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有才而性缓,定属大才
1、有才而性缓,定属大才。有智而气和,斯为大智。
2、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思。
3、对失意人,莫谈得意事;处得意日,莫忘失意时。
4、心志要苦,意趣要乐,气度要宏,言动要谨。
5、知足常乐,终生不耻;知止常止,终生不辱。
6、人好刚我以柔胜之,人好术我以诚感之。
禅林网
公众平台声明
以上内容并不反映或代表禅林之意见及观点,转发及引用请自行核实或抉择。本平台所有影音图文,都各自注明来源及作者,如有缺漏,敬请联系本平台及时增补。重编录用者请注明出处及作者,以尊重著作劳动,否则将被视作侵犯著作权及版权。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