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真实支出没有发票,应该如何入账?能否用于所得税抵扣?
部分真实支出没有发票,应该如何入账?能否用于所得税抵扣?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总会遇到无票支出的情况,或许是对方不能提供相应的发票,又或许是企业为了价格更加优惠而没有索要发票。那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入账?能否用于所得税的抵扣?
其实企业不管有没有发票都可以如实的入账,入账的目的就是为了记录企业的真实业务,既然是真实的业务支出,那么就可以合理的入账,但是,要想用于税前扣除,是需要发票才可以的。当然一些零星开支,没有发票其实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比如公司在路边买了点小礼物用于职员或办公上,一共两三百块,对于这样类似的支出,采购人员是获取不了发票的,这其实也能用于税前抵扣,当然这个额度是有限制的,金额不能超过500。同时收据的信息需要齐全,比如支付具体内容及金额,个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这里就涉及到了会计与税务的差异,他们两者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企业入账这些属于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计算税款是需要遵循的是税法的规定。企业按照会计核算的利润,多少与税法计算的利润有些许差异,也正是这样,企业每年都会有年度汇算清缴。
像这种没有发票的支出,依照税法我们是不能进行相关的税前抵扣的,这时企业的税收比正常肯定就高得多,利润不变,税负却上来了,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有人就会说减税避税,没错,就是减税避税,但是在合理合法的约束下做。
针对这种无票的情况,我们只需延长供应链,让上游提供发票就可以了,比如我们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从供应商拿货,然后卖给主体企业,然后开票给主体企业,这样主体企业就有相应的发票进行抵扣了,那我们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这就要用到核定征收了。
核定征收不需要看进项与成本,所以这些有没有发票都没太大的关系,只要是真实的业务,我们核定征收按照总营业额来核定计算税额,且核定税率低,综合税率不超过3%,简单的说100万我们只需承担3万的税,能帮助主体企业抵扣100万的成本费用。且这100万交了3万是可以直接提到法人私人账户,不需要再缴纳个税。