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合健康保险公司最新版质子治疗报销政策发布

日前,美国联合健康保险公司(UnitedHealthcare)公布了最新版质子治疗商业医疗政策(Commercial Medical Policy),规定了质子治疗的保险覆盖范围,并列举了不同适应证的现有临床证据。该政策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只适用于年龄为19岁及以上的患者;对于19岁以下的患者,无需进一步审核,即可报销质子治疗的费用。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政策全文。

1
对于以下适应证的根治性治疗,质子治疗经证实有效并且/或者是医疗必需的:
  • 脑动静脉畸形(AVMs)

  • 眼部肿瘤,包括眼内/葡萄膜黑色素瘤(包括虹膜、睫状体和脉络膜)

  • 颅底肿瘤(如脊索瘤、软骨肉瘤或鼻旁窦肿瘤)

  • 局限性、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HCC)的根治性治疗,并提供资料证明标准放疗技术无法保护周围正常组织,包括不适用于或技术上无法实现调强放疗(IMRT)、立体定向体部放疗(SBRT)、选择性体内放疗以及经动脉治疗(如化疗栓塞)。

2
对于其他所有适应证,质子治疗未经证实有效并且/或者不是医疗必需的,包括但不局限于:
  • 老年性黄斑变性(AMD)

  • 膀胱癌

  • 脑部及脊髓肿瘤

  • 乳腺癌

  • 脉络膜血管瘤

  • 食管癌

  • 妇科肿瘤

  • 头颈部肿瘤

  • 肺癌

  • 淋巴瘤

  • 胰腺癌

  • 前列腺癌

  • 前庭肿瘤(如听神经瘤或前庭神经鞘瘤)

直接比较质子治疗与其他类型放疗的临床证据非常有限。除上述经证实有效并且医疗必需的情况外,目前已发表的证据不包括任何关于质子治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确定性结论。

3
满足以下条件的复发或转移情况,即使未被列入上述经证实的诊断中,保险也可以覆盖质子治疗的费用:
  • 提供资料证明标准放疗技术无法保护周围正常组织;并且

  • 提供包含质子治疗、IMRT和SBRT治疗计划比较的评估结果

申请上述例外情况需要进行逐项评估。

4
质子治疗联合IMRT未经证实有效并且/或者不是医疗必需的。

临床证据不足以支持在一个治疗计划中联合应用这两种技术,需要开展比较效用研究(comparative effectiveness study)以证明联合治疗的安全性和长期有效性,如随机对照试验(RCTs)。(质子中国 编译报道)

信息来源:uhcprovider

相关链接

俄克拉荷马立法者为癌症患者争取质子治疗保险报销

美国肿瘤放射治疗协会发布新版质子治疗保险报销指导意见

质子费用报销争议再起波澜:宾夕法尼亚大学放疗专家提出应修订儿童肿瘤质子治疗保险报销政策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