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同事(外一篇)
作者简介
徐东,出生于山东郓城,现居深圳。中国作协会员,一级作家。曾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深圳大学研究生班,鲁迅文学院第27届作家作家编辑高级研修班。作品散见《中国作家》《诗刊》《青年文学》《大家》《山花》《作家》《清明》《时代文学》《文艺报》等,多篇作品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华文学选刊》《长江文艺·好小说》《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等选载,或进入年度选本。出版有小说集有《欧珠的远方》《藏·世界》《想象的西藏》《大地上通过的火车》《新生活》《有个叫颜色的人是上帝》,长篇小说《变虎记》《我们》《旧爱与回忆》《欢乐颂》等。曾获新浪最佳短篇小说奖、第五届深圳青年文学奖,林语堂小小说奖,广东省鲁迅文学奖等。
同事
我们同名同姓,同年同月同日生,还成为了同事。
要命的是,我们长得也很像,都是一米七二,都是浓眉大眼,都是唇红齿白,头发也都有点儿自然卷。我们都喜欢穿深色的衣服,都喜欢笑。我们第一次见面时都吃了一惊,以为对方是镜子里的自己。可恶的是,就连兴趣爱好也一样,我们都喜欢写作。不同的是他写散文多一些,我写小说多一些。虽说我们都还算不上太有名气,可热心的读者和朋友总把我当成他,把他当成我,经常告诉我在什么报刊看到了我发表的作品,对我表示祝贺。我总是老老实实地告诉对方,那是另一个叫李更的作家写的,不是我。
我们租往在同一个地方,上下班经常在一起坐车。周末时也会在一起吃饭聊天,一起四处走走。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会引来一些好奇的目光,那些无聊的人总是说,瞧,这两个人长得多像啊,我敢打赌,他们绝对是一对孪生兄弟!
我比较理想主义,李更比我现实多了。一起坐车时我总是替他付车票钱,一起吃饭的时候总是我来卖单。时间久了我向他表达了不满,他却哈哈地笑着说我小气。在单位里,他是编辑部主任,我是编辑。他很擅长利用自己的权力,曾经表示我的付出他会通过多给我上编辑的搞子增加我的收入。我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可也不能总是那样,后来更不再像以前那样主动出钱了。问题是只要我们在一起,他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让我卖单。例如在花小钱时他会说自己没零钱,花大钱时他会说忘了带钱包,实在绕不过去时他就会说先让我垫付,到时会还我。
编辑部来了一位漂亮的女同事,长发飘飘,明眸皓齿,还喜欢文学,并且表示特别喜欢有才华的作家,将来想要嫁个大才子。单身的我们都喜欢上她了。三个人下班后在一起吃饭,李更为了在女同事面前表现自己,主动抢着卖了单。吃过饭我们一起聊天时李更为了取得她的好感,还把她提起的一篇小说当成了自己写的,这令我十分生气。不过,我也不好意思当面揭穿他。
单独在一起时我忍不住说,你怎么好意思把我写的东西当成你写的?
李更却哈哈地笑着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我又没有背着你,你知道就行了。
可是,你这样说等于是欺骗了她!
这又是多大的事啊,你也真是小气!
我说不过他,只好放弃和他理论。我有心私下里给那位我也喜欢的女同事说明一下,却又觉得那样做不是君子所为。没想到李更做得更加过分,为了把我排挤走,他在总编哪里告了我的黑状。他说我寄稿件用了单位的信封,在工作时间总是写自己的小说不说,还抱怨做编辑工资太低。更恶劣的是,我还把他写的作品当成自己。当时他和我一样长着一副令人信任的老实厚道的模样,总编相信了他的话,辞退了我,并且说明了理由,说是编辑部主任说的。
在离开时我生气地对李更说,我一直把你当成好朋友,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小人!
李更却呵呵地笑着,一点都不生气的样子,他说,就要分别了,我送你一句话吧——在现实主义者面前,理想主义者总不是对手!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们十年后再看,看到时谁混得更成功!
十年很快过去了,我们又见了一面。
那时我已经到了南方的另一个城市,他承诺出钱让我来参加一个文学颁奖会,让我以著名作家的身份来为获奖者颁奖。我也想再见他一面,顺便看看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就答应了。
再见面时,李更胖了,胖得我几乎认不出来了。他留了光头,长脸也几乎变成了圆脸,牙齿不像我以前想象中的那样白净整齐了,眼神也混浊了许多,有凸起的肚子,人也显得矮了。让我熟悉的是他仍会呵呵地对我笑。
李更把我带到他家里,她的妻子正是那位我也喜欢过的女同事,他们结婚后生了两个孩子。我从原单位离开后不久他也离开了,创办了文化传播公司,以各种名头举办各类文学大赛,帮人发表论文,为文学爱好者出书。不到十年的时间,他在首都北京买了七八套房子,拥有上亿的资产。我呢,虽说发表了不少作品,却也只能勉强生活,也没有那个女人愿意嫁给我。
那位女同事几乎忘记了我,我看她时也找不到当初一见倾心的感觉了。
李更向她介绍我时说,呵呵,老婆你还记得吗,这就是那位和我同名同姓的作家,当时总是有人说我们长得像,你看我们哪儿像啊?
李更的老婆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说,不像,一点儿都不像了!
李更呵呵地对我笑着说,还记得我十年前送你的那句话吗?
我点点头说,一直记着呢,你现在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确实比我成功,比我有出息多了。
李更呵呵地笑着说,是吧,你说要是你当年娶了她,能给她什么样的生活?
我频频地点头说,是啊,是啊,也许我什么都给不了她!
原载原载《宝安日报·打工文学》周刊2017年12月3日;《时代文学》2017年11期。《小说选刊》2018年1期选用。《小小说选刊》7期选用。
踏步
十八岁那年他去了西藏,在部队上和上百号人一起训练、学习、唱歌、劳动、休息。合在一起的青年人像一片活动着的小树林,在一群棕褐色的大山中。他是一个喜欢发呆的人,长久的盯着远处的山看。
老兵抽烟,他也抽,尽管他并不喜欢烟的味道。他抽别人的,也让别人抽自己的,是为了要融入一个集体。他觉得该像别人一样,在很多事上得和别人一样。就像跑步时他得和别人一起迈动脚步,否则队列就乱了。然而他总有些地方与别人不一样,许多年后他发现自己比别人要傻一些。那种傻,也可以是种做人的天真和纯粹。在这一点上,他无法和更多的人保持一致,很多人都比他要成熟世故。由于他神情气质行为处世上的不一样,别人会有意无意间排斥他。他能感受得到,例如几个人围在一起时有个人给别人发烟,偏偏不给他发。他会很生气,觉得别人是故意的,不应该那样。于是他会红着脸向别人要,让故意给他难堪的人难堪。若那个人坚持不发给他烟,他就会与人打架。他是个高个子,经过三个月的新兵训练他的身体变得更加结实,一般人没有胜的把握也不愿意和他动手。与别人发生过矛盾之后,他总是要求别人和他和好,他不喜欢与人冷战,见面后视对方不存。
一起立整稍息,一起迈出左脚,一起摆动手臂,一起向前行进,一起喊口号,一二三四,一起唱歌,一起坐下吃饭,一起熄灯睡觉,几乎什么事都要一起,那样才能体现出军人的纪律性。他渐渐习惯了那样,以至于一个人背着枪去上岗时他也迈着正规的步伐,有节凑地摆动着手臂,在心里喊着口号,或者唱着军歌,他觉得是在体验被规范后的自己的存在,那是一种针对自己和外界的表演。有时站岗是在夜里,他要背着枪走一段山路。西藏的夜空深蓝,月亮皎洁,星星像水洗过了一样,眨着眼。如果站在一个地方长时间不动,夜晚的冷风会吹透军衣,他握枪的手会忍不住颤抖。这时他需要走动,或者原地踏步取暖。在夜里他听到自己的脚步声,那持续的脚步声不断消失在夜晚的空旷里。有时,不远的地方会传来狼的嚎叫声,那声音凄厉、孤傲,像是从星星上转来的,闪着冷光,似乎还冒着想象中具有的热气。那时他隐约渴望像狼一样,以行动来证明自己。他需要发出声音,让所有的人重新认识他。于是一直看他不顺眼的,军事素质被公认第一的一位士兵成为他挑战的对像。在全连军事比武中,他战胜了他,同时也战胜了全连的士兵。他们对他刮目相看,而他的眼神却穿越丛林与草地,望向远处高大的雪山。他记得那一天中午西藏的阳光格外亮,照得地上的石头都滚烫了。
他在军事比武中获得了第一,获得了一百发子弹,和一次独自出去打猎的机会。他背上冲锋枪,攀越雪山,走向无人区。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只白脸的,眼神执拗的狼和他相距十多米,一声不吭地望着他,准备伺机而动。他揣着枪,望着那只狼。他确信扣动板机可以置狼于死地,但他没有,他开始踏步。他说不清楚当初为什么选择了那种方式——大约狼感到他在逼近,终于犹豫着走开了。
那时年轻气盛的他既不愿意打死狼,又不想为狼让步。他以原地踏步的方式解决了那个问题。望着悻悻而归的狼,哒哒地朝天射了一梭弹子,枪声划破透明的空气。在那段原地踏步的时间里,那只狼在他的生命中存活下来,成为他生命的部分。许多年后,他在都市中看着电视机里的劫匪时想到那只狼,然后莫明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踏步着,他感到过去里的许多人和事纷至沓来,而他在继往开来地存在着。
原载《广西文学》2016年1期,《小小说选刊》2016年6期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