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学生闯入老师家打劫,犯下强奸暴行,牵出案中案

| 古案卷宗 / 不定期更新 / 细雨丝竹(撰文)|

明宪宗成化元年(公元 1465 年)六月二十六日,半夜三更忽降雷雨,待电闪雷鸣消退之后,云南某县 ' 官学 '(公立学校)内猛然传出凄厉的哭喊声——学校教谕徐与宁的妻子林氏在呼救。徐与宁全家住在学校宿舍,林氏哭诉有强盗闯入徐家的住所打劫,刚刚逃走。很快,几乎整个 ' 里甲 ' 的人都动员起来,冲向四面八方追捕强盗。

一共有多少人投身本次 ' 擒贼 ' 行动?这个问题对案件真相有比较重要的影响,我们先作个简单的了解。里甲是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基层组织形式,每 110 户为一 ' 里 ',每一里由男丁最多的 10 户出人担任 ' 里长 ',其余 100 户为编为十 ' 甲 ', 每甲 10 户。里甲除了履行赋税征收、徭役征派、控制农村人口流动、主持祭祀等功能,也要处理本地 ' 户婚、田土、斗殴、赌、盗一切小事 ',防贼缉盗是里甲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徐家所属里甲的人家群起追贼,未必是由于明朝人普遍具备见义勇为的精神,实在是义务压身、不容逃避。按照里甲的户数,即使每户只出一人,当晚少说也有小 100 人参与追捕行动。强盗前脚刚跑,追击者人多势众,然而,在这个空间狭小的小县城里,他们愣是一无所获。

正当人们大失所望之际,林氏镇静下来,说出一条关键信息:' 强盗就是学校里的生员,玄冕、庞玉!' 石破天惊!众所周知,玄冕、庞玉在本县学生当中算是最会 ' 来事儿 ' 的,与徐与宁及其儿子徐来善颇为投缘,打得火热。玄、庞二生经常去徐家,跟徐来善一道舞刀弄剑、切磋武艺,怎么突然夜闯恩师家打劫?但倒是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么多人上阵,抓不到两个蟊贼——他们在本地有落脚点,人、地两熟啊!

紧急关头,顾不得多想,人们兵分两路,分头杀奔玄家、庞家,抓获玄、庞二生,扭送县衙法办。

县衙一查,发现本案简直是一地鸡毛再泼一大盆狗血。首先,苦主徐与宁正在跟同事、学校训导赵迪打官司。纠纷起因是五月份学校出现 ' 钱粮短少 ' 即供应短缺现象,徐与宁称,这要归咎于赵迪擅自挪用储备物资,事到如今,只能让每名学生分摊一钱银子、一本 ' 散历 '。而赵迪于五月二十日诉称,【自己是无辜的,全怪徐与宁,徐在半月前打发校工胡恭、一众学生下乡播种、打柴,尔后,其私自从县里的官仓运出二百余石粮食,却并未用于补充学校物资。徐与宁还指使亲信学生玄冕、庞玉煽动同学去找赵迪索要银子,企图把过错栽到赵的头上。作为 ' 对价 ',徐与宁答应把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分别许配给玄冕和庞玉。】

徐与宁一家则称:【徐只是鼓动玄冕、庞玉率领众生员给赵迪施加压力,迫使其认错、承担应负的责任。不料知人知面不知心,玄、庞二生竟然翻脸不认恩师,卑鄙无耻地开出条件:'徐先生有两个好女儿,若招我每(们)做女婿,(我们就)与他证佐赵先生(挪用物资)。' 徐与宁气愤地予以拒绝。玄、庞二人死缠烂打,又于六月初六找徐与宁妻林氏 ' 讨酒吃 '。林氏不给,玄冕、庞玉破口大骂,了。林氏也不是好惹的,立即告到县衙,县衙将玄冕、庞玉捉去责打训诫。】

' 我们只当此事到此为止,不想他两个动了歪心邪念啊!' 林氏泣不成声。

经县衙审理,玄冕、庞玉供称,【六月二十六日,两人商议:'我们被徐先生(连)累,(放假)无有盘缠(回乡),今夜去他家劫些财物。' 当日申时,玄冕在郊外住处与邻居孔敏等人在门口乘凉。黄昏时分,玄冕向孔敏等告辞,进城去了。】

注意:玄冕的上述行踪有孔敏等作证。之所以选择六月二十六日作案,应该是因为他们知道徐与宁父子当晚都有事外出不在家,徐家只剩妇女,容易控制。

关于进城之后的行踪,玄冕说,他去和庞玉汇合,三更天开始行动。两人各持铁箸、石块、砖头、木棍等工具,穿过学校的 ' 号房 ' ——即 ' 门房 ',蹿至徐与宁家的宿舍。是夜,雷雨大作,给玄、庞二人提供了掩护,学校的邻居及徐家人都毫无察觉。

玄、庞用铁箸拨开前门的门栓而入,采取相同的手段进入二门,然后持石块打开徐与宁女儿徐二姐所居西间的门,一脚踩住徐二姐,沉声威吓:' 我们是强盗!有银子快给我!'

徐二姐吓得喊叫起来。玄冕、庞玉把她拖下地,欲行无礼。徐二姐扯住小衣(内衣)的衣带,玄、庞二人未能得逞。林氏年龄较大,睡眠程度不深,雷电把她唤醒,隐隐约约听见女儿房里有动静,就起身过来察看。

据林氏母女说,本来她们都没有听出玄冕、庞玉的话音,恰在此时,一道电光闪过,照亮了两个 ' 强盗 ' 的脸,林氏一眼认出是玄冕和庞玉。惊吓突如其来,林氏瞬间石化,瞠目结舌,口不能言。

玄冕、庞玉放过徐二姐,闯进徐来善妻舒氏居住的东厢房。正值盛夏,溽暑难耐,舒氏图凉快,一丝不挂地在屋里睡觉。据舒氏称,她睡得很熟,一点儿也没有听到徐二姐房内的声响,所以未能提前作出任何反应。玄冕、庞玉轻而易举地制服舒氏,轮流施暴,得手后逃之夭夭。这时,林氏才回过神来,大声呼喊,叫醒里甲众乡亲,出动擒贼。

不过,经县衙盘点、核实,徐家倒是没什么财物损失

案卷上报至大理寺,大理寺卿王槩指出案件有一些疑问。下文笔者仍然结合个人观点进行论述:

一、学校 ' 钱粮短少 ' 究竟是谁之过?徐与宁还是赵迪?

答:此案是造成后续徐家遭劫的根源,始作俑者应为徐与宁。综合前述案情来看,徐与宁和赵迪的矛盾恐怕由来已久。假设真相如徐所言,他两袖清风,只是鼓励学生出面伸张正义、促使赵迪担责,那么,玄冕、庞玉有何底气向徐家索要女儿?显然不合情理。玄、庞二生的表现,倒像是他们知晓徐与宁确实有亏空公物的行为,抓住把柄进行要挟。这也可以解答王槩提出的一个问题——二百多石粮食,约合现代 2.58 万斤以上,徐与宁就算把儿子徐来善叫上,短期内如何从官仓搬走?

徐多半有帮手,作为他的心腹,玄冕、庞玉首当其冲。即便如此,人手仍嫌不足,应该还有一些学生参与。玄、庞二人在生员中有较高的号召力,徐与宁既然清楚他们有能力动员一众同窗 ' 讨伐 ' 赵迪,那也完全有可能指使他们从生员中挑一些可靠的小喽啰来搬运粮食,也不排除玄冕、庞玉会加请几个三教九流的校外朋友来帮忙。

并且,事成后,徐与宁应该没让学生们 ' 利益均沾 '。玄冕、庞玉等人忙乎了大半天,发现自己白给 ' 徐先生 ' 数钱,什么 ' 心腹学生 ' 啊?无非是被徐当成几条免费使唤的哈巴狗,由此心生怨恨。这样一来,当徐与宁指使玄、庞二生攻击赵迪时,玄、庞反过来逼他嫁女儿、散布 ' 徐与宁已招他们做女婿 ' 的流言 '、把徐唆使生员陷害赵迪的企图抖露出去(所以赵迪才会得知以上二事)、找林氏讨酒闹事……一系列反应就有了合理的逻辑基础。

你说玄冕、庞玉等人为何不索性向县衙指证徐与宁亏空物资?因为他们本身是从犯,不能自己站出来直面此事,便只是 ' 释放空气 ',推动赵迪给徐与宁制造麻烦,而他们还可首鼠两端、牟取好处。

何况徐与宁指挥 ' 心腹学生 ' 搬出公粮后,估计火速转手给了事先联系好的下家,玄、庞等人举不出物证。事实上,县衙于五月二十八日接获赵迪的诉状,曾去过一趟徐家,却没有看见一粒可疑的粮米。

由于徐与宁家一再拒绝满足玄冕、庞玉等人的要求,他们对徐家的仇恨与日俱增,这出闹剧的大结局——入室施暴,便在六月二十六日午夜鸣锣上演了。

二、徐与宁家真的遭到侵犯吗?王槩认为林氏母女婆媳三人的证词存疑,主要在于:1. 玄、庞的头号目标是徐与宁的女儿,为什么随随便便就放过徐二姐,转向舒氏?徐二姐只不过 ' 扯住小衣 ',缺乏有效反抗的能力。

个人认为徐与宁家遭侵犯一事大体属实。纵然林氏想牺牲儿媳的名誉,以陷害玄冕、庞玉,也不可能把宝贝女儿一并搭进去,否则不如之前就把女儿嫁给玄冕、庞玉,息事宁人。在细节描述上,林氏、舒氏、徐二姐或许有记忆不准确甚或有意扭曲之处,毕竟她们是女性,在当时的文化氛围中,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可以理解。这不影响基本事实成立。

2. 玄冕、庞玉商议要去徐家 ' 劫些财物 ',末了,为什么只劫色、不劫财?

个人认为,' 劫些财物 ' 本来就只是玄冕、庞玉在县衙 ' 刑杖 ' 敲打下说出的一面之辞,他们不敢明言自己对徐与宁真正的矛盾所在。

不管加害者是不是玄冕、庞玉,由其行动来看,劫色、报复才是主要目的,劫财只是附加目的,可有可无。

三、加害者真的是玄冕、庞玉吗?王槩认为,玄、庞在徐家是常客,林氏等三人怎么会听不出他们的声音、要靠闪电照亮他们的脸才辨认出来?

从加害者的行动路径来看,他们必然是熟悉徐家情况的 ' 常客 ' 无疑。在此前提下,关于声音,个人认为,由于加害者在作案过程中刻意压低嗓音,加之雷电干扰,林氏等三人在慌乱之中的确有可能听不出对方的声音。

王槩还质疑,电光一闪只在一瞬之间,林氏果真能认出玄冕、庞玉的脸吗?眼下数九寒冬,没有雷电,笔者用手电筒试了一下,结果是有时能辨认,有时不能。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因学校高层人员亏空公物、分赃不均引发的案中案,徐与宁儿媳舒氏、女儿徐二姐是受害者,徐与宁本人不值得同情。那么,加害者是否确为玄冕、庞玉?从主观要件来看,他们具有充足的动机。玄冕的邻居孔敏也证实玄冕于六月二十六日进城。只是这些不足以证明玄冕进城后与庞玉一道采取了哪些行动。唯一的证据仅仅是林氏的证词。

林氏或许并未认出加害者,而加害者也有可能是其他协助徐与宁运粮、却未沾到光的 ' 亲信生员 ',但因玄冕、庞玉跟徐家的冲突最大,林氏最恨也最怀疑玄、庞二人,故而指认他们两人为加害者。然则,玄冕、庞玉为什么承认?有明代县衙的 ' 刑杖 ' 等全套家什伺候,只怕想不承认也难。

无论加害者是谁,徐与宁都难辞其咎,负有与加害者同等的责任。通过本案,亦可窥见明代中期社会的某些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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