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传令选王娘,母女相持面如死
致力于学术通俗化的半吊子学者08-20 12:00
太平天国是有着宗教背景的旧式农民战争,在它的充满理想主义,甚或空想神话的《天朝田亩制度》中,规划了未来的理想社会。在这种不切实际的空想方案中,有关于家庭生活的内容,“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一夫一妇,理所宜然”。从这里看,太平天国提倡的是一夫一妻。
但是,在实际的政策执行中,太平天国在一定时期甚至废除了家庭和正常夫妻生活。1851年洪秀全的广西桂平县金田团营时期,各地的拜上帝教会众大都是举家举族参加起义,为了打破清军的围剿,洪秀全特意在金田颁布五大纪律,其第二条便是“别男行女行”。这个制度是把会中男女分开,打散原有的家庭关系。
如果说作战需要,“别男行女行”确实有一定必要。但是,即便后来占据很多领土,从打天下转变为坐天下的角色之后,他们还继续执行这种政策,使得其境内的所有城市均无一例外地变成了军营,从而走向了极端。
1853年,太平军打入南京之后,把全城居民以25人为单位,分别按照性别编入男馆或女馆,不准私藏在家,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编制和管理。太平军在南京的居住问题主要是通过占据民房来解决,也没有什么秋毫无犯之类的礼貌,他们称之为“打馆”。在此意义上,男馆、女馆亦称“男营”、“女营”。
广西客家女人不缠足,太平军对这些组织起来的民女也是严格管理,首先就是勒令他们放足,而且不能穿裙子,因为要干重活儿,比如削竹签、搓麻绳、挖壕沟、盘粮这些事情;善女红的女子则被编入绣锦衙,这还算轻巧活儿了。被编入“男营”的男子也根据年龄体力而被分派不同的体力工作。
夫妻不能住在一起,正常的夫妻生活也不被允许。《天条书》专门就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的定义作了注解,强调“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
太平军《定营规条十要》第五条也规定:“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这些条款意味着,即便是夫妻之间的正常生活也被视为奸淫,如果有触犯的,“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
不止正常的夫妻生活,就连男女亲属走动也被严格限制。为了隔绝男女,太平天国对女馆实行严密的监控,使之成为男性的一块禁地。男子即使赴女馆探视自己的家人,也一律被挡在门外,不得入内。有一则时人记载说,天京女馆“不准男子入探,母子、夫妻止于馆外遥相语”。
男女大防,几千年来未有如太平天国这般!但是,这种禁欲系管理只是对百姓和一般士卒的,洪秀全、杨秀清这些天朝新贵并不受这些约束,相反过着极其荒淫的生活。
早在1851年11月的永安建制时,洪秀全就宣布:“后宫称娘娘,贵妃称王娘。”即天王的后妃总称“娘娘”,东、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称“王娘”。
除原配妻子外,首义诸王起初仅在两广随军女子中选妃,后又打破了这种地域界限,改在征伐途中就地从民女中遴选,其女眷人数遂随之不断增多。咸丰二年(1852年)除夕那天,太平军竟然在武昌阅马厂选妃,一共挑选了60名有殊色少女。
定都天京之后,选妃成为诸王常规节目。据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一书记载:
各王寿则洪贼选妃赐之,谓以酬其功,伪王固辞而受其一。洪贼及贼子寿,则各王选妃进贡,贼亦辞而受其一。选妃法,各军女巡查将本军中幼女,自十二岁至十五岁眉目清楚者,择出十余人,交女军帅装饰,送之检点;检点复于数百人中选择数十人进之伪王。伪王或留一二人,余各令回军。天王亦如是。
天王及诸王生日的时候,南京城的女孩就要遭殃了,而且都是少女,十二到十五岁的姑娘!当时有人写诗说“今日不幸为女子,尤不幸为女子子。列王传令选王娘,母女相持面如死。”
很多人都知道洪秀全的后宫庞大,有88人之多,其实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这些人哪一个不是几十个嫔妃!杨秀清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好,定都天京之后就得了严重的眼疾。至于为什么得眼疾,有参与过治病的医生后来说“只缘色欲太重,致肝肾两亏,因有是疾也”。
这样一个骄奢淫逸的神棍政权,其覆灭也是天道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