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10种情况,糖尿病患者一定要去大医院看病,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老陈在当地卫生院化验空腹血糖16.5mmol/L,全科医生给开了二甲双胍、格列齐特服用,3天后复查血糖14.8mmol/L,略有下降。
老陈继续服用药物,结果3天后,自觉明显乏力、口干加重,出现明显胸闷、气促,来我院就诊。
经检查诊断为:“2型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肥胖症”、“血脂异常症”。当时随机血糖34.5mmol/L。
经过积极补液、胰岛素降糖、调节血脂的治疗,病情稳定一周后出院。出院后嘱患者坚持胰岛素强化(三短一长每天4次皮下注射)治疗1个月左右,再复诊调整治疗方案。
·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在某些情况下,糖尿病患者需要到大医院就诊,明确病情,再进行治疗。因为基层医院可能会受各种医疗条件和诊疗水准的限制,难免对疾病的预后估计欠妥。
根据中国慢性疾病防治基层医生诊疗手册糖尿病学分册,推荐糖尿病患者朋友出现以下10种情况之一,一定要转诊到大医院治疗。
不要像老陈一样,等到病情严重了再治疗。
- 初次出现血糖异常,病因和分型不明确者;
2.儿童和年轻人(年龄小于25岁)糖尿病患者;
3.妊娠和哺乳期妇女血糖异常者;
4.出现糖尿病急性并发症;
5.反复发生低血糖或发生过1次严重低血糖者;
6.血糖、血压和或血脂不达标者;
7.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筛查、治疗方案的制定和疗效评估在社区处理有困难者;
8.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导致严重靶器官损害需要紧急救治者;
9.血糖波动较大,基层处理困难或需制定胰岛素控制方案者;
10.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难以处理者。
最后的话
亲爱的读者,如果你自己或家属是糖尿病患者,请牢记这十项标准,一旦出现其中某一项,就需及时提醒医生办理转上级医院的手续,及时就诊,以免延误病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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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哪些情况,您会去大医院看病”?
作者:张美彪 教授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导师
单位: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科
海南省中部区域医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