,怎么在书法的艺术追求上,会出现“以丑为美”,“宁丑毋媚”呢?“还会出现丑到极处就是美到极处””说法呢?
艺术美不过是以独具匠心进行艺术形象创造所展示出的艺术家的技能、功力、才智、修养的美。
在古代,书法是文人雅事。
在书写过程中,书者确实不断考虑这个字该怎么写,这一笔该写多长,放在什么位置,有怎样的大小形状,有怎样的势态,等等,其实这一切都是从如何能全面地体现客观存在的形体结构规律,以使每个字都有形象的生动感,而决不是为了去反映书者在现实中见识感受到的什么形体动态美。书法的点画挥写和结体造型必须遵循现实中存在的客观规律,尽工具材料之性能,以书写之功力,进行形象创造,如此则书法之美自生。
书法作为造型艺术,的确讲求形式美。问题是这种形式美从何而来?
是因为书者在把握书法形式时很好地掌握运用了现实万殊存在运动共同体现的规律(这是可以做到的),还是在运笔结体中将其所认为“美的形体、动态”或“形体动态的美”反映到书中来?这是做不到的。
书法以什么为美?
如果不讲形象创造,不求创造有生命的形象,抽象的形式、动态何来其美?如果离开了生动的生命形象而有孤立自在的美的形体动态,作书的人们何不首先将现实中美的形体动态汇编成册供大家选用,还要每个人自己去寻求?
古代信札
书法运笔结体,必须反映、体现现实万殊形体结构、存在运动的规律,才有成功的形象创造。无论书者多么有心,也不能以自己的书写去反映“现实中的形体美和动态美”或书者认为“美的形体和动态”。“美的形体和动态”规律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从万象的存在运动中体现出来。规律是抽象的,无以言美丑。规律被人感悟,运用于书法挥运结体,所产生的书法,才可以言美丑。因为它显示书者运用规律的能力和修养,所以人们对艺术美的感受、欣赏、评价,实质上是对书者创造有生命的形象的评价,是对运用书法形式创造生动书法形象的智慧、能力、修养的欣赏和评价。所以书法美不是什么现实形体动态美的反映,而是书者遵循自然规律,利用客观条件,以主体的精神修养和物质能力,进行书写,创造生动书法形象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