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因生态环境违法被处6万元罚款 年内已受多次行政处罚

鲁网8月23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官网发布通报,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因“未按照规定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被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罚款人民币6万元。鲁网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医院已受到消防、卫健等部门的多次行政处罚。

据悉,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生态环境违法事实。8月1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污染防治类第24项,作出临环(河东)罚字〔2021〕88号处罚决定书,对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处人民币6万元罚款。

鲁网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第一次受罚。据该医院行政处罚记录显示,早在今年2月8日,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就曾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被临沂市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万元人民币。此后的6月16日,该院又因“使用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违规行为,受到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警告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镇,法定代表人为董秋立,业务范围包括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

据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官网介绍,该医院前身为中国煤矿工人临沂温泉疗养院,于1955年由煤炭部投资建设,1957年正式开院,1998年由中央部属统一划为省属管理,2003年省编办批准该院为省财政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并更为现名。2012年省编办批准该院增名“临沂河东中心医院”,2015年该院被临沂市卫计委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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