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华县杏林镇李庄的村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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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中不断前进的新李庄》节选
中共华县县委经济部
华县杏林镇李庄行政村,位于县城西南二公里,地处古时华州胜地“西溪”境内。据《华州初志》记载:“清峪水分流灌田。至故县沙涧诸村。万壑风烟。眺游绝胜,后人慕杜子美之风。名小曲江”。这里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溪水长流,自古以来,就是一块宝地。
李庄村辖7个村民小组,有耕地1400余亩,七十年代以后,这里一直是“学大寨”的先进大队。八十年代初期,在农民的吃饭问题解决后,村委会和经联社的干部们从本村的实际出发。又在思考着新的问题:①家户经营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力怎么办?②人均土农地1.2亩,光在土地上做文章,收入有限,如何才能使农民尽快富起来?带着这些问題,他们组织合作社干部、群众代表十多人到河南省学习取经。开阔眼界。经过一周的实地考察,李庄的干部和群众代表们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农村要尽快脱贫致富,就必须转变观念,既搞好种植业,又要大力发展村办企业。走农工商一体化的路子。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李庄砖厂 选自“华县志”)
参观回来后,村上的党、政、经组织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发展村办企业问题。当时干部们感到办企业最大的困难是资金短缺,没有技术、不懂管理,信息不灵,市场陌生。面对这些困难。村干部们进行了冷静地分析。作出了《依靠集体力量,发扬自力更生的延安精神,采用“滚雪球”的办法,兴办企业的决定》。这个《決定》的主要内容是:①从当地资源优势出发,办基础牢靠的企业;②从市场需要着眼,办技术易学,见效较快的企业;③从本村实际出发,办投资少、成本低、风险较小的企业。
1983年春,李庄村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吹响了办企业的号角。没有厂房用篷布搭,没有技术派人出去学,没有资金银行贷,硬靠自力更生精神办起了一个小窑厂和一个泡沫砖厂。到年底一算,两个企业产值达到25万元,纯利润达5.3万元。安排剩余劳力40名。企业的纯收入比全村土地提留款高出一倍多。李庄村的干部和群众尝到了办企业的甜头,激发了办企业的兴趣。1984年,村上对这两个企业进行了扩建和技术改造,给泡沫砖厂盖起了八间厂房;把日产3000块砖的小窑厂改造成日产5万块砖的大轮窑。企业从业人员由40人増加到85人。这一年,产值达到40多万元,纯利润收入7万余元。1985年,他们又办起了日产15吨的面粉加工厂和日产百卷的油毯厂。1986年,村上继续扩大规模,新建一个年产值30万元的大型机砖厂和一个刺绣童装厂。1987年至1988年,又办起了速效饲料加工厂、建材厂、预制厂等几个企业。1989年,村上投资17万元,办起了一个年产200吨的地毯粘合剂厂。
经过七年的艰苦创业,李庄村共兴办起企业11个。这些企业都坚持集体统一经营,加强科学管理,不搞个人承包。从业人数已达243人,占到全村总劳力的47%,企业固定资产已达到64万元。七年时间企业共向村经联社上交利润105万元。大办企业给李庄经济腾飞插上了金翅膀。
原文来源: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原文作者:中共华县县委经济部
整理编辑:华州文史荟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