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正在发生两大变化,变天后的房地产新格局基本确立
我们要知道为什么调控?调控是必要的,当楼市过热时就必须有干预,并加以引导,保证市场健康发展,然而调控毕竟也只是权宜之计,所以不可能一劳永逸,那么传说中的长效机制也经常被提及。
安家融媒无数次,几乎每篇文章都要提到国家在去年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就是因为一是为了强化,二是确实每项政策的出来都与这个定位有极大关系。如果不能理解房子回归居住属性,你就无法理解当下的政策初衷。
任何一个社会进步的因素都要经历无数次的磨砺,现在也是如此,而我们看到的是,房地产正在一天天进步,而这种进步几乎是颠覆性的,虽然短时间内不可能有大的改变,但是每天都在渗透着你的感官,让你认识到一点一滴的进步。
说房地产变天是一个历史事件,但你过的日子是一天一天的,所以你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是无法看到的,因为历史长河中人是很渺小的。当我们用全新的认识去审视这个行业的时候,你才会发现,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起了化学反应,原来所有的改变就在身边,每时每刻,每点每滴都在发生着。
从当下调控思路来看,我们能看到两大变化。
曾经,我们为了高房价而苦恼,曾经我们也为调控对高房价的打击影响有限而感到无奈,然而一切都在改变,调控的思路和逻辑在变,调控也已经从过去为了打压高房价而打压高房价向迂回战术转变。曾经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正在被取代,换之为更加注重民生的调控,也就是说如果说过去是一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那么现在更加注重社会的调控,关乎更多百姓的民生,他们或许无法进入市场,但是他们有居住的权利,那么就应该通过另一种调控手段让他们享受到居住的权利,享受到居住的尊严。
这是一大变化,以前开发商嚷嚷的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这下终于要落实了。
另一大变化,就是从过去注重调控房价到现在的注重调控地价,对土地的调控也上升到了历史高度。
近日,南京国土局拍卖7块土地。其中,西善桥G43地块成为南京首个“竞自持”地块,被中海拿下,但并未达到最高限价,不需要开发商自持。上海建工首进江宁,拿下江宁G45地块,楼面地价18860元/㎡,现房销售。比最高限价19615元/㎡低了多少755元/㎡,比区域最高地块楼面地价23883元/㎡,低了5023元/㎡。与其说土地市场降温,不如说调控思路已经发生了巨变。已经从房地产源头上解决高房价问题,不是说地价降了房价就会降吗?那就让地价降下来。
南京一些供地已经出现全新的拿地模式,全新的拍地规则,全新的开发模式。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改为现场竞报住宅自持面积。地块内所建商业、办公及菜场须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开发商拿地只能出租不能卖。
同时,督促闲置用地盘活,国土部正严控106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这一约束性指标也逼迫地方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挖潜存量土地,倒逼城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据了解,对开发商冲击更大的变化是,以前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只规定了开工期限,新版合同还有竣工期的约定。“要是到期仍然未完工,国土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延期多少天就要罚多少钱。”
因为以前,即使土地供给上去了,但是开发商喜欢玩“囤地”,你照样觉得供给不足,所以,对于土地调控也会成为未来楼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何况,现在各地也在加大土地的供给力度。
《中国国土资源报》曾刊文称,就土地供应而言,假设平均每年无条件地向全国开发商出让1亿平方米住宅建设用地,看起来土地供应量大大增加了,可是这些土地到了开发商手里,可能马上就会被囤掉7000万平方米,其余的3000万平方米慢慢开发。
9月14日,国土部表示,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基本适应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框架已经形成且正在不断丰富完善。
新的土地制度对开发商是一大严峻考验,另外,对炒房者也是最后的警告。国土部、住建部日前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几点要求:不动产登记年底前全面移交到位。
我们还记得以前国土部曾经放话,最晚在今年年底确定,谁在大规模炒房。今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的“不动产产统一登记”的房源信息,将全部接入国家级平台。最迟从2017年12月开始,一个人在全国买过几套房,只要进行过登记,都可以在平台上查到。到那时,谁在大规模炒房,各部门将一目了然、一清二楚。从很大力度上震慑炒房者的行为。
到目前为止,所有政策都不会让开发商囤地囤房捂盘惜售有好果子吃,炒房者也是到了末日,而对于广大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好日子在后头,只要你好好活着。房地产将会更加注重多层次发展,梯级消费,有钱住豪宅,没钱买商品房,完全无力进入市场的有租房保障,或共有产权住房,当所有人都有房子住的时候,房地产的历史使命就告一段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